5月2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社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认真会商交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周丽宁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健全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并围绕工伤认定标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信息数据共享、建立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联动执行机制等8个议题进行会商研讨,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基本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
会议指出,省法院、省人社厅都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部门,也是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单位,在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实质性化解、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联系点、交汇点,承担着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健全交流会商机制的重要意义。要优化协同,着力促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强化落实,切实做好交流会商“后半篇文章”。要通过政策互通、同堂培训、信息共享、常态联系等方式,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协同联动水平。
会议要求,要在凝聚法治共识上持续用力,把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努力共同践行好司法为民、执政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要在增强履职合力上持续用力,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和人社领域法治重点问题,找准找实其中的“最大公约数”,将“共识”转化为“落实”,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彰显法治的力量。要在推进会商成果转化上持续用力,建立会商项目台账,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动,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效果,切实将会商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具体实践。要在推进良性互动上持续用力,全省各级人社行政部门与同级审判机关要建立相应层级的协调会商机制,合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和社会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治理效能,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省法院、省人社厅班子成员及相关庭(处)室负责同志,兰州市、酒泉市、嘉峪关市、白银市、庆阳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