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针对榆林该事件的一些评论,在国内现状下,虽然法律赋予了患者知晓病情、知情同意选择诊疗方案的权利,但这一权利常被侵犯,希望这一权利能被更多人尊重。
作者 |
文烈心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最近一周,榆林产妇坠楼事件,一直是舆论热点。这让我回忆起我自己亲历的一起住院病人自杀。
患者,老年男性,因排便困难入住普外科。诊断为直肠癌,因癌肿巨大,局部浸润严重,并伴远处转移,故不适合行根治手术,为解决排便问题,予行直肠支架植入,术后大便失禁。
当天,我在值班室睡觉,突然门被猛的推开。一看,是当班护士,面色惨白,已经吓得不能言语,手指外面,同时听到出事病房有人尖叫,继而有人嚎哭。
我立即起身前去查看,病房的护工告诉我是有病人在卫生间上吊自杀了。
门被反锁,透过门下部的百叶窗,我也勉强看清了里面一着病号服的男性悬挂在房顶的水管上。
立即用强力打开卫生间门,放下该患者,查看已无生命体征,立即心肺复苏,通知其他医生支援,汇报总值班获其指示后报警。
后抢救无效,余家属赶到,宣布临床死亡,警察调查后,经家属笔录确认,为自杀死亡,后无争议,送殡仪馆。
嚎哭者为患者女儿,在安慰其情绪中得知,其父素来坚强,本次住院一开始就向他隐瞒了病情,为了解决排便问题,医生有两个医疗方案建议,一是行腹壁造瘘,缺点是创伤相对大,但护理相对方便,二是行直肠支架植入,大便失禁是预期不良后果,在病人不知晓的情况下代其选择了支架植入。术后,患者清楚了病情,且对大便失禁更是难以接受。
自杀是预谋的,上吊用的围巾是其嘱女儿从家中专门取来的,当晚,趁女儿熟睡,护士刚来巡过房。
在住院病人中,恶性肿瘤病人自杀是最多的,普通民众对癌症普遍十分恐惧,而且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医疗人员和家属对患者的保护性隐瞒,认为病人会因不能承受病情真相而不配合治疗或者出现心理崩溃。
但实际上,这种隐瞒
一来不一定有效
,患者常能通过各种信息渠道甚至蛛丝马迹知晓自己罹患恶性肿瘤,
二来十分有害
,病人容易认为这种隐瞒意味着自己的病情十分严重,从而造成更严重的心理负担,且在这种隐瞒下,医护也难以有效疏导患者的不良心理。
这例悲剧就是如此造成,患者最终知晓了自己的病情,而且大便失禁后,需要女儿清理,难以接受,最终心理崩溃,选择了自杀这一对所有人伤害巨大的方式来应对。其女儿也十分后悔,也许如实沟通,也可良好安慰,选择造瘘,可能能避免这一悲剧。
一如针对榆林该事件的一些评论,在国内现状下,虽然法律赋予了患者知晓病情、知情同意选择诊疗方案的权利,但这一权利常被侵犯,希望这一权利能被更多人尊重。
我亲历的此事,一点暖心之处是,医院安排了当事医护人员的由心理医生进行的疏导和治疗,尤其是那位严重受惊吓的护士,予其休假两周,康复后再择适当岗位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