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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继续坚持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特别是对于热点城市的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开展大检查,推动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以防范化解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楼市“囤地”顽疾正被清理。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促进已供应住宅用地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给,9月下旬,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检查范围包括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苏州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将2016年以来房价、地价上涨较快的其他城市纳入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是2013年1月1日以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重点是按时开工、竣工情况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
国土资源部明确了三个检查工作环节,包括城市开展自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现场抽查核实和督导,以及国土资源部调研、督导。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作部署,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提交报告。
国土资源部方面表示,此次检查意在督促加快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有助于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实国土部现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都有规定。
其中,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到期仍然未完工,国土部门可以对开发商进行经济处罚,延期多少天就要罚多少钱。如,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合同还约定,开发商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须按1‰比例缴纳违约金。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时常出现波动,开发商推迟项目开工、竣工等囤地现象一直存在,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力度不足。
囤地无疑是一种风险规避手段及利润升值途径。当楼市低迷时,一些开发商会选择延迟开工竣工,以降低低价入市的风险;而当楼市火爆时,一些开发商又预期未来房价继续走高,而将项目捂盘延后入市,谋求更高的利润。
据记者了解,开发商们一般通过部分开发、先开工再改规划、操纵审批程序等种种方式实现囤地。还有些企业故意虚报预售价格,一旦申报价明显高于市场成交均价,被房管部门暂停预售程序,就可宣称由于宏观调控、报价过高未拿到预售证,变相操纵审批程序拖延开发。
这些延迟开工竣工的地块,一旦闲置数年,就会导致按时入市的商品住宅项目相对减少,进一步加剧热点城市楼市供不应求的状况,不利于房地产调控。
即便楼市供不应求城市大量增加了土地供应,但若囤地投机行为不遏制,这些土地也难以及时形成有效的房源供应。
审计署曾统计过相关数据,截至2015年6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安徽、江西、湖北和福建7个省闲置土地总面积3.6万公顷,其中安徽省闲置土地面积最大,为1.66万公顷。
打击囤地投机行为,国土部早有打算。
今年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国土部提出“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拿来炒作囤积”,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
今年8月底召开的全国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上,国土部有关官员透露,下半年,国土部将继续坚持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特别是对于热点城市的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开展大检查,推动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以防范化解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严查严打早已暗中启动。
据国土部消息,9月下旬,国土资源部就部署开展了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检查范围包括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苏州市。此外,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将2016年以来房价、地价上涨较快的其他城市纳入检查范围,也就是说房价上涨过快的三四线城市也将被严查。
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着手住宅用地炒作囤积自查。
今年6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办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全力推进"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尽早开工入市,并在通知后附上未开工项目名单。
9月3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区、市政府要加大闲置用地特别是住宅闲置用地处置力度,加快工作进度,防止开发企业“囤地”、“捂地”、“捂盘惜售”等变相炒作行为。对开发企业或其参股公司存在未按建设工期要求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竣工情况的,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两年内暂停其参与全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资格。
有知情人士指出,为了将严打住宅用地炒作囤积落到实处,国土部等相关部门后续可能还会出台一些更为具体更有力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