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蒋宗文先生与四川省川投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信产”)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蒋宗文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质押股数(股):9,50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9-6-5
质押到期日:2020-6-4
质权人:川投信产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84%
用途:融资需求
2、股东名称:蒋宗文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质押股数(股):12,638,305
质押开始日期:2019-6-5
质押到期日:2020-6-4
质权人:川投信产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74%
用途:融资需求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宗文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蒋宗文先生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蒋宗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034,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办理股票质押的股份数累计为59,304,57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6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4%。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受理回执;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科恒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万国江先生和持股5%以上股东程建军先生通知,万国江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程建军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万国江先生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万国江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押股数(股):18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9年6月4日
质押到期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质权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44%
用途:补充质押
2、程建军先生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程建军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质押股数(股):38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9年6月4日
质押到期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质权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74%
用途:补充质押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6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4%。本次补充质押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4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本次补充质押后,万国江持有的本公司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39,595,57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51%,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
万国江之一致行动人(配偶)唐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331,612股,占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股本的4.40%,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7,380,00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09%,占公司总股本的3.48%。截至本公告日,万国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936,9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5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48,715,570股,占万国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的97.55%,占公司总股份的22.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建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0,659股,其配偶陈荣持有公司股份3,612,053股,其控制的深圳市新鑫时代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新鑫时代”)持有公司股份5,754,884股,程建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67,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本次补充质押后,程建军持有的本公司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9,310,000股(包含陈荣质押3,600,000股、新鑫时代质押3,78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0.17%,占公司总股本的4.39%。
3、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份为万国江先生和程建军先生为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并购安全审查的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沙牧泰莱”)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之一长沙牧泰莱为军工配套企业,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系香港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1〕6 号)相关规定,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应向国家商务部提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简称“并购安全审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通过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获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顶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帆先生通知,张帆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7万股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出质人:张帆
质权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9年6月5日
质押股份数量: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2、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自被担保方债务履行期限起始开始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此次质押系张帆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出的股票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合同为《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与《差额补足合同》,主合同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融资需求,由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张帆分别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3、截至本公告日,张帆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1,989.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8.22%,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1,54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 7.02%,占公司总股本的3.38%。
二、 股份质押的目的
为确保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履行其在《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股票收益权回购义务以及张帆履行其在《差额补足合同》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 资金偿还能力
张帆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张帆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春兴精工】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袁静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袁静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解除质押股数(股):2,35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6-11-14
质押解除日期:2019-6-5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87%
解除原因:购回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袁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累计质押的股份为45,949,997股,已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5.13%,占公司总股本的4.07%。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力源信息】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3,289,24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78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81,447,467股减少至1,178,158,22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5日办理完成。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注销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1-46 号)》中“第 46 号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业务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第二期)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9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4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9年4月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第二期)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每10股转增8.000000股,上述方案已于2019年5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第二期)报告书》中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说明,对公司本次(第二期)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由18.48元/股调整为10.21元/股(P=(P0-V)/(1+T)=(18.48-0.1)/(1+0.8)),P为调整后的价格,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T为每股转增的股本数)。
截至2019年5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89,2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84%,最低成交价为6.93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5,369.8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9.12元/股。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289,245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81,447,467股减少至1,178,158,222股。详见下表:
1、股份类别:有限售条件股份
回购股份注销前股份数量(股):629,756,050.00
回购股份注销前股份比例(%):53.30
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数量(股):629,756,050.00
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比例(%):53.45
2、股份类别:有限售条件股份
回购股份注销前股份数量(股):551,691,417.00
回购股份注销前股份比例(%):46.70
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数量(股):548,402,172.00
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比例(%):46.55
3、合计:
回购股份注销前股份数量(股):1,181,447,467.00
回购股份注销前股份比例(%):100.00
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数量(股):1,178,158,222.00
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比例(%):100.00
四、后续事项
公司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章程事项,上述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