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视觉中国
出境旅游一番,自然少不了买买买,然后满心欢喜地带回来。
最近,很多微信号在转发海关6月1日将有大政策实施的文章,“人肉”代购将被限、5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出境购物哭着回等标题频频入眼,让想出境“剁手”的人有点忧心忡忡。
周到君随手查询了一下,这些文章的内容主要来源于《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大部分文章都有这个公告的截图),但问题是作者及转发者似乎忘了一件事——认真看看这个公告:
从截图就可以看出,公告发布是在2016年3月15日,公告执行日期是2016年6月1日。也就是说,公告里的措施早已执行了。
事实上,去年6月1日前后关于此事的报道更多——
但这篇报道其实暴露了真相——
换言之,此前这5种行李也可能被留置,只不过给的单子不同,更改之后更加规范了。上海海关的相关人士告诉周到君,对于个人携带物品入境,政策变化并不大,主要体现在免税额上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细化上。
那么,怎样把海外剁手的“战果”带回来?什么情况下会“被税”呢?
▌ 一定额度内会免税
目前,我国对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设置了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同时旅客还在国内口岸进境免税店享有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
需要提醒的是,享受免税额度是有条件的: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因此,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物品首先必须满足“自用、合理数量”,然后在此条件下可享受免税。
另外,根据规定,我国海关还有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
这些商品只要个人携带,进境时一定会被征税。
▌ 合理、自用如何确定
既然要满足“自用、合理数量”这个条件,那么“自用、合理数量”究竟是多少呢?
上海海关相关人士表示,对多数物品来说,这个数量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一线的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自主判定。当然,这种情况下各地海关的执行标准就会有所差异。
不过,对于一些特殊商品,这个数量是有明确界定的:
◈ Ⅰ、烟
①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
②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
◈ Ⅱ、酒
①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②其他旅客,(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 Ⅲ、黄金、银器及装饰品
进境携带超过50克以上必须申报,但根据海关工作人员的说法,目前200克以下都会放行。
◈ Ⅳ、对于音像制品
①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②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 Ⅴ、书籍
①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②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 超量有两种“被税姿势”
如果被认定超过“自用、合理数量”,那么你肯定就缴税了。
具体缴多少,除了看物品种类,还得看你到底有多少数量,不同数量的物品税率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就是:
●超过规定数额但仍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超出部分缴纳物品进口税;
●数量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整批物品按照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周到君以音像制品举个例子:
●若你携带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20盘以下,那么肯定可以免税放行;
●若你携带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80盘(<100盘),那么除去20盘可以免税进境,你需要对其余60盘缴纳物品进口税。根据录像带10元一盘的完税价及15%的税率,60盘就该缴纳90元进口税;
●若你携带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800盘(>100盘),那么整个物品将被认定为货物,遵从货物进口的程序。对音像制品来说,除了相关批文,还需交纳0关税和按到岸价格17%的增值税。
现在,你对入境携带免税物品的情况有底了吧。
最后强调一下,近来流传的所谓的海关新政去年6月1日就实行了,而且其本身主要也是海关工作流程的变化,与咱们老百姓关系不大。所以,安心买买买吧。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
编辑 | 沙情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