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时代主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义。在6月13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也明确提出“营商环境是第一生产力”。
“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有赖于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吴汉东指出,知识产权将企业的创新、研发、制造和营销等有效连接起来,既引领创业创新发展,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良好营商环境的塑造也正是以支撑创业创新、推进产业升级为其目标和宗旨,因此,保护知识产权无疑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经之路和必要手段。
在吴汉东看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当前技术创新开放化的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是先进技术的对抗、创新能力的比拼,知识产权的较量。以创新发展为指引,构建起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保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各个战略实施环节都能高效实施和有序开展,才能确保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来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从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涵盖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个人诚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加快推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在知识产权‘大保护’取得卓越成绩的基础上,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时度势,凝练提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正是结合我国推进创新发展新阶段提出的新举措。”吴汉东认为,“严保护”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大保护”通过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有助于调动自然人和法人投入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快保护”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效果和速度,有助于充分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激发创新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