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起,按照省交警总队部署,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开展了连续72小时的道路通行安全整治统一行动,重在突出严打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4921件,行政拘留无证驾驶等违法人178名,取缔酒驾 78 人(其中醉驾21人),毒驾1人,另查获网逃2名。
21日10时30分许,在东莱街与维新街的交口处,交警道外大队巡逻警力被一阵摩托车所发出的轰鸣噪音所吸引,发现是一年轻男子驾驶一辆“公赛”式摩托在人行道上骑行,并惹得过往行人纷纷避让,两名警员遂借助沿街停放车辆做掩护,趁着驾驶人低头下路牙子时,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拦下,因其表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随后被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据男子交代,平时上下班期间就驾驶该车,但目前仅持有C1驾驶证件,尚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因其准驾车型不符,除原持有的驾驶证被记满12分,并予以暂扣外,还将面临行政拘留5天的严厉处罚。据介绍,公路违法上道赛摩托由于速度快,随意变道超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男子酒后调至“最佳状态”跑高速,后遇交警一查仍是醉驾
29日晚,交警松北大队民警在松北大道沿线设卡执勤,22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黑A933QQ号丰田霸道越野车“极不情愿”驶入设卡,当民警要求驾驶人摇下车窗时,发现车内弥漫着浓重的酒气,驾驶人始终处于眼神躲闪、双手不知如何放置的不自然状态。通过血液酒精检测,驾驶人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97.8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据胡某自述,自己当日开着外甥的车去肇源办事,中午时与朋友聚餐饮酒,由于平时不胜酒力,所以当时只喝了一瓶半啤酒。因为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所以喝酒后特意歇了三个小时,自认为身体没事后,才驾车返回哈尔滨,“大黑天的,我这样状态还跑高速,没出事已经是万幸了。”目前,驾驶人胡某被先期处以刑事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21日20时20分许,交警动力大队一中队在香滨路地道桥夜查酒驾期间,发现距检查点60余米处一台黑AWF989号黑色帕萨特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减速并停在路中间,中队长王励涛见状立刻带领多名民警上前将该车控制,驾驶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眼神发直,酒气熏天。后该人被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期间当事人始终不配合,直至家人劝说才接受验血。当结果出来后,不仅民警连其亲属也吃了一惊,为376.37毫克/100毫升,而醉驾临界值为80毫克/100毫升,前者近乎后者数值近5倍。
由于酒喝的太多,男子不仅对当天夜间饮酒及酒驾过程几近失忆,次日也一直捂着头称头痛。据男子介绍,当天从下午与朋友一起聚会喝了约4个小时,喝多少酒记不清了,但确实掺着喝了很多,可能当时觉得自家离酒店也就20分钟车程,才心怀侥幸驾车上道。目前,因醉酒驾驶,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19日22时40分许,当机动大队民警郭鹏宇再次沿三环桥下巡控并行至和平路路口时,恰遇前方一台无苫盖、冒尖拉载的黑MR1084(黄牌)号残土车从旁边街路转出,民警及时上前取缔,经称重证实该车超载30%以上,依法应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为防止驾驶人对其他人员通风报信,民警一直阻止其打电话通知车主,并在随后近1个小时里又取缔了4台反方向驶来的残土车。因四台车私自加高车厢的行为属于非法改装,交警依法对这些驾驶人做出了罚款500元,同时责令将车体恢复至出厂原状的处罚。
▲网络配图
21日夜间,当民警巡逻至公路大桥桥面时,发现南北双向桥面两侧有垂钓人员进行夜钓,部分人员为图方便更是直接将车违停在公路大桥桥面上。
其中,一辆车牌号为黑A607JA号的白色吉普车打着双闪灯违停在公路大桥北向南方向的桥面中间路段,沿线车辆如果车速较快,发现后根本无法躲闪。民警立即上前取缔,此时一名正在旁边钓鱼的驾驶人匆忙的向车辆跑来,并解释道自己马上开走。民警随后对其严重的违法停车行为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以其一百元罚款,驾驶证记三分的上限处罚。当晚交警部门共取缔夜钓人员违停车辆5辆,同时劝离垂钓者19人。
交警部门提示:
公路大桥作为城市快速路路段,车速较快,夜钓人员的违法停车行为不仅对沿线交通造成严重影响,对自身也存在严重危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今后也将持续加大夜间桥面的巡逻管控力度,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查处行动。
新晚报记者:于勇澜
编辑: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