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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知道后人将如何评说

维舟  · 公众号  ·  · 2024-11-28 20:00

正文

一位曾经的体操冠军因为在短视频平台跳了一些“擦边”舞蹈,连日来引发舆论风波,这样的事有意义吗?单就事件本身而言,那确实相当琐屑,然而耐人寻味之处正在于此:为什么这样一件事,竟能成为全民热议话题?

在一个更开放的社会氛围之下,这恐怕根本不会引起什么关注,也只有在新旧道德观交替之际,才会引发格外激烈的争议。反过来说,争议本身就活生生地展现出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1982年,《怎样鉴别黄色歌曲》一书出版。这本书如今在豆瓣上评分很高,但这并不是因为人们 赞赏其观点,而是当作“史上最雷人/彪悍之书”或笑话集来看的。 当初正义凛然地撰写这些战斗檄文的音乐家们决不会想到,仅仅一代人之后,他们的著作会在这个意义上成为经典,以至于他们的正义凛然也成了一种雷人之举。

为《怎样鉴别黄色歌曲》撰文的大多是一时之选,他们以十分专业的语言来剖析“黄色歌曲”——然而在现在人的眼中,他们越是这样严肃认真地做,越是看起来像在戏仿(parody)和恶搞,连《怎样鉴别黄色歌曲》这个题目本身也显得异常可笑。
当我们读《韦小宝同志生平》这样的文章时,人人都知道作者是故意在戏仿,但《怎样鉴别黄色歌曲》的作者却并非有意为之,也许正因此才格外让人觉得好笑。它无意中暗合了在无厘头和恶搞中产生的现代性体验,并由此以一种意外的方式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居然重新风行起来。
对这本书看法的变迁也暗示着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以至于现在人们回顾二十多年前的那个时代,大概会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陌生。
1980年代初朱逢博因站在绿色灯泡围成的乐池里唱歌,被指责为“资产阶级酒吧作风”,另一首《妈妈教我这支歌》也曾遭一位资深音乐家的激烈反对:“能用这样软绵绵的情调歌唱我们的党吗?”
梁晓声短篇小说《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中提到文革时在北大荒,“我”偶尔听到河流上游有人在轻轻唱歌:“九九那个艳阳天那哎嗨哟,十八岁的哥哥呀坐在小河边……”这首歌如今只能算是相当“淳朴”的民歌风格,但在当时
是列入“黄色歌曲”一类,绝对禁止唱的。是哪一个姑娘在唱呢?她也太忘情太大意了!如果让我们的副指导员听到,少不了又要开展一场“思想意识领域内的斗争”。
然而最终令“我”目瞪口呆的是:唱歌者竟然正是副指导员李晓燕。在面对面时,两人都僵立当场,尴尬无比,俨然在犯罪现场被抓个正着。
1979年推出的《乡恋》,因使用轻声唱法,缠绵悱恻,引发极大争议,一度被禁唱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本书中将一些轻音乐称为“黄色歌曲”,认定它不是追求真正的艺术价值,而是商品化的艺术,其实也是不难理解的。
虽然作者在认真地追问“绝大部分以男女两性之爱为主题”的黄色歌曲“问题不在于是否表现了爱情,而是在于如何表现爱情,它所表现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爱情”,这话听起来也没什么错,但现在人只会笑嘻嘻地看这段话,因为现在的流行音乐本身就充斥着这类歌曲,大家早已对洪水猛兽见惯不惊。
这本书之所以在1982年出版,大概也是因为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人们的思想还处在挣扎之中;其中一篇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丁善德1980年所写的就代表了这种且战且退的想法,在他看来,文革时
不仅群众喜爱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等被打成毒草,连淳朴的民歌也被说成是黄色音乐。这显然是十分荒谬的。但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今天,似乎也有另一种说法,认为“根本没有什么黄色音乐”,主张不管什么音乐,色情的、颓废的都可以开放。这无疑也是错误的。
只有在这种新旧交替的阶段才有激烈的争论,一旦过了这个时期,就没什么可争论了。 1980年代初还会说“只有资本主义制度才是‘流行音乐’滋长繁殖的温床”(页30)、黄色歌曲“是音乐生活中的一种污染,是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化、商业化、庸俗化的思想影响的结果”(页31),如今充斥着流行乐的今天,还有谁会这么说?
这也是历史上固有的现象。很多总是喜欢关注一些还在争论的议题,却不易注意到一些已经不再成为议题的议题事实上已发生巨大变化。
1925年,裙子有史以来第一次露出膝盖,在西方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恰好当时发生了一场地震,那不勒斯主教竟声称这是短裙的出现触怒了神灵。美国犹他州甚至立法规定女人穿高于脚腕7.5厘米的裙子上街要坐一年监狱。然而等到比基尼出现的时候,短裙露出膝盖早就不再是一个“问题”,相反它已经显得相当保守。

1946年Micheline Bernardini穿的比基尼
这款泳装当时引发轰动,因而以氢弹试验的Bikini环礁命名
所谓“保守”其实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许多学者都曾注意到,当今美国的保守派其实比半个世纪前的自由派更自由。保守主义历史学家乔治·纳什(George Nash)前几年就曾说过:“如果不是在理论上,但至少在实践中,美国今天保守派的立场就是1980年左派的立场。”
如果追溯更早的年代,这一点就更明显了。在加尔文神权统治的年代,日内瓦法律规定不准打扑克、唱歌;一个自由民参加洗礼时笑了一下,被判三天监禁;另一个自由民盛夏困顿,在布道时睡去,也被判刑;两名船员吵架,虽然无人受伤,但被宗教法庭处死。日内瓦号称共和国,但在现代人的眼里,这些法律骇人听闻的专制程度只怕还超过阿富汗原教旨主义的塔利班和伊朗什叶派神权政治。
中世纪基督教牧师认为公共浴室是道德败坏和异教礼仪,16世纪伦敦就没有一个浴室设施。美国殖民地时期清教徒社团颁布“蓝色法律”(blue laws),严禁在周日从事某些非宗教性活动,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奥博瑟卢斯,在公共场所穿着低腰牛仔裤将被判处6个月监禁,露出内衣也是违法的。
几乎直到20世纪之前,整个西方对“道德松弛”都是相当警惕的,不过用诺贝特·伊利亚斯的话说,在“文明的进程”本能被缓慢、逐步地压抑住了,比如,很多非常暴露的服装(和女式泳装)就预设了“一种非常高层次的本能控制”。
在中国史上的情况也不鲜见。上古时中国人登席脱履复脱袜,否则就被认为失礼;到唐代起了一个关键的转变:虽然在祭祀等至为庄严的场合里,脱除鞋袜仍属必要,但“寻常入朝”觐见皇帝的官员,已经开始穿鞋子了。到了清代则视古人的脱袜入朝“近于裸亵”。 现代当然又变回来了: 野餐时如果有人脱鞋除袜喜欢在草地上走走,没人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王笛研究1870-1930年间的成都市民文化时曾指出,当时“一些所谓的‘调戏妇女’的事件,实际上是由于保守的社会环境而被夸大的”,用今天的眼光看许多都是极为平常的人际交往而已。
有一篇广为流传的文章《活在当下算是捡了条命》,表明即使在二十年前,只是异性开玩笑搭讪、跳舞等都有可能被视为耍流氓或通奸而惹上杀身之祸,这一点上中国和伊朗、印度一样,都属于“连接吻都被视为性行为的东方国家”。
随着时代的变迁,许多价值观都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革。在19世纪中叶之前,正式决斗的习俗在欧洲各国盛行一时,绅士们为了捍卫名誉不惜决死(普希金、莱蒙托夫和天才数学家伽罗华都年纪轻轻死于决斗),然而它最终淡出历史并不是因为法律禁止或道德谴责,而是因为它在后来成了人们的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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