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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两票制”迫使药企“直销”,总代理亟需转变身份!

青松医药集团  · 公众号  · 药品  · 2017-11-03 08:41

正文


近日,重庆“两票制”生变!重庆市卫计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其中最引人注目也最让总代理们揪心的是这项条款的修改发布——


今年1月3日重庆市发布的两票制文件提到:“境内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而此次发布两票制文件,这句表述变成了:“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一字之差的新条文意味着:在重庆地区,国内总代理视同为生产企业的条款作废!一个“内”字,总代危险!


这用“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对于不少代理商来说,有可能因为“两票制”的无法执行,要么放弃国内医药总代理,专门代理进口药物营销,要么彻底解散破产!


所谓“两票制”,就是由生产企业到国内总代理开票(不算一票),后者再开票到商业公司(第一票),商业公司再配送到医疗机构。但重庆新的政策后,如果代理还按过去的开票方式就变成了三票,与政策不符!


新的政策迫使厂家绕过总代直接向配送公司开票。也就是说,厂家为了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会“隔山过海”直接与配送公司“签单”!国内总代在重庆或将从药品交易链条中出局!


无独有偶,日前北京市医改办、卫计委、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公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启动实施两票制,生产企业选择配送商,3个月过渡期!


那么,在这样的政策下,总代理真的会灭亡消失么?笔者认为,关键看代理商能否主动与厂家合作共赢。无论是几票制,厂家药品终归是要销售出去的,两票制无非是减少压缩销售环节而已。如果取消总代理,企业就只能自己组织销售机构代替“总代理”,自己直销自己的产品。


重庆两票制下的药品生产企业需要遴选配送商,需要企业自觉转变销售和经营模式。但这对于厂家来说,无疑是运营新课题及难题!因为多年以来都是代理营销,他们的主要精力用于药品研发生产,对全国医药市场开发没有专门的市场营销机构,或缺乏专业经验,更很少直接与终端客户联络,不知道药品区域的销售结构途径。


但多年代理营销的代理商却有他们经验丰富的代理营销团队,掌握了大量营销数据,有不外露的营销秘笈。因此,这个时候,代理商只要抓住时机,选准厂家企业,主动商谈合作,依靠自己的营销技能及优势,完全有可能赢得厂家同意而合并操作营销,成为厂家市场营销的主力,改变身份,重操旧业,继续从事代理业务!


两票制是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但“降低流通成本”,并不是说降低药品出厂价格!两票制是在降低终端消费的药价,但只要出厂价不“公开”,无疑就给了代理商与药企合作“联姻一家”合作运营的大好机会!


有专家提出,“两票制”对整个流通市场会有一些影响,但对药企的影响不会很大,对于有终端队伍的外企和主流大企业,或者本来就与大商业公司进行合作的企业,“两票制”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影响。仅更换了开票的模式,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药企获益的方式。


因此,“两票制”仅是流通环节的减少,但只要没有行政刚性政策由第三方专门机构来对药品(新研药等)出厂成本进行核算,并公开零售价格,不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对药品流通进行严格管制,药企仍可以与代理商合作或合并,使用代理商既有的营销方案、技巧和 “秘笈”,直接与终端客户、配送对接,快速、顺利开发基层市场!这也许是两票制下总代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大好机遇,让更庞大的代理队伍有了新的就业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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