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朱海就
编者按:5月16日,由人文经济学会主办的
《双轨制思想与中国经济改革——张维迎双轨制论文发表35周年研讨会》
在北京举行。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朱海就教授出席研讨会并发言,
下文根据
朱海就
教授的现场发言记录整理。
在张维迎教授提出“双轨制”这个概念之前,双轨制作为一种“现象”就已经存在,张维迎教授发现了这一现象并予以理论概括和阐述。
换句话说,“双轨制”不是事先设计出来的,也不是事先预见到的,而是放松管制之后,出现的一个非意图的结果。
不仅价格的“双轨制”现象是一种非意图的结果,类似“家庭联产承包制”、“地方政府竞争”等等的出现也是“非意图”的结果。这些自发出现的制度,包括市场价格,最初并不具有合法地位,“双轨制价格改革”就是承认了市场价格的合法性。
和双轨制一样,中国的整个改革就是对放松管制后,对自发出现的制度的承认和顺应,
它不是事先规划好一个蓝图,然后一步步落实的。走一步看一步,或摸着石头过河,被称为中国改革的经验,它其实就是承认自发秩序的意思。
中国的改革是非设计的,但恰恰也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什么经济学原理呢?一个就是承认哈耶克强调的人的无知性;另一个就是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个体是无知的,同时也是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只要给个体自由,那么无知的个体在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制度,比如“双轨制”。在没有强制的情况下,那种最有利于他人才能最有利于自己的行动会被普遍模仿,变成制度,所以这种自发生成的制度也天然地带有“利他性”或“公共性”。
市场就是由一系列的制度构成的,市场不能简单地从商品或要素的价格和数量的角度去理解,而要从制度生成的角度去理解。
斯密强调的分工合作,是通过制度实现的。制度的更替,更有效率的制度替代之前的制度,这一过程也使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改善。只有制度的改善,才能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反过来说,假如没有制度的改善,只着眼于政府的资金投入,那么对经济只有短期的刺激作用,钱花光了,这种效果就没有了。这不仅会扭曲资源配置,也会制造腐败和寻租。
改革者和普通人一样,都是无知的,他们的理性也是依赖于制度的,我提出一个概念叫“习得的理性”。改革这也好,普通人也好,都是在制度出现之后,才具有理性的。这里的理性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大化”不太一样,不是指抽象的最大化,而是指自己的最大化的同时也促进他人利益意义上的理性,也可以称“制度理性”。人其实也要借助于自发生成的制度,才能“理性地”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
改革者没有能力事先设计制度,但他们有能力在出现好的制度出现之后,把这些制度发掘出来,并把它们合法化,这是他们可以做到的。经济学家也可以帮助改革者去做这个事情。改革就是默认或正式承认市场中自发产生的制度。
实际上,大部分制度其实都是没有被正式地合法化的,只是被默认为合法。
改革有两层内容:一是决策者的有意改革;二是无数个体改革自身。通常人们把改革理解为第一种,以为改革就是决策者的改革,其实这是不准确的。两者的关系在于,没有后者生成的制度,决策者的改革是不可能的,即先有制度生成,再有决策者的改革,改革其实是对生成的制度的确认。
当不放松管制时,改革者自己的改革也是不可能的。
制度不是改革“改”出来的,而是“生长”出来的。假如没有制度的生成,就没有改革的可能。
制度的生成降低了两种改革成本,一是制度的筛选成本,因为好的制度已经产生了,对改革者来说,只需要确认一下;另一种是制度的执行成本,因为这种制度在生成过程中,人们已经拥有了如何使用这种制度的知识,并且也知道使用这种制度对自己有利,这种制度已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在这种情况下,推广这种制度的成本自然是低的。
市场价格或制度生成之后,使企业家有可能在市场中发现获利机会,因为这时企业家有了计算利润的条件,这在之前是没有的。
有了获利机会之后,企业家就有可能从寻租型转向了生产型,因为他们发现和政府搞关系不如为消费者服务获利更大。其实,很多企业家也是不愿意和政府打交道。这样,当企业家越来越多地发挥才能时,市场这一块相比计划那一块来说,就越做越大,计划这一块相对来说变小了,这就是常说的“存量改革”,它是企业家发挥才能的产物。结果,双轨就逐步变成了一轨。
同样,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也有可能从寻租型转向生产性,因为服务好企业比向企业索取的收益更大,比如“地方政府竞争”所指的就是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生产性,其条件是出现了市场价格,张五常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把政府视为第一推动力。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政府,都需要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才能有合理的理性行为。越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生产型的可能性就越大。这里的关键是如何形成“正向循环”。双轨制改革之后,通过放松管制,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这种正向循环。
无知和理性的个体,为什么会产生有效率的制度?从“单个的个体”到“整体性的制度”,这是怎么跨过去的?我们认为“价格”扮演了重要角色。只有借助于初始出现的价格,个体才能进行“经济计算”,从而使得他那种有意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行动,也在无意中助益于他人,这就是说,价格引导个体的行动与他人的行动兼容。当价格信号引导个体采取一种更能满足自己利益的行动时,一种更有助于协调,从而也是更具效率的制度就有可能从这样的行动中产生。相反,假如在一开始就不允许市场价格出现,那么这样制度就不可能产生。反过来说,假如允许市场价格出现,那么好的制度就会不断地产生出来。
这是为什么双轨制特别重要的原因,因为“双轨制”允许初始的价格出现,使制度变革过程有了可能性。
举个例子,比如乡镇企业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有效率的,但随着私营经济的崛起,它的低效就显示出来了,也迫使乡镇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双轨制”的改革经验可以补充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因为斯密着重谈了道德情操的作用,但没有谈生产的价格和演化产生的制度在合作中的作用。
同样,新古典经济学也忽视了价格在“制度生成”中的作用,只讲价格在配置资源,即调节供求中的作用。“双轨制”改革让我们看到价格与制度的相互关系,这可能是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具有原创性的贡献。主流经济学中,价格与制度是分离的,比如新古典经济学是把制度视为给定的,新制度经济学是把价格视为给定的。实际上,价格和制度都不能作为预设,而是扩展生成的过程。价格是不断生成的,制度也是不断生成的,并且两者是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