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每日询问者报》网站5月15日报道称,菲律宾特使何塞·德贝内西亚14日在参加中国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时,呼吁联合勘探开发南沙群岛。与此同时,菲律宾议员对杜特尔特政府与中国进行这样的“特大交易”发出警告,因为这样的“交易”可能使菲律宾在与中国的南海争端中作出妥协。
▲5月14日,菲律宾特使何塞·德贝内西亚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菲律宾拉普勒新闻网)
郁志荣(中国太平洋学会副秘书长 浙江海洋大学教授)
菲律宾特使何塞·德贝内西亚所言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事实依据的。
12年前的2005年3月14日,中国、菲律宾和越南三国的石油公司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签署了《在南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并付诸实施。第一阶段工作已于当年11月16日结束,共完成二维长电缆地震资料采集11020公里。三家公司将在一个总面积为14.3万平方公里的协议区内研究评估石油资源状况。
▲资料图片:2005年3月14日,菲律宾马尼拉,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代表在签署《在南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后握手祝贺。
在这之前,2004年11月中菲双方签署过在南海共同研究油气资源协议,《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无疑是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取得的又一新进展。
此次,菲方代表在高峰论坛期间旧事重提,标志着中菲关系大幅度改善。当年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在南海部分海域开展联合海洋地震工作,中国官方把它看做是三方共同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中方还表示愿意继续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与东盟有关国家积极探讨在南海海域开展务实合作,使南海成为联系中国与东盟的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资料图片:2016年7月25日,在老挝首都万象,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左六)和与会代表在会议开始前合影。当日,会议结束后,中国和东盟国家外长发布声明表示,中国与东盟承诺全面有效完整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推动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由此可见,菲方的提议或呼吁得到中方积极回应的可能性极大。但是,此次呼吁并非油气资源的勘探而是联合开发油气资源,因此存在法律问题,如何把握分寸极为重要。
究竟是共同开发还是合作开发至关重要,共同开发标志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的,合作开发是在一方承认另一方管辖权的前提下进行开发的,所以性质不同。媒体标题用了联合开发的字样,十分耐人寻味。涉及法律细节问题尚需慎重和斟酌。
朱锋(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菲律宾特使德贝内西亚呼吁中菲联合开发南沙群岛资源的讲话,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反映了中菲两国在稳定和解决两国南沙群岛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问题上正在回归双边对话的正确轨道。
▲南沙海域
南沙群岛的主权争议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岛礁主权归属的争议、二是岛礁相关的海洋权益的争议。从90年代初开始,中国就提出了“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倡议通过双边对话与东盟的南海主权声索国解决争议,并主张通过共同开发等务实合作行动,为管控和解决南海主权争议和促进中国-东盟国家共同管理和经营好南海寻找到可行的道路。
在中国的推动下,2005年,中越菲三国曾签署了《在南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这是南海共同开发行动的重要进展。只是后来菲律宾阿基诺政府所采取的对抗政策,不仅搁置了两国共同开发的积极态势,也引发了美日等国干预与所谓国际司法干预的闹剧。
杜特尔特政府上台后,中菲关系有了根本性的改善。菲律宾特使近日公开呼吁南海资源联合开发,是中菲即将重新启动双边对话、务实和建设性地处理两国南沙主权争议的建设性行动,标志着南海局势已经重回中国-东盟相关国家通过双边对话解决问题的重要轨道,也是中国和菲律宾等有关国家共同努力、走出虚假和错误的“南海仲裁裁决”干扰的战略性举措。
▲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
中国拥有历史和法律的双重依据享有南海诸岛主权和相关的海洋权益。但南海是中国与东盟南海沿岸国的共同家园。争议的存在是正常的,通过务实和有效的行动来稳定和解决争议,让南海成为亚太地区的合作之海、友谊之海与和平之海,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的目标。
(以上言论系专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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