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构成考试作弊——500万粉丝网红被曝艺考作弊事件评析
黄璞琳
500 万粉丝网红李某某被曝参加北京电影学院艺考作弊一事,有点像回旋镖。最开始曝光是直接指控其考试作弊;之后,李某某声明是因参加表演系复试时违规自报姓名,不少人认为那就只是考试违规而不足以认定为考试作弊;但接着又消息曝出,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表演专业复试考试规则或者考试纪律明确规定了,复试现场违规自报姓名的视同作弊;而2024年4月2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称,该考生专业考试中透露自己姓名的行为,属于考试违纪,不构成作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列举五类应予处罚的考试作弊行为:一是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是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是抄袭他人答案的;四是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是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则细化列举了九类考试作弊行为,是以“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作兜底,确实未明确考试中违规自报姓名属于考试作弊。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列举了九类未构成作弊的考试违纪行为,如,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以及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
的行为。
很多艺术院校在艺考表演类复试考场规则或者考试纪律方面,确实有规定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的要求。因此在艺考现场违反考场规则自报姓名的,一般是认定为考试违纪而非考试作弊。考试违纪与考试作弊都违反考试纪律或者考场规则,但考试作弊者主观上有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意图,而一般的考试违纪者主观上一般不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意图。
对于考试作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
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情节严重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考试违纪行为,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仅是规定,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即,仅属考试违纪而尚未构成考试作弊的,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不影响考试资格,也不会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考试的处罚。二者在品性评价上,也是显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