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据《大河报》报道,11月21日,有博主发文曝光知名男星王宝强,称某格斗俱乐部的负责人去报案,说当初与王宝强合作拍电影《八角笼中》时,俱乐部给了王宝强电影全力支持,耗时五年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高达百万元。俱乐部曾被承诺拿5%的票房分成(22亿元票房,分成1.1亿元),但王宝强没给任何回报,导致俱乐部现在经营出现很大问题。
目前,警方已受理了恩波俱乐部报案,并向恩波俱乐部出具了回执,接下来将展开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八角笼中》是王宝强自导自演的第二部电影,该片总票房突破21亿元,累计观影人次超过5156万。11月19日,据《八角笼中》官方账号,该片入围2024中澳国际电影节“南十字星大奖”。
11月21日晚,九派新闻记者拨打了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官方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网传情况属实,“总经理今天下午去派出所报案了,我们应该下周一之前会开会讨论这件事。”
王宝强此前曾公开表示会资助参演《八角笼中》的孩子们读大学,负责他们的生活费和学费,“希望他们多年以后能有电影中的初心和能量”。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消息,今年10月,有博主直播爆料百亿影帝王宝强“慈善人设翻车”,称他曾在拍摄电影《八角笼中》时承诺资助小演员们到大学毕业,如今却并未兑现。该直播间还曝光其中一名参演《八角笼中》的小演员马虎的言论,称关于王宝强所说的资助,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任何的联系和帮助。消息传出后,相关话题登热搜榜,引发大批网友讨论。
10月18日,据媒体报道,《八角笼中》小演员马虎的教练孙岭峰回应此事称,目前有媒体报道关于他本人和马虎的一些发言,是闲聊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录音并发表的,并不是正式的采访场景。王宝强没有跟他的强棒天使项目签订资助协议,自己并没有指望王宝强对马虎的资助,也不会向王宝强去要。
11月21日晚间,@王宝强工作室 发布一则博文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天眼查显示,“恩波格斗俱乐部”关联公司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恩波,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恩波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近日,恩波所持该公司100万人民币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3年,执行法院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恩波因此案被强制执行72.55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对此,11月21日晚《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发微博回应称,关于恩波《八角笼中》的授权合同已按照对方要求均已支付完毕;恩波生病住院病危时王宝强直接给恩波支付了30万元医疗费用;王宝强代表《八角笼中》剧组参加了格斗公益慈善赛,募捐30万元由公益基金会直接捐赠给恩波格斗俱乐部指定体校。
11月22日,针对王宝强工作室的回应,恩波格斗俱乐部@恩波格斗俱乐部_MMA 发布如下声明称:此外,王宝强确实支付给了恩波30万元的治疗费,但恩波整个住院治疗期间实际支出近两百万,王宝强却要求俱乐部方配合他对外宣称“是王宝强帮助支付了恩波医药费”。
一年多以来恩波本人以及俱乐部曾经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无数次找到王宝强以及其所属公司沟通,但对方继续采取拖延抵赖等方式进行欺骗,之所以选择报警,实属被逼无奈之举。
在恩波与王宝强的风波中,《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成为关键一环。
按照恩波爆料的说法,王宝强曾承诺给予恩波俱乐部5%的票房分成,虽然王宝强方面尚未对该信息进行回应,但目前各界对于这一信息已有不少分歧,根源在于我国现行的电影票房收入分成规则并非简单的最终票房直接分成,而是有详细完整的规则体系。
现行的票房分成体系中,上映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增值税和5%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剩余的影票收入属于分账票房,俗称“净票房”。
“净票房”是电影行业上下游进行分账的基础,由片方(出品方和发行方)和院线方根据具体协议分配,目前国内分账比例一般是片方和院线方43%和57%。
据娱乐资本论2023年7月报道,王宝强向银行贷款拍摄了这部戏。在《八角笼中》的出品方中,无锡宝唐影业、图木舒克向日葵影业和北京乐开花影业的实际控制人都是王宝强,猫眼微影文化位列第三出品方。联合出品方中出现了陈思诚的壹同传奇影视和四川财政厅控股的峨眉电影集团。
按照上述模式计算,《八角笼中》片方的总收益约为6亿-8亿元。由于目前尚无信息明确恩波与王宝强方面按照何种规则约定分成,因此不同的规则下分成金额相差巨大。若按22亿元的票房统计,5%为1.1亿元;若按近8亿元的可分成票房,5%为约3000万~4000万元。此外,目前王宝强方面也尚未明确回应“5%”的分成比例传闻。
事情的真相尚未水落石出,只不过《八角笼中》这个从电影到现实的走向着实令人唏嘘。
电影上映时,王宝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在拍摄《八角笼中》的那些年他已经被困在“八角笼中”了。如今看来,这部电影和它周围的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八角笼,王宝强和恩波站在两边。
天眼查App显示,王宝强名下共关联9家企业,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包括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北京乐开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王宝强均担任股东,其商业版图包括影视、股权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王宝强实控的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多枚“八角笼中”商标,国际分类涉及珠宝钟表、广告销售等,同时还登记了“八角笼中”美术和文字作品著作权。
此外,王宝强女友冯清共关联5家企业,仅晓时代(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千寻魅影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存续状态。近日,深圳千寻魅影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注销公告,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来源 |《商学院》杂志综合自大河报、九派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蓝鲸新闻、每日经济新闻、环球时报
封面 | 视觉中国
编辑 | 赖梦茹
校对 | 袁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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