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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安局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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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征集黑恶痞霸线索的通告

萍乡公安  · 公众号  ·  · 2025-03-19 16:00

正文



关于全面征集黑恶痞霸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持续在辖区开展“扫痞除霸治乱”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村霸乡痞、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痞霸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痞霸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四)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痞霸势力。
(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六)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菜霸”“渔霸”“肉霸”“路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八)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纵容、包庇痞霸势力犯罪活动,为痞霸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500至50000元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 举报方式
(一)萍乡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pxshce@163.com
举报电话:0799-6776382
来信地址: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568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八楼扫黑办

邮编:337000

(二)萍乡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举报邮箱:qsxjdd@qq.com
举报电话 0799-6582110
来信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爱群巷1号

邮编:337000

(三)安源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ayshce@126.com
举报电话:0799-6226110
来信地址:萍乡市安源公安分局办案中心三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编:337000

(四)湘东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pxxdshce@163.com
举报电话 0799-3434733
来信地址:萍乡市湘东区司法路湘东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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