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日,一款“千禾0”酱油中检测出镉,引发媒体关注。
有网友认为,
千禾御藏本酿380天
酱油作为一款零添加酱油,不应该检测出镉;也有网友指出,千禾这款酱油并非零添加酱油,只是打上了“千禾0”这样一个商标,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零添加酱油的文字游戏而已。
原来,酱油包装中使用的
金黄色“千禾0”
只是一个商标,
这样被驳回的
金黄色字体、仍在驳回复审中的
“千禾0”商标,其实还有一个,情况一模一样。
工作人员回应
“千禾0”是
注册商标
,那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还有普通黑白字的
“千禾0”注册商标,仔细看“0”,疑似黑字有一圈环形白边。
其实,千禾还有中文和数字
字号一致
的
“千禾0+”注册商标,有大
0
,
有小
0
,
还有“
0+
”等。
商标“千禾0”被显著标注于产品包装,数字“0”被特别放大,
部分产品同时搭配“零添加”字样
。
这样的包装,会不会让消费者误认为“0”代表“零添加”呢?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客服回应“千禾0”与“零添加”的关系时,
“
给您带来的误解非常抱歉,有任何问题都欢迎大家随时向我们反馈”,
这种
态度算不算模棱两可会不会进一步模糊消费者认知呢?
如果一个酱油酿造企业长期以“零添加”作为核心卖点,并通过商标布局强化这一概念,会不会挤占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空间呢?尤其是宣传
“千禾0”与“零添加”的关系,会不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呢?
除了零添加,关于酱油商品包装上使用的“
千禾 御藏本酿
”字样,其实也是商标,不过也驳回了。
根据商评字[2024]第0000121987号关于第68270179号“
千禾 御藏本酿
”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复审认为......
申请商标用于指定的酱油、醋等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指定商品的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
,违反了《商标法》
第十条第一款第(七)
项的规定......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驳回。
我国《
商标法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七)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
七、
那么 ,继续使用“
千禾 御藏本酿”字样会不会违法呢?
🤔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
国知发保字〔2021〕34号文)
第三条:
“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
均属商标一般违法。
上述标准第九条: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带有欺骗性
:
(一)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
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点产生误认的
;
(二)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
产地产生误认
的;
(三)其他对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
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
。
根据标准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商标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且相关决定、裁定生效后
,
商标申请人或者他人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依法查处
。
......
“千禾0”与“
零添加”的关系,网友纷纷表达了意见:
如果真的说“千禾0”与“
零添加”无关,其实也有点“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