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学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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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4期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28 09:24

正文







高端论坛





《民法总则》基本规定的八大亮点

 

杜万华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内容摘要  《民法总则》是结合中国国情,为提高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国家机关执政能力、治理水平而制定的有针对性的一部法律。其第一章所体现的八个亮点,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核心和灵魂写入《民法总则》、高度重视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强调以权利为主导的立法思想、强化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强调守法原则、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习惯作为新的民法法源、为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留下充足空间,既为民法分则的编纂指明了方向,也为民事法律的制定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民法总则  民法典编纂  基本规定 亮点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二十年的回顾与反思

 

[  ] 廖柏嘉勋爵(LordNeuberger) 大法官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 

 

内容摘要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廖柏嘉大法官在即将退休之际,总结归纳了自己从出庭律师到初审法官、上诉法官,直至最高法院院长的二十年的法官经历和工作经验,包括他对最高法院的庭审、法官以及权限范围的研究以及他对不当得利、米勒诉英国政府脱欧案的思考。廖柏嘉认为,司法改革下的法官应密切关注社会现状,研精覃思,确保自己作出的裁判具有权威性与前瞻性;脱离欧盟后的法院应务实求变,一方面保证英国普通法长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一方面为国家繁荣提供必要的、确定的法律规则和司法保障。


关键词:最高法院 法官经历 司法改革 司法保障

 





专题策划:聚焦“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案例文本格式研究

——基于统计和认知的视角

 

王硕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张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内容摘要 指导性案例作为工具性文本,其格式鲜受关注。本文统计了已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文本格式后发现,在基本案情部分有“三方陈述”和“法院独白”两种写作模式;在裁判理由部分有“根据要点”“根据主张”和“根据焦点”三种写作模式。单独来看,上述写作模式的选择有规可循,但从两部分配合来看,则仍存在需完善之处。本文认为,指导性案例应当关注文本格式,完善标签系,做到前后呼应,以提高指导性案例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指导性案例 固定格式 基本案情 裁判理由 量化研究

 

 

指导性案例应用大数据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报告(2016

 

郭叶  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副主任北大法律信息网副总编《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主编 

孙妹  北大法律信息网编辑部副主任《北大法律信息网文粹》执行主编

 

内容摘要 2010  11  26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得以初步确立。截至 2016  12  31 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十五批共计 77 例指导性案例。本文将 77 例指导性案例作为研究对象,以“北大法宝- 司法案例库”中的裁判文书作为数据样本,在介绍指导性案例概况、特征和发布情况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深入剖析其司法应用的特点和规律,进而探讨在发布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司法应用 大数据分析

 

 

论指导性案例的效力证成与完善

 

胡嘉金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胡媛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

 

内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0 年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赋予指导性案例“应当参照”的效力。法官可以在判决中作为理由阐述,但不得作为法律依据引用。这一做法符合我国司法体制的现实选择。从法理学角度分析,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只有高于一般的生效判决,并且在事实上受到遵循,才能维护法的安定性价值,实现公平正义。但基于指导性案例形成过程和法律制定过程的比较,其效力无法等同于制定法。从我国国情来看,结合成文法传统和法官演绎思维方式,无法赋予指导性案例法律渊源的地位,但可赋予其事实上的拘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在正式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上级法院可以通过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方式对不参照指导性案例的判决予以制裁。

 

关键词:指导性案例 判例 参照 改判

 

 

商事指导案例“裁判理由”的规范化

 

鲁小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周哲斯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 裁判理由是指导性案例的组成部分,但其表达不一定符合内在规律的要求。裁判理由的表达既要符合人民法院解释法律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官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以及其他主体参考相关案例的需求。商事指导案例的裁判理由因其规范领域而具有特殊性。目前,商事指导案例裁判理由表述的形式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统一标准,因此有必要对其予以规范。

 

关键词:指导性案例 裁判理由 裁判要点 相关法条

 

 




实证研究





审判管理信息化:路径、效果和展望

 

刘雁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内容摘要 信息化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我国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各级法院通过打造服务平台、建造科技法庭、改造信息系统、建设电子法院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通过各级法院的努力,司法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审判管理更加科学、司法公信得以提升、司法便民得以落实。今后我国审判管理信息化道路应当加强信息融合,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深化数据挖掘。

 

关键词:审判管理 信息化 大数据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现状、解读与展望

——基于 2014-2016  419 篇学术文献的研究分析

 

张全涛  重庆警察学院侦查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唐益亮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一项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司法改革项目,也是当前学者研究的关键议题。通过对 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表的 419 篇电子期刊文献的研究,本文发现,学者们突出分析了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理论内涵、核心问题、现存困境与实践对策等问题,指出革新诉讼改革理念、强化侦查行为规范、严格审查起诉、完善庭前会议、突出法庭审判、严格证据裁判、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途径是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进路。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 诉讼制度改革 庭审实质化 权利保障

 

 




学术争鸣





对话:刑法阶层理论的中国司法前景

 

陈兴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付立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内容摘要:我国刑法学界长期以来通行的从前苏联引进的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开始暴露出逻辑性不足、理论定位模糊等固有缺陷。有鉴于此,本篇对话的四位学者借鉴德日的刑法学理论,主张引入犯罪阶层体系取代四要件体系。阶层体系的精髓在于不法与责任的区分,较之四要件体系更能发挥保障人权、准确司法的功能;阶层体系体现为递进式的结构,较之四要件体系的平面结构在逻辑性上更为周延;阶层体系提供了出罪的空间,较之四要件体系更能防止错案,因此犯罪阶层体系在中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犯罪论体系  四要件体系  阶层体系  不法  责任



论道:《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授 

郭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薛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教授 

朱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 2017  3  15 日,《民法总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以高票通过,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的成果。在未来具体适用《民法总则》及民法分则的编纂过程中,均离不开对《民法总则》的正确理解。为加强《民法总则》的学习、理解与宣传,引导社会各界一起遵循《民法总则》的原则和规范,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于 2017  4  25 日举办了《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研讨会,邀请学术界的民法专家与实务界的法官律师一起座谈,由与会嘉宾从不同的研究视角进行了主题发言。本期整理、刊载了与会嘉宾的发言,以期共同推进《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


关键词:民法总则 民法分则 民法典编纂 理解与适用

 

 

从民商关系角度谈《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我国私法采取“民商合一体制”,《民法总则》乃“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倘若以“民商合一”作为出发点,那么在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时必须注意民法与商法在法源、民事主体、契约原则、处分权限制、消极代理和职务代理等方面的协调问题。


关键词: 民法总则  商法  民商合一  理解与适用


 

《民法总则》的实施对民事诉讼的影响 

 

巢志雄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助理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何雅婷    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内容摘要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存在法律体系上的内在联系。《民法总则》的制定不仅涉及实体法内容,也涉及程序法的内容,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将产生明显影响。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当事人、管辖、送达等程序内容将随着《民法总则》的实施而发生适用上的变化。在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同步修改的背景下,法官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对程序问题作出裁判,也可运用法解释学方法对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进行“司法再造”。

 

关键词:民法总则 民事诉讼 法解释学

 





判解评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适用探微    

 

喻海松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社会危害日益突出。新近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标准在宏观层面上已经实现统一,因此对微观层面的具体适用问题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行为方式的认定、相关犯罪的界分、信息数量的计算等方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具体司法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司法适用 具体问题

 

 




观点集萃





◆关于未入额法官办案问题的调查研究(张 琳 李忠勇 李筱珊)

◆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履职情况初探(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从管理学角度谈社会合作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王 杰)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工伤认定(蒋 敏 岳正飞)

◆家事审判改革的“泉州样本”(郑玲玲 郑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