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搞艺术一横
“同行免入,面斥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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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我终于也有了一些成熟女性的气质

搞艺术一横  · 公众号  ·  · 2018-08-16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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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突然在微博上收到一个惊喜,有一位博主总结了我一年多来一百六十套搭配放在网上▼



第一反应当然是感动,有心了。第二反应则是面红耳赤,因为直接扫到了一些奇形怪状的穿法。


去年一整年,因为有吃激素发胖的经历,肉眼可见身上的脂肪层逐渐变厚,找角度拍照时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但成片后才发现天道好轮回:身体厚了一层之后,曾经最擅长的风格都驾驭不了了。在过去一年里惨不忍睹的试错里,我只能被迫接受这件事:一旦人开始变胖或者变老一点点,基本也就是要和灵气告别的。



▲两年前这个时期是我到目前为止对自己最满意的时候,脸既没垮,人也是瘦瘦的,穿的每件衣服几乎都是自己经过试穿才买下来的,而且确实是挖空心思在搭配


而可能唯一一个比变胖更老更惨的事情就是变老吧?


我的情况还更加特殊一点,几乎从我刚刚做博主开始,大家就不满我法令纹太重,未老先衰,所以基本上每次写护肤文,我都恨不得把“本人显老”这件事加黑加粗置顶在最前面,以防大家指责我皮肤不好还敢卖弄护肤观点。


其实,大家两年后再来看看当时的我,真的要感叹一句年轻真好了,毕竟胶原蛋白还是充足的,脸上还有残存的婴儿肥,怎么看都是一团和气。



不过我很逆来顺受地承认这个事实了:我不如原来好看了,在经历人类自然的衰老。虽然也抗争过、在跑步,但已经发生过的改变就只能任由它发生,没有返老还童这件事。


但我根本不会因此而感到难过,反而觉得很庆幸。想到以前尝试那些女性化的连衣裙,但效果就是不合适的灵魂非要禁锢在不属于自己的outfit中。但是最近这半年里,再穿上同样类型的衣服,心里的感想是真好啊,感谢自己终于有了些成熟女性的气质,能支撑得起喜欢的搭配了。


01

初次约会


体贴到考虑到大家说不定有七夕约会需求,所以把这套我认为最适合穿去约会的look放在第一位。


外套Haider Ackermann; 连衣裙Khaite; 高跟鞋Dries Van Noten; 包Vintage Christian Dior


当然,也有私心,私心是我单方面认为这一套是本月最佳。


三十岁的女性有了dating机会,应该呈现什么样的状态?这是我的答案。非要给普普通通的一天冠以节日的名义,这听上去是消费社会的陷阱。但我却愿意将它理解为一个让自己可以度过开心一晚的机会,不一定要如临大敌地准备礼物悉心穿衣服的,其实就 选择衣柜里平时穿稍显隆重的那条连衣裙就好了 。如果怕对方太有压力,也可以在外面披上一件看似朴素的短款夹克,还方便拉长身着长裙的全身比例。



与一般的slip dress不同的是,Khaite这条在系带上有不对称的设计,这也是为了承接后背上垂下的布料堆出的自然褶皱。


02

Party散场


上衣Dries Van Noten; 帽子灯芯绒长裤Prada; 鞋 Gianvito Rossi; 包Valentino


虽然模仿得并不到位,但我还是要说说这一套灵感来源于HBO曾经出过一季就悲惨被砍的剧集《黑胶时代》。



这部剧拍得当然很难看,西科塞斯亲自加持都没有办法挽回,但在美术布景着装上都很到位,一比一还原了七十年代纽约音乐人的风貌。


所以我想象了一场以Retro为主题的派对,而我是那个醉到不醒人世第二天起床之后,给朋友们逐一打电话核实昨晚发生了什么的人。



满身宝石的上衣其实挺难穿的,金光闪闪的手袋就更难驾驭了,因为两样都俗气得有点过头,所以要借助老实憨厚的灯芯绒来做陪衬。



03

下午茶


当学生的时候总是很闲,可以有大把时间去体验下午茶,吃满三层架子的点心,到了晚饭时间还能有胃口继续吃一顿,或者跳过这一顿直奔夜宵。


现在再也没有能悠悠闲闲坐下来喝茶的心情了。就算小姊妹难得聚会,坐不了一会儿就急吼吼地出门逛街去。大家总是很忙,所以要更有效率地利用休闲时光。


衬衫Joseph; 裙子Loewe; 鞋Tabitha Simmons; 帽Eugenia Kim; 耳夹Rosantica


Tabitha Simmons这个鞋履品牌,我也极力推荐给那些想尝试女性化搭配的朋友们。Tabitha Simmons本人先做模特再做stylist,后来开创自己的品牌也算成功。当年留意到这位设计师,也是在时装编辑还牢牢把控街拍版面的年代。现在虽然本人出镜的不多,但设计上还是秉承了 “时装精最知道时装精们最需要什么” 的观念。



她本人的风格就是,简洁和华丽都能驾驭得很好,而且泾渭分明,不玩什么混搭法则,从头到脚都是高度统一的,两种样子都是她,都可以驾驭得很好。


我觉得她也是用相同的原则来设计鞋子的,简洁的拼色尖头平底鞋也有,极致浪漫的能引起女性消费者尖叫的也有▼



04

城市游客


什么是城市里的游客啊?


我提名郑秀文在2000年左右的形象。和杨千嬅那种典型“港女”不同的是, 郑秀文与香港的关系是既分割不开但又保持疏离 ,她演白领时就是格子间里坐着的通勤族,但你觉得她不太想在这儿天长地久地坐下去。她演女飞侠最合适,神采飞扬,随时把护照装在皮夹里浪迹天涯,不过最终还是要回到这座城市里的。


那些年里银河喜欢找她和刘德华演时装片,都市小品。质量一般但又无脑好看,比如《龙凤斗》里郑秀文穿得太精彩了,让人隔两年就忍不住回味一次。



她很擅长同色系搭配,相对紧身有型的上衣配宽松阔腿裤,脚边再扔一只大包——是我心目中最精彩的都市女性形象。


我以这个为灵感,搭配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城市游客▼


风衣Peter Pilotto, 背心Dries Van Noten; 长裤Celine; 包Vintage Chanel XXL 2.55;  鞋Converse


还记得本季初么?是不是你关注的每个公众号都大谈特谈,本季最流行的颜色是紫色。为什么呢?pantone预测过了呀,王菲上春晚还穿了呢!我当时很冷静地没吭声,心想我们且看看谁最后穿上身了再说。



紫色为什么不好穿呢?当然是因为它对肤色、五官立体度等等都有要求。那么亚洲人如果硬要跟上这个风潮该怎么办呢?试试用粉色来调和一下吧。



05

北非度假


时尚博主们现在都很喜爱演绎度假风格了,比如Moda O'perandi上买到的华丽衣裙,如果不是冠以度假的名义,无论如何也很难穿出去。


但其实让我闭上眼遐想一分钟,去度假的话到底想穿什么衣服,我十有八九会拿《夜班经理》当参考标准,而且是《夜班经理》的大佬本人,绝不是大佬的女人。



好质地的衬衫短裤,蹬平底鞋,带着心腹手下在不知名小岛上喝香饼吃新鲜打捞上来的贝类。


上衣Elena Dawson; 短裤Holland&Holland; 背带Dries Van Noten; 鞋Paloma Barcelo; 包Chanel


Elena Dawson的衬衫是我今年买到的最喜欢的上衣,虽然它肩部的设计会显得脖颈儿略厚,但这些能算瑕疵么?我的意思是,能和白丝绒的面料相提并论么?再加上领口这自然散开的形状,它可以被称为我最重要的一件衬衫了。


Holland&Holland固然卖得贵,但是有理有据。它在休闲装的领域做到了极致,而且大家也别费劲研究贵族都穿多少支数的棉麻衬衫或是苏格兰哪个产地出品的羊绒衫了,就全从Holland&Holland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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