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提拔都是风光得意的,以下四种情况的提拔,提前不了解清楚,事后可能后悔不已。
一、从市县部门科室到乡镇上任职
在市县的部门科室工作,不管怎么说,工作的地方也是在县市区,离权力的中心更近,往上走的机会更多;上下班时间相对能够保证,可以照顾到家庭;工作内容相对单一,压力不是很大。
到了乡镇,虽说能够进入领导班子,但工作内容和压力是成倍地增加。
直面普通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社会综合治理,对个人工作和抗压能力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一旦到了乡镇,没有背景和资源,很难再调回县城,在乡镇上担任一辈子副科级领导的大有人在。
这一点我最有发言权,在我的多篇文章里提到,我是通过公开选拔到乡镇上担任副乡长的,也就是说我进入体制内第一天就是副科级领导。
这可能是很多人苦苦追寻半生都难以达到的,对别人来说是蜂蜜,对我来说却是砒霜。
且不说一个女同志在乡镇上有诸多不便,那时候连找个合适的对象都难(最后草草选了个人嫁了,也许是命中注定)。
眼看着没有领导职务的新录用公务员一个一个被县直单位借走,随后调走,我却始终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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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得不放弃领导职务,参加省公务员考录,浪费了六年的光阴,一切从头开始。
所以,常常有人问,“我是县政府办的一个副科长,现在有机会去乡镇担任副书记,要不要去?”
我的回答是,“不要!”特别是女同志,不适合去乡镇。
二、从实权岗位到虚职单位
一般的职能部门,多少有些权力,再不济,作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单位里的人财物基本都是自己说了算。
如果不是年纪大了,打算混到退休的话,还是不要去像人大、政协这样的养老机关了。
要知道,以前一直都是各种人情围着转,一朝去了这些机构,没有人求着办事儿说情、汇报工作了,心里难免会产生巨大的落差。
我们的前任局长是个爱学习的业务型领导,与区里市里的领导关系都不错。
他在位时,单位里的各种福利待遇基本都是最好的。
因为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分管领导挨了处分,他虽然没有被牵连,可能也有些后怕,就申请去了区政协,担任秘书长了。
再在区政府大院遇到他时,明显感觉到他的精气神不如从前,有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
偶尔也会听到同事讲起遇见他时,不想搭理、冷漠以待的事情,让人唏嘘不已。
三、从风险低的单位到风险高的单位任职
本来是一个基本没有风险的单位副职,现在有一个机会,可以去一个安全生产风险高的单位担任正职,或者从一个普通单位的股长去一个高风险单位担任副职,你会选择去吗?
大部分人可能会想,只要能提拔就是好事儿,干嘛不去?殊不知,升官儿一时爽,让人痛苦的还在后面。
特别是最近几年,追责问责的力度在加大,动辄问责、终身问责、无过错问责,让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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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好的,可能一辈子平平安安,只要自己不作,就能顺利升职退休。
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轻则背个处分,损失年终考核奖金,重则落个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公职,丢掉铁饭碗。
这时候,才发现这种提拔得不偿失。
前任分管领导多次向组织部申请,要求组织提拔重用为党组成员。
终于如愿以偿,可惜好景不长,担任领导职务没多久,他就赶上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安全生产事故,得到一个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影响期一年半,当年年终考核直接不称职,取消考核奖,大概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