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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珠海城乡低保标准增幅1.5%

珠海发布  · 公众号  ·  · 2024-06-03 20:49

正文


增幅1.5%,

珠海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每人每月可领1240元。


近日,珠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其中:


  •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 1240元/人/月

  •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即 1984元/人/月



根据我省建立的

全省城乡低保标准

和我市有关规定,

城乡低保标准主要根据

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一定比例确定,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

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据统计,2023年,珠海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41943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上年高3.9个百分点;珠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4975元,同比增长3.2%,增速比上年高0.6个百分点。


由于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数据均已调整, 因此需要对 原低保标准(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为1221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954元/人/月)进行动态调整。


最终, 我市将低保标准增幅按照2023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1.5%予以确定 ,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


在执行时间上,

调整后的珠海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计算。


我市明确要求,

各区(功能区)对未达标的月份

按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标准

当月的低保对象、

特困供养人员名册 予以补发

其中,2024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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