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大胡子阿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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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看的书|2024.3

大胡子阿细  · 公众号  ·  · 2024-04-02 12:44

正文


3月看完的书9本。



01 |桥的故事

喜欢程度:6/10

"桥"这个意象很吸引我。除了现实世界里桥的样子,还有流行文化里的。
比如我很喜欢那部北欧剧,《桥》。
还有Sonny Rollins的一张唱片,也叫《桥》,“The Bridge”。关于这张唱片有一个爵士乐界的迷人故事。

Sonny Rollins曾被誉为和John Coltrane齐名的萨克斯风手,但他在名声急剧上升的时候,却选择了“归隐”三年,专心打磨自己的技艺。Rollins没有私人练习场所,于是每天都会跑去威廉斯堡大桥吹萨克斯,一待就是十几个小时,春夏秋冬,没有间歇。这张《 The Bridge 》就是他的复出之作。
跟他之前的作品有什么天翻地覆的变化吗?我要是说我能从这张唱片就能听出来的话,那就是在骗人。但我喜欢这个故事。 每每想到萨克斯风手,就会想到Sonny Rollins在大桥练习的样子。后来看漫画《蓝色巨星》,主人公宫本大也老跑去河边练习萨克斯,在东京时候也是在一个桥洞下练习,不知是不是对Sonny Rollins的致敬。
最近也有个跟桥有关的事,被撞塌的巴尔的摩大桥。巧的是我正好在重看《火线》,第二季一上来就看到背景里的巴尔的摩大桥……

扯远了。
总之,因为这些,我就找来了这本《桥的故事》来看。 ‍‍
这本书感觉像是作者做的笔记合集。 书里收录了30多个桥的故事,有文艺作品里的虚构,也有现实中存在的,每一篇篇幅都不长,属于 比较轻松的阅读,可以涨涨见识。
印象比较深的是布鲁克林大桥的建造过程。

我也是第一回知道,原来布鲁克林大桥能建成,背后有一位杰出女性的功劳。
说这座桥的设计师是约翰·罗布林。桥动工之前,约翰的脚撞上渡轮受了点小伤,他不愿意去医院治疗,而是选择采纳民间水疗,也就是只用水冲洗伤后,结果三周之后,伤口感染引起坏疽,约翰去世。 ‍‍‍‍‍‍‍‍‍‍‍‍‍‍‍‍‍‍‍‍‍‍‍‍‍‍‍‍
建桥的任务落到了约翰的儿子华盛顿·罗布林身上,他此前就已是父亲的助手。然而桥动工之后,很多工人开始得一种“沉箱病”,原因是建桥是在河里放两只巨大的沉箱,然后在沉箱上建造桥塔。这种沉箱里被注入了压缩空气,工人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工作,承受了巨大压力。而从高压之下回到地表正常环境,人很难适应。 ‍‍
华盛顿·罗布林也得了这种病,后来他无法去工地现场,只能在附近大楼里,用望远镜遥望工程。 ‍‍‍‍‍‍‍‍
这种情况下, 华盛顿·罗布林的妻子艾米丽站了出来。为了完成已故的老罗布林和丈夫的愿望——布鲁克林大桥从建造之初到竣工都是罗布林家的作品, 艾米丽自学数学和桥梁学,全方位协助了 华盛顿·罗布林。 ‍‍‍‍‍‍‍
从1870年到1883年,布鲁克林大桥建了14年,这当中有13年,工地上都有艾米丽·罗布林的身影。 ‍‍‍‍‍‍‍‍‍‍‍‍‍‍‍‍‍‍‍‍
艾米丽是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工地现场工程师。她后来活了59岁,于1903年去世。
2018年,《纽约时报》发表了一份迟到的讣告,以致敬这位在世时被忽视了成就的女性。
艾米丽·罗布林(Emily Roebling) ‍‍‍

02 |雕塑的故事

喜欢程度:9/10

非常好的一本书。
它不是那种工整的美术史,而是来自安东尼·葛姆雷和马丁·盖福德的对话。这两位,前者是当代著名的雕塑家,后者是艺术史学家和评论家, 之前看过他那本《蓝围巾男人》,讲卢西安·弗洛伊德的,很好看。
看这本雕塑的故事,既像是听葛姆雷和盖福德开讲座。俩人围绕关于雕塑的18个主题进行对话,这当中既有关于雕塑的材质(比如泥土、金属、石块),又有关于雕塑的表现方式(比如明暗、造型),还有关于雕塑主题的(虚空、时间与死亡),等等。

书里提到的作品太多了,于是又像是跟着他俩去看展一样。他们都是很好的讲解者。除了对那些作品有专业的见解,时常还有绝妙的话语。看书过程中,我是划线划了个不停。

比如 盖福德对绘画和雕塑的区别的谈论——这两者我们也知道有区别,但 盖福德的话概括得好棒。大意是说, 塞拉的作品会给人一种切身可感的体验,而不只是用来观赏。他的作品处理的是空间中的人体,但不同于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他提供的是一个人可以进入的空间。
想想这段话其实可以适用于很多当代雕塑作品,像我很喜欢的James Turrell的那些关于光的作品,就不只是建构一个个用来观赏的空间,而是对人的邀请。你要置身其中去感受光的形状。我印象很深的有两个作品,一个是远看起来一块荧幕,但实际上是可以走进去的一个空间,当初是在上海的一个 James Turrell 大展上经历的。还有一个是在濑户内海直岛的南寺,那个空间进去一片漆黑,但等你适应了黑暗,就开始慢慢察觉光的存在,那种感觉很奇妙,更准确说是用身体在感受光,而不只是用眼睛。

安东尼·葛姆雷也是个很妙的人。他说自己当初选择雕塑作为毕业生的事业,是为了逃避语言,以有形的方式交流。(但我看他在书里很多话很棒,哈哈)
书里有聊到一个他的作品,叫《别处》(Another Place),我很喜欢这个作品。
这个作品在利物浦克罗斯比的海滩上。葛姆雷在那里放置了100个铸铁的人体,任由风吹雨淋。平时这些雕塑是这样👇

涨潮的时候,是另一幅景象。


03 |A Love Supreme

喜欢程度:7/10

《A Love Supreme》这张唱片,对喜欢John Coltrane和爵士乐的乐迷来说,都是一张绕不过去的杰作,常听常新。
这本同名书的主体内容就是讲这张唱片背后的故事。不光有它的创作背景,录制过程,以及曲子的分析,还有这张唱片之于爵士乐发展的意义。
书里插入的一些类似“番外篇”的内容也不错,比如介绍Rudy Van Gelder 录音室的内容——在这个录音室里诞生过许多伟大的爵士乐专辑,还有对John Coltrane当时所属的Impulse唱片公司老板Creed Taylor以及继任者Bob Thiele的介绍,正是在他们治下,Impulse 迅速成为了兼具先锋性和商业性的爵士乐厂牌。 ‍‍‍‍‍‍‍‍‍‍‍‍‍‍‍‍‍‍‍‍‍‍ ‍‍‍‍‍‍‍‍‍‍‍‍‍‍‍‍‍‍‍‍

John Coltrane 和 Bob Thiele
说回《A Love Supreme》的音乐,给大家推荐点东西。
《A Love Supreme》的录音室版本我想大家比较熟悉。 它的现场版,目前已知的完整的演出录音只有两场 ,一场是John Coltrane和他的乐团在法国瑞昂爵士音乐节(Festival de Jazz a Juan-les-Pins)上的演出,另一场在西雅图。
这两场可以在2021年发行的《A love Supreme》白金典藏版听到。 ‍‍
另外,《A Love Supreme》总共录制了两天。第一天四重奏录制的其实已经很完美了,但 John Coltrane第二天又找来了贝斯手Art Davis和萨克斯手Archie Shepp,想看看还有什么可能。
最终,唱片公司正式发行的是第一天的录制。第二天的那些录音,同样也可以在 《A love Supreme》白金典藏版里听到。 ‍‍‍‍‍‍‍‍‍‍‍‍‍‍‍‍‍‍‍‍‍‍‍‍‍‍‍‍‍
btw:目前你能看到的 《A love Supreme》录音现场的照片,都是第二天的。为什么没有第一天的照片?因为那天没带摄影师……-_-! ‍‍‍‍‍‍‍ ‍‍‍‍‍‍

04 |托尔金传

喜欢程度:7/10

托尔金真是伟大。
之前看《沙丘2》,在听到电影里那些弗雷曼语的时候,越发觉得他的了不起。 感觉在《指环王》系列电影之后,但凡科幻和奇幻大制作都会在构建语言上下一番功夫。托尔金无疑是这方面的先驱。
整个《魔戒》系列,还有《霍比特人》和《精灵宝钻》,说起来都是托尔金为了他所发明的的中土世界的语言而书写的。也就是说,先有语言,再有故事。用托尔金的话说——
“语言的发明是基石。故事的创作是为了给语言提供一个世界,而不是相反。”
所以看这本《托尔金传》,看到最后那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文学博士,不是因为创作《魔戒》,而是表彰他在语文学上的贡献时,真是有点感动。
语言,才是托尔金事业的毕生所爱啊。

05 |在春天
喜欢程度:7/10

在阴雨绵绵的日子看完了这本《在春天》,心里面像多了点暖暖的小东西。
这本书属于挪威作家克瑙斯高写作的“四季”系列,在女儿出生前的那个秋天,克瑙斯高决定给女儿写点东西。这些文字既是对女儿的倾诉,也是对自己人生的梳理。
‍‍‍‍‍‍‍‍‍‍‍‍
此前的《在秋天》和《在冬天》像是两本词典。 克瑙斯高用一个个词条的形式,向女儿描述世间万物。猫头鹰、烟花、……,每个词条对应一篇短文。这些文字细碎、平常,读起来能感受到 克瑙斯高的那种小心翼翼和紧张,还有点啰嗦,像是很怕自己稍微放松一下写作,女儿就会错过什么重要的信息。 ‍‍‍‍‍‍‍‍‍‍‍‍‍‍‍‍‍‍‍‍‍‍‍‍‍‍‍‍ ‍‍‍‍‍‍‍‍‍‍‍‍‍‍‍‍‍‍‍‍‍‍‍‍ ‍‍‍
但到了这本《在春天》有了变化。女儿这时已经出生。克瑙斯高在这本书里不再采用词条的形式,而是讲述了女儿出生后一个春日里事无巨细的日常,以及在女儿出生前后,妻子抑郁发作,一家人是如何度过了那段黑暗的时期。 ‍‍‍‍‍‍‍‍‍‍‍‍‍‍‍‍‍‍‍‍‍‍‍‍‍‍‍‍‍‍‍‍‍‍‍‍‍‍‍‍‍‍‍‍
感觉这本的叙事更强,字里行间的情感也更加充沛。
期待下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在夏天》。


05 |我该走了吗 ‍‍

喜欢程度:8/10

这本书的主要线索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莉莉亚,她在阅读旧情人罗兰的日记时的批注。俩人这辈子只见过几次,不过有了一个 罗兰不知情的 女儿(这个女儿后来自杀了)
罗兰一心想成为一流的作家,但到头来就只留下了这本日记。而在这本日记里,他也在冠冕堂皇地叙述自己的生平,抖机灵、浅薄。莉莉丽的批注像是见招拆招,在撕下罗兰的一张张面具。剖析罗兰的时候,她也在回顾自己的人生。
起初看的时候,这位老太太让我想到伊丽莎白·斯特劳特笔下的奥丽芙·基特里奇,她们俩看起来都有些刻薄和不近人情,但看着看着,会发现 奥丽芙·基特里奇是表面坚硬内心温情,而 莉莉亚,我对她的感受要更复杂和矛盾。
莉莉亚有很多人生智慧,你在书里时常会看到她的类似“金句”的话,让你觉得这是个什么都看透了的老太太,但这么个聪明人,怎么这么执着于罗兰的日记?
是对罗兰旧情未了,或者说羁绊?罗兰已经死了,她已经在他身上浪费了很多时间; 是要厘清过往人生里那些未察觉的事情,以追索女儿自杀的缘由?但这过程里,她说起女儿有时候像是在谈论一个不熟的人;是要夺回某种人生叙事?可到了后来,她似乎也失去了力气,说出“我们都该走了”。
也许都有吧。
所以看这本书时,越到后面,我就越想到伯恩哈德书里那些不可靠的叙述者。 李翊云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好精彩, 莉莉亚是个塑造得很棒的角色,有血有肉的人,就是会时不时地,用针戳一下你的内心。


06 |This Women's Work

喜欢程度:8/10

这本书有段时间我见人就推荐,特别是出版社的朋友,好希望国内能出中文版。 不过我自己也是刚刚才全部看完。哈哈。
这是本音乐相关的文集,都是女性作者。起初我是因为Kim Gordon这个名字买了这本书,她是Sonic Youth乐队的创立者之一,同时还是个文笔很棒的人,写乐评,也出过自传——《乐队女孩》。
不过我拿到手后发现,书里收录的那些文章,有很多出自我喜欢的女作家。比如莱斯利·贾米森,国内出过她的《十一种心碎》《在威士忌和墨水的洋流》;Maggie Nelson,国内出过她的《蓝》《阿尔戈》……然后很惊喜地发现, 居然还有一篇李翊云的文章,这篇我在之前的推文里说到过。
看这些女性作家写音乐,我有一个很大的感受——就是跟男性作家(特别是乐评人)相比,男性作家似乎更多谈论音乐本身,他们像是生怕读者不知道他们“懂音乐”,而书里的这些女性作家,则更多聚焦音乐背后人的叙事,不一定是创作者,还有听众,也就是她们自己。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是Maggie Nelson写的《My Brilliant Friend》。
这篇文章借用了埃莱娜·费兰特的小说名。事实上,文章也像小说一样,是讲了互为对照的两个人,一位是歌手Lhasa De Sela,另一位则是Maggie Nelson自己。
Lhasa De Sela在37岁的时候不幸因癌症去世,收到这个消息时, Maggie Nelson受到很大的冲击,因为在过去的日子里,她甚至都不知道 Lhasa病了……
在Maggie心目中,Lhasa一直是个闪亮的人。她们曾是校友,并且是朋友。 Lhasa在学生时代就是个特立独行,且知道自己要过何种人生的人。她比同龄人的认知要高出一大截,以至于Maggie认为,学校里的那些男生,都配不上Lhasa。比起那些穿皮衣皮裤学Led Zeppelin装酷的同龄人,是 Lhasa告诉Maggie,真正的酷——是对智慧、真理和美的追求。
成年后,两人渐渐走上不同的道路。 Lhasa早早成名,成为一位歌手, Maggie则成长为一位作家。Lhasa后来相信会得到宇宙的指引,Maggie则认为宇宙根本不在乎任何人,她介绍Lhasa看存在主义的书,遭到了拒绝,两人的友谊也有了裂缝……
一切都是在什么时候发生变化的呢?
Maggie Nelson回溯两人的友谊,也是在回忆两位女性的人生轨迹。
文章里有段话读来尤其让人感伤,Maggie说,
“我年纪越大,对魔法的态度就越不开放,或者说我越不愿意创造魔法或寻求魔法。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清醒、抑郁、幸福或者年龄有关。”
而Lhasa,是那个一直相信魔法的人。


08 |凝望:我的摄影与人生 ‍‍

喜欢程度:6/10

这本是叶锦添的 摄影书,每张照片配有一小篇镜头背后的故事。
‍‍‍‍‍‍‍‍ ‍‍‍‍‍
很巧,写这篇推送的今天,是4月1日,张国荣的忌日。而这本书 的封面就是张国荣, 照片是他在拍摄《霸王别姬》时叶锦添拍下的。

叶说,张国荣在两部电影里的角色最让人惊艳,一部是《胭脂扣》,另一部就是《霸王别姬》。拍这张照时,化妆师正在给张国荣按照京剧脸谱来打底上装,眉眼之间,张国荣已经慢慢入了戏。
书里这张照片我也喜欢,王祖贤的, 看起来潇洒又冷艳,王祖贤看起来像是从武侠世界里翩然而至。叶锦添说王平时给人一种防备感,但在他的镜头下很放松。拍照那天有说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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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拍完后第二天,王祖贤就宣布了退出娱乐圈。
有时候你真得感慨,摄影师是出现在了对的时间的人。
哦对,书里还有一张我喜欢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是演员一青窈, 她演过侯孝贤侯导的《咖啡时光》。
电影的片尾曲也是她唱的。
还记得第一次听的时候有点惊讶,怎么日语说着说着就唱起来了,而且唱着唱着好像变成了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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