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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代购!再见了,微商!国家正式出手,下周开始实施

砍柴网  · 公众号  ·  · 2018-12-27 19:50

正文



来源 | 中国人大网、人民日报、海峡都市报、三峡晚报、湖北日报、广州日报


相信大家的微信里都会有那么一两个做微商和代购的朋友。打开朋友圈就像打开了某宝,时不时还来点“毒鸡汤”。不过,这样的现象即将有所改观。最近,国家正式出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戳视频了解一下

↓  ↓


有网友担心,那从1月1日开始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


答案是: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  ↓


直接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


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 必须依法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


但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新的《电商法》出台后,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更是给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对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而言,更是一件好事!



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1. 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4.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除此之外,《电子商务法》还涉及时下争论颇多的“大数据杀熟”“共享单车退押金难”等问题。


可以说,以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就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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