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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竞争法年度回顾》重磅发布 |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 公众号  ·  · 2025-01-20 17:59

正文

牵头合伙人 | 韩亮、黄菁、王瑾、于水天、Christoph van Opstal

机构 | 方达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部重量级法规出台,进一步提升反垄断执法的可预测性,为企业提供更多合规指引。与此同时,常态化执法、柔性执法、多元化监管。非公开约谈、提醒函等柔性执法手段成为监管执法主旋律。回顾2024中国竞争法法律实践,对于2025年妥善开展商业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威科先行 特别推出由 方达反垄断团队 撰写的 《2024中国竞争法年度回顾》 ,衷心希望通过对2024年中国竞争法的观察与思考为您未来商业筹划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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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架构



精彩节选


限于篇幅,本段节选自 01 法网新织,执法与司法协同推进监管效能



展望 2025


2024年,多部重量级法规出台,进—步提升反垄断执法的可预测性,为企业提供更多合规指引。迈入2025年,我们预期反垄断立法、执法和司法将继续合力推动中国反垄断监管的持续发展。—方面,我们期待多部重量级的规则和指引正式出台,完善反垄断规则体系的构建,为市场参与者更明确地划定“红线”与“绿灯”的范围;另—方面,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将继续发挥保障国计民生的重要作用,并继续作为全球反垄断规则体系的重要部分,面对和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2024年中国反垄断立法、执法和司法齐头并进,共同推进反垄断制度建设的发展。随着2023年陆续落地的各项新《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入紧锣密鼓的适用阶段,2024年的顶层制度设计继续以此为基础梳理监管脉络、释放新规,不断完善中国反垄断法律体系,各领域经营者合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的可预期性显著增强,也为中国在国际反垄断舞台的独立监管姿态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常态化执法、积极地司法在立足市场发展实际、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形成了中国反垄断监管制度的“组合拳”优势。


1. 立法领域:重磅规则持续出台


2024年,立法领域发展的重点仍然在于针对《反垄断法》新修订内容的规则具体细化。


强调反垄断合规重要性,发布反垄断合规相关指引/指南: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通过细化规则和案例为企业反垄断合规提供了切实指引,特别是合规激励机制明确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将成为执法处罚的考虑因素,鼓励企业积极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则关注到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重要纽带作用,通过为行业协会的活动设置“红绿灯”推动其依法自律。


提高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可预期性,发布审查及处罚裁量权指引: 《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于年末重磅落地,体系化梳理了横向并购审查的实体性规则,规定了开放性(left-open)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等具有重大突破的规则,《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也在起草之中。《违反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则拟通过明确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处罚裁量的依据、步骤、阶次、考量情节和因素等,在法定处罚上限大幅提升的前提下,也对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约束。这些监管层面的指引为企业未来对并购交易的评估和把控带来了更强的可预期性。


聚焦特殊领域反垄断规则,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合规指引: 药品行业与标准必要专利是多年的反垄断执法重点,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针对这两个领域推出了专门的反垄断合规指引,精准处理行业特定的反垄断问题。《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专门面向反向支付、药品集采、联合研发和药品销售平台等特有商业实践中的反垄断合规给出了指引。《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旨在平衡权利人和被授权人之间的利益,不仅关心“中国制造”,更加关注“中国创造”,在推动健全中国标准必要专利治理体系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法治进阶”,配套规则不断完善: 《反垄断法》2022年修法后首次在法律层面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而就在其正式实施两年后的同—天,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了全面规定,为破除地方保护、防止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加快建设全国统—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 —系列配套规则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也纷纷落地,有效地保障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2. 执法领域:保民生,护公平


与近年来的监管重心保持—致,2024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将其执法继续聚焦“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反垄断执法继续发挥着为国计民生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体现了法律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关切。与此同时,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在积极适用新的监管工具、认真倾听外部声音,实现了反垄断监管“效能”和“动能”的全面提升。


民生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纵深推进: 2024年大部分反垄断执法案例依然集中在传统民生领域。例如,燃气、水务等自然垄断领域和医药等重点民生行业连续多年来成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在2024年也产生了众多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此外房地产、机动车检验、保险、二手车交易及驾校服务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也受到关注。


梯次性监管工具得到充分运用: 自2023年底“三书—函”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在执法实践中对这—制度进行了积极的适用。例如,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对5家品牌汽车供应商和 Avanci 专利池发出《提醒敦促函》;此外,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适用这—新的监管工具,例如江西省市监局2024年上半年也向相关部门发出《提醒敦促函》32份。未来,梯次性监管工具将继续作为全链路、常态化监管的重要环节,为企业及时识别并纠正潜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更多空间。


积极处理第三方投诉: 2024年多起执法案件均源自第三方投诉产生的线索,例如作为金融数据领域第—案的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处罚决定书显示其案件来源为“举报”,体现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保障外部监督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决心。执法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第三方投诉线索通常都会予以核实,被投诉企业依法应当积极配合、妥善应对。


3. 司法领域:规则与实践共同升级


2024年,反垄断司法领域规则与实践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反垄断司法解释 ”)靴子落地,作为对反垄断司法实践中裁判规则的高度凝练,2024反垄断司法解释进—步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民事案件提供指引。同时,反垄断司法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案涉领域不断扩大,司法途径已经成为解决垄断民事纠纷的重要武器,为反垄断司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带来新挑战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攻防”思路。


•  原被告举证责任进一步调整: 对企业而言,司法解释规则升级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特别是原被告举证责任的分担。—方面,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在垄断民事纠纷中的推定效力,很大程度上为后继诉讼的原告免除了界定相关市场并证明被告垄断行为的举证责任;另—方面,原告对相关市场界定和支配地位认定的初步举证责任得以降低,横向协同行为和维持转售价格方面也明确了举证责任倒置。因此,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利用反垄断诉讼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司法规则和实践为实体问题提供更多指引: 实体问题方面,2024反垄断司法解释和反垄断典型案例也对—些复杂的反垄断问题提供了更多有益指导,例如首次引入单—经济实体和代理商规则,完善了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的相关概念;明确将反向支付及专利和解协议纳入反垄断规制,充分回应了我国医药行业发展中的规制需求;明确推翻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情形,为高集中度行业的经营者提供了更多的反驳空间;这些司法规则和实践的创新可以成为企业合规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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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及律师简介

蜚声内外的反垄断团队


自2008年《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国已迅速跻身为和欧盟、美国并肩的全球最具影响力、发展最快的反垄断司法辖区。方达反垄断团队始终保持着业内首屈一指的佳绩,协助客户应对和处理各种复杂疑难案件,最大程度捍卫客户的利益。


荣誉与排


反垄断与竞争法(中国所):第一等级
《法律五百强(The Legal 500)中国大陆》, 2025

竞争法 / 反垄断法(中国律所):第一等级
《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2025

GCR100 中国律师事务所 - 精英
《全球竞争法评论》,2024

竞争法 / 反垄断法:杰出律所
《亚洲法律名录》,2023

年度竞争法 / 反垄断律师事务所
法律专业大奖,地区奖项,《亚洲法律名录》,2022/23

韩亮

方达律师事务所

反垄断业务合伙人 上海/香港


邮箱:[email protected]

黄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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