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对象: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汉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教师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
(三)学历及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1)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对口的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应聘中职校、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本市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市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外省市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及专业、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免费师范生招聘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执行。
(3)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一、本市或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生;二、本市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生;三、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院校本区委培全日制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一、具有本市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二、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
2、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1)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应聘中职校、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条件(获得教育教学或综合类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职称可适当放宽;具有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条件。
③社会人员:在区内学校担任教师一年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外省市户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获得教育教学或综合类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职称可适当放宽;具有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③社会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外省市户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在区内学校担任编外教师一年及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四)特别优秀或特殊项目紧缺人才,经学校推荐,由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专业小组进行面试,审核通过后,报请人保局审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学段 | 学科 | 招录 |
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91 |
卫生保健 | 9 |
小学 | 语文 | 115 |
数学 | 64 |
英语 | 51 |
音乐 | 30 |
美术 | 8 |
体育 | 31 |
计算机 | 12 |
特教 | 1 |
自然 | 14 |
心理 | 4 |
卫生保健 | 1 |
初中 | 语文 | 30 |
数学 | 32 |
英语 | 31 |
物理 | 12 |
化学
| 6 |
地理 | 3 |
生物 | 6 |
政治 | 2 |
历史 | 3 |
音乐 | 9 |
美术 | 1 |
体育 | 17 |
计算机 | 7 |
心理 | 3 |
特教 | 1 |
卫生保健 | 2 |
高中 | 语文 | 13 |
数学 | 11 |
英语 | 13 |
物理 | 4 |
化学 | 3 |
政治 | 2 |
生物 | 6 |
地理 | 4 |
历史 | 1 |
音乐 | 6 |
体育 | 6 |
美术 | 5 |
劳技 | 2 |
计算机 | 5 |
学前教育 | 1 |
卫生保健 | 1 |
心理 | 2 |
合计 |
| 781 |
三、招聘办法:
1、闵行区教育系统2017年度将通过统一报名、统一考核、按1: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入围名单、岗位双向选择、学校聘用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教师。
2、应聘者报名后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市人才中心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评等考核;测试入围后,由应聘者与学校双向选择进行试教;试教合格者再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最后由人保局审核通过后录用。
四、报名应聘方法:
1、网上报名
(1)在“闵行教育教师招聘”平台(网址:http://rczp.mhedu.sh.cn/),点击“2017招聘指南”了解招聘公告,点击:“招聘岗位”了解招聘的岗位需求。
(2)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点击首页,进入“我要报名/登录”。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并可以保存填报的个人资料。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存在填写不实的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浏览招聘信息后网上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并提交个人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另发。
2017年闵行区第二批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材料审核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确认报名成功后,可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过2017年闵行区第一批招聘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没有找到录用学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目前这批教师招聘,流程和第一批相同,但只需参加4月15日的专业学科笔试,综合能力和心理测试无需重新测试。
一、现场受理材料时间: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00)
二、现场受理材料地点:上海市莘城学校(闵行区普洱路158号)
三、现场受理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成功者请前往指定地点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递交材料时,请先告知您的“报名编号”,之后在汇总表内签名(请尽量本人来提交材料,非本人需代签)。
◆请应届毕业生按以下顺序分别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不归还。
1、报名表(一寸证件照1张,黏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
3、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单位户口证明件或户籍证明件);
4、毕业生推荐表;
5、应届生请尽可能提供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相关考试的证明,如果今年六月份之前还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则不予被录用。硕士应届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
6、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还需提供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如证书尚未发放或正在培训中,今年六月份之前必须提供合格证明);
7、普通话等级证书;
8、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应聘英语教师须提供国家CET-6级及以上证书或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应聘其他学科人员如有,请提供);
9、计算机证书(如有,请提供);
10、在校学习成绩证明;
11、其他相关材料(荣誉证书最多三份)。
◆请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按以下顺序分别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不归还。
1、报名表(一寸证件照1张,黏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信息证明件(此证明件需登录学信网查询并下载页面截图)和证书,应聘幼儿教师还需提供第一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还需提供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
7、普通话等级证书;
8、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应聘英语教师必须提供国家CET-6级及以上证书或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应聘其他学科人员如有,请提供】;
9、计算机证书(如有,请提供);
10、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或职称证书(在职教师提供);
11、任教证明件(应聘幼儿教师的社会人员根据招聘公告中的要求需提供在闵行区幼儿园任教相应年限的证明件以及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应聘其他学段教师的社会人员须提供一年及以上在闵行区学校任教证明以及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外区县在职教师无需提供);
12、其他相关材料(荣誉证书最多三份)。
四、审核结果反馈
材料审核结果不当场反馈,报名者请在4月1日后登陆招录平台(网址:http://rczp.mhedu.sh.cn/)查看材料审核结果,通过者请自行打印准考证,准时参加4月10日至4月14日的综合能力测试(通知另发)和4月15日(星期六)上午的学科专业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4月1日(周六)至4月9日(周日)
来源:闵行区教育局
编辑:顾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