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
改
造金融系统?区块链可以这样做》
(参见文尾附文)一文中,我初步讲了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历史、核心价值以及应用场景,很多人说没有看懂,也没有感觉。
今天轻松一点儿,给大家讲讲美国印第安人的历史。
------------
在欧洲白人来到北美大陆之前,今天美国一带的印第安人,还处在部落社会阶段,他们主要以打猎为生,财产公有、土地共有,过着自由自在的游牧生活。
对于欧洲殖民者,印第安人一开始并不在意,但后来发现,这些白人们居然要与他们争夺土地。印第安人始终无法理解,明明我们祖祖辈辈都可以在这块土地上打猎、采集,但你们一来,画个圈儿、种点儿东西,就成为某某人个人的土地,不再允许我们使用?简直岂有此理!
好吧,那我们只能拿刀枪来“伺候”你们——
就这样,欧洲殖民者与印第安人之间绵延300年的战争开始了。
美国尚未独立,就意识到土地问题需要解决,于是13个州的殖民地联合成立了一个包括托马斯-杰斐逊在内的五人委员会,专门商量如何处理西部土地问题,研究之后,出了个《1785土地法案》(
Land Ordinance of 1785
)。
这个法案假定,西部的土地归联邦政府,本来
13个州通过与印第安人的战争都在西部拥有大片领地(
毕竟欧洲殖民者有武器优势
),但考虑到开发成本,最终都把自己的领地交给了联邦政府。
从英国来到美国的清教徒们,大都深受约翰
-洛克和威廉-佩蒂的思想影响,相信
“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
。接下来,联邦政府的思路很简单,就是要把这些
“无主土地”
,以最快的速度私有化划分到个人,然后开发这些土地资源,让土地和劳动结合,变成财富。
当然,这些土地并非真的
“无主”
,他们是属于印第安人的,但印第安人并没有宣称这块土地究竟属于哪个人或哪个家庭,因为,传统上印第安人土地共有的思维、习惯和文化,都让他们不理解土地私有化。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欧亚大陆文明中,土地私有化、财产私有化是个基本概念,任何资源,只有私人化才能找到最有效的利用方式,而依托于“私有化”的思维,再加上去中心化的黄金白银货币交换信任系统,欧亚大陆的文明突飞猛进。
为什么是欧洲人跑出来殖民美洲,而不是美洲印第安人跑出去殖民欧洲,这下你该懂了?
思维,只有思维,才是人与人、人群与人群之间真正的差别!
为了“开发”西部的土地资源,杰斐逊等人提出:
要按新英格兰式的方式对土地进行丈量;
公共土地要卖出,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转让给私人;
联邦政府不应向土地收税;
西进过程中新获得的土地,要先成为领土,再申请加入美国,且地位与现有州平等;
要善待印第安人。
什么叫“新英格兰”的方式丈量土地,难道丈量土地还有什么特别的方法么?
答案:
是的!
新英格兰的方式丈量土地,从美国立国之初到1976年都在被美国内政部使用,被称作PLSS(The Public Land Survey System),用下面的这张图来说明。
右上侧的那张图,代表西进运动中殖民者占了一个大区域,要分成很多格子,每个格子代表一个
Town(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西部大多数州的分界线都横平竖直的原因
),代表性的
Town是T2SR3W,拿出来作为下一级划分的例子。
中间的那张图,代表每一个
Town里有6x6 = 36个 Section,每个Section是1英里宽的土地,每个分别标号,联邦政府规定,每6个 Section 里,有1个Section土地收益必需用于当地教育,这样一来,确保占有这些土地的人的子女未来是文明人(
认可财产私有、有文化的、欧洲式的
),其中
Section14被拿出来作为下一级划分的例子。
注意,1个Section很大,包括640英亩,折算成中国的亩大约是3885亩。
左下角的图,显示了Section14被进一步划分的情况,其中西北、东北以及东南3块土地可以规则分割成相应的地块出售,而左下角部分不够规则,先分割最大的一块,另外有小块临近湖泊的土地不够完整,OK,这两部分不用出售了,属于联邦政府保留地。
土地划分方式确定了,最大的问题来了:
卖给谁?
什么价格?
怎么卖?
卖给谁,
毫无疑问
——卖给那些想要拥有土地的殖民者个人,特别是那些刚来到北美大陆而没有土地的新移民(
美国正在大规模接收欧洲移民
)。
其实,不像天朝的政府,就想着卖地挣民众的钱,而且希望价格卖得越高越好,美国的联邦政府并没有一门心思想着挣钱,但决策者们深入考虑过,如果把土地无偿的转让给私人,那就会有人囤积土地而不开发,最终不能形成真正的财富。相反,如果土地被卖给私人,人花了钱了,就相当于有了投资在里面,就会认真开发,就能形成真正的财富。
接下来是土地
价格
问题
——价钱太高,普通人买不起,土地开发个屁啊?然而,太便宜了,又会有人囤积,达不到卖的目的。
类似的还有
怎么卖
的问题,就是说最小多大地块儿卖,面积太大普通人买不起,买了也没有能力开发,面积太小了又失去开发意义,一个人买
1亩,美国西部1000年也开发不了。
一开始,土地起卖面积比较大(
1个Section起卖
),价钱较高。随着民众反对,尤其是民主化加深和移民增加,没有土地的选民数量很快增加,土地价钱和单位起售面积不断下降(
不同时期美国土地法案规定的最小出售面积和价格见文末
)
——到了1873年,美国政府甚至规定,只要拓荒者在40英亩大的地块上种了树,这块地儿就算你的。对比之下,今天的天朝政府卖地,恨不得土地价格一年就要翻几番……
至于要求西进运动中的
大块领土必须先作为一个州加入美国
,这个大家应该不难理解,不加入美国,联邦政府哪里有权卖地和鼓励开发?
还有联邦政府不应该收税。
这个也不复杂,联邦政府是让人来开发土地,财富都还没有产生呢,收个屁的税啊?这不是赶人走嘛!实际上,因为土地价格便宜,政府规定只有连续开发
7年土地才是你的,你要不开发,土地会被没收……
接下来,终于该说到印第安人了!
前面说过,因为对土地的需要,美国独立前,东部的印第安人要么被屠杀,要么已经被赶到了中西部,那个时候,印第安人和他们的土地都被当做外国人看待。但随着美国领土开始向西部拓展,印第安人与土地的关系再次成为问题。
印第安人只有部落的概念,并没有国家概念,当然也不认可美国联邦政府(
直到
2007年,美国苏族拉科塔部落还要脱离美国而独立
),更不认可把他们的土地拿去私有化的政策
……
西部开发中,为了
“保护”
印第安人,法案规定,只有联邦政府才能和印第安人做交易,以免他们被
“坏人”欺骗,实际上就是把印第安人排除在土地交易之外。
按照私有产权交易的结果,联邦政府把
“无主土地”
赋予给某个欧洲移民,确认这块土地已经属于他,如果印第安人胆敢再回到这块土地,那就是非法入侵,会有联邦的军队和警察机构来保护
“私有产权”
……
可想而知,想要得到土地的移民会通过政府对印第安部落施压,把他们赶走,以强占土地,最后只剩下那些没有人购买的劣质土地留给印第安人。
“土地私有化”
的推进,就是印第安人被从祖祖辈辈生存的土地上赶出去的过程。
拿上面的图来做个例子——
本来某部落的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是整个
Town或者比Town还要大的区域,结果最后被压缩到Section14最边上的那两个政府保留地上(
还有其他白人不愿意购买的保留地,大都是质量最低劣的土地
),你想想,印第安人的命运有多悲惨?
随着印第安人生存空间被逐渐压缩,印第安人的反抗也日趋激烈,南北战争之后,既然黑人都不再是奴隶,很多人认为印第安人也是美国人,政府于是开始考虑对印第安人实施同化政策。具体的做法是——
强迫印第安人把土地分配给个人,学白人自耕农;
让印第安小孩上西式学校,放弃自己的本族语言;
完成西化后的印第安人被视为美国人,获得选举权。
然而,同化政策极其失败。
印第安人世世代代过着部落生活,从出生开始,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模式就是共有模式,他们的底层思维根本与“私有制”所衍生的思维完全不一样,对联邦政府的同化政策强烈抵触。
与此相反,西进运动中的白人都是私有制拥护者,从欧洲带来一整套土地划分、测量、登记、归属的制度,并逐渐形成了完整的
“产权链”
,美国人的地契都是可以在当地政府查阅几百年的历史交易记录的。
就这样,一代又一代过去,“无主土地”越来越少,本来在林间草地上策马奔腾的印第安人,其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生存自然就越来越艰难。
现在,因为生存压力问题,大多数印第安人被迫接受联邦政府福利,接受白人的饮食习惯,成为美国肥胖病、糖尿病等高发人群,美国人整体平均寿命超过70岁的情况下,某些印第安人部落平均寿命甚至不超过50岁。
今天的印第安人,无论在收入、生活水准、文化程度等方面,都处于美国社会的下层,无法进入美国主流社会……
----------------
讲印第安人的历史,不是为了谴责美国政府,而是想说“区块链”。
印第安人把祖祖辈辈的
财产公有、土地共有
等当做天经地义、万世不易,不知道白人们的经济组织方式叫做
“土地私有、政府确权”
,于是,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丧失了祖辈所拥有的土地。
今天的我们,依然把
“
财富私有、政府确权
”这一套中心化货币金融系统、社会组织模式、文化思维习惯等,当做天经地义、万世不易的思维,却没有想到,区块链系统可以建立起一套“
财富私有、技术确权
”的信用系统。
在
《
改造金融系统?区块链可以这样做
》
(参见文尾附文)
一文中说过,区块链的最大作用在于打掉了原来的信用中介,建立起全新的一套基于技术的互相信任系统,这是对我们当前依赖于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机构、证监会、清算所等各种各样信用中介的最大冲击。
印第安人没有认识到共有制和私有制的差距,也不肯接受这种更能调动个人生产积极性的系统,所以在美国社会的财富创造系统中被越来越边缘化、贫困化,而现在那些不认可不接受区块链的人,可能在未来的社会组织模式和财富创造方式中,也会逐渐的边缘化、贫困化。
区块链绝不仅仅是技术,更是一种自带拓展性的底层思维模式。
就像美国的PLSS系统,通过“土地私有”改变一块又一块土地的属性,最终改变了北美大陆的土地归属,区块链技术也很可能会通过一个又一个小的信用系统建设,逐渐蚕食当前那些信用中介的饭碗。
不接受土地私有的美国印第安人,在300年的时间里,看着自己的生存空间被一点点的压缩,直到剩下可怜而又贫瘠的保留地,北美大陆曾经的主人,最后变成了需要保护的少数民族,靠着联邦政府给予的一点点福利维持生存……
今天,那些不接受区块链的人,很有可能,在几十年之后,发现他们自己的财富也处于美国现在印第安人的境地。
希望你,不会成为这其中的一员。
延伸阅读
改造金融系统?区块链可以这样做
最近,美股中很多涉及区块链和虚拟币的公司股价暴涨,不否认有炒作成分,但如果你就此认为,区块链不过是一个爆炒的泡沫而已,那,你很可能会错过真正的东西。
实际上,正是因为有区块链技术做底层支撑,而且持续了
8
年多都运行无碍,比特币才赢得了那么多人的信任,并且一涨再涨。
该如何理解区块链?举个栗子。
2018
年俄罗斯世界杯,
A
和
B
赌球,约定赌金
100
元,
A
赌阿根廷队夺冠,
B
赌巴西队夺冠。
问题来了,
A
和
B
互相怀疑对方的人品兼赌品,担心对方赌输了赖账不付钱。
好吧,找个不参与赌球的
C
担任公证人,从
A
和
B
那里各收取
100
元赌金——
若阿根廷队赢,
200
元归
A
;
若巴西队赢,
200
元归
B
。
世界杯比赛结束了——
嗯,
C
带着
200
元钱跑路了。
区块链,就是用来解决
A
、
B
、
C
之间互不信任问题的技术。
拿这个赌球事件来说,可以写一个智能合约,
A
和
B
各自打
100
元钱进入这个智能合约账户,这个
200
元的账户不被任何人控制,只被数字和代码控制,当世界杯结果出来之后,这个合约被自动执行……
嗯,这就是区块链技术。
简单定义,
区块链(
Blockchain
)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零
信任方式来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更通俗一点,区块链技术就是指一种全民参与记账的数据库技术。
众所周知,数据库可以看成一个大账本,目前的社会信用体系下,就是各找各妈各养各娃,谁的账本谁记账,微信的账本腾讯来记,淘宝的账本阿里来记。
未来的区块链系统中,系统中每个人都可以有机会参与记账,一定时间段内如果有任何数据变化,系统中每个人都可以来进行记账,系统会评判这段时间内记账最快最好的人,把他记录的内容写到账本,并将这段时间内账本内容发给系统内所有的其他人进行备份。
这样一来,相当于系统中的每个人都有了一本完整的账本——这就是区块链。
有人又问了,这种全民记账的区块链有什么好处?
好处大大滴!
在牺牲一点效率的情况下,整个系统获得了极大安全性。
首先,因为没有了中央大账本,所以无法摧毁,每个节点都仅是系统的一部分,每个节点权利相等,都有着一模一样的账本。摧毁部分节点对系统都没有影响;
其次,因为节点众多,所以基本无法作弊,除非你能控制系统内大多数人的电脑并同时进行修改,否则系统会参照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什么才是真实结果,结果会发现修改自己的账本完全没有意义(因为别人不承认);
再者,由于没有中心化的中介机构存在,让所有东西都通过预先设定的程序自动运行,不仅能够大大降低成本,也能提高效率,而由于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账本,能确保账本记录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有人问了,区块链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
区块链最重要的作用是解决了
信用中介
问题。
在过去,两个互不认识和信任的人要达成协作,必须依靠第三方。比如支付行为,任何一种转账,必须要有银行或者支付宝这样的机构存在。
但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比特币实现了在没有任何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完成无数个陌生人之间相互信赖的转账行为。
这是互联网技术在应用领域的重大突破
——
尤其是,比特币迄今已经运行了
8
年时间,区块链向世人证明了它的可靠性,而这种技术很有可能在接下来几十年整个改造人类的信任方式。
区块链技术在比特币这里集大成并展现威力,但罗马并不是一天建成
的
。
1982
年:
“拜占庭将军”问题的提出
LeslieLamport
等人提出拜占庭将军问题(
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
,有兴趣的人可以百度),把分散军队彼此取得共识、决定是否出兵的过程,延伸至运算领域,设法建立具有容错性的分散式系统,即使部分节点失效仍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可让多个基于零信任基础的节点达成共识,并确保资讯传递的一致性——
2008
年出现的比特币区块链,正是完美地解决了拜占庭将军问题。同一年,基于隐私安全,
David Chaum
提出了密码学的网络支付系统,这种思路最终成为比特币区块链在隐私安全面的雏形。
1985
年:
椭圆曲线密码学
的创立
NealKoblitz
和
Victor Miller
分别提出椭圆曲线密码学(
Elliptic Curve Cryptography
,
ECC
),首次将椭圆曲线用于密码学,建立公开金钥加密的演算法。相较于
RSA
演算法,采用
ECC
好处在于可用较短的金钥,达到相同的安全强度。
1990
年:
eCash
系统与
PAXOS
出现
基于
1982
年的思路,
DavidChaum
建立起一套不可追踪的密码学网路支付系统,就是后来的
eCash
,不过当时的
eCash
并非去中心化系统。同年,
Leslie Lamport
提出具有高容错性的一致性演算法
Paxos
。
1991
年:
确保数位文件安全
的“
时间戳
”出现
StuartHaber
与
W. Scott Stornetta
提出,用时间戳确保数位文件安全的协议,此概念之后被比特币区块链系统所采用。
1992
年:
椭圆曲线数位签章演算法
ScottVanstone
等人提出椭圆曲线数位签章演算法(
Elliptic Curve Digital Signature Algorithm
,
ECDSA
),为区块链的安全性建立了新标准。
1997
年:
哈希现金(
Hashcash
)技术出现
AdamBack 2002
年正式发表论文,发明了
Hashcash
(散列现金)技术,成为一种工作量证明演算法(
Proofof Work
,
POW
),此演算方法仰赖成本函数的不可逆特性,从而达到容易被验证、却基本不能被破解的特性,最早被应用于阻挡垃圾邮件。
Hashcash
最后成为比特币区块链所采用的关键技术之一。
1998
年:
匿名分散式电子现金系统
B-money
和
Bit Gold
出现
WeiDai
发表匿名的分散式电子现金系统
B-money
,引入工作量证明机制,强调点对点交易和不可篡改的特性。不过在
B-money
中,并未采用
AdamBack
提出的
Hashcash
演算法,但
Wei Dai
的许多设计被比特币区块链所采用。同年,
Nick Szabo
发明了去中心化的数位货币系统
Bit Gold
(字节黄金),参与者可贡献运算能力来解出加密谜题。
2005
年:
可重复使用的工作量证明机制
(
RPOW
)
出现
HalFinney
提出了可重复使用的工作量证明机制(
Reusable Proofs of Work
,
RPOW
),结合
B-money
与
AdamBack
提出的
Hashcash
演算法来创造基于密码学的数字货币。
2008
年:
区块链
1.0
——第
I
代加密货币比特币出现
SatoshiNakamoto
(中本聪)发表一篇关于比特币的论文,描述一个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础之上,建立一套去中心化的电子现金交易系统。
2012
年:
区块链
2.0
——智能资产与智能契约出现
在市场去中心化的前提下,利用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股票、债券均可以转换成数位资产,现实社会的金融资产均可以通过比特币、区块链技术来发行。一个案例,是
2015
年下半年纳斯达克交易所推出针对一级市场的交易平台
Linq
,其基于区块链技术来实现一级市场公司股权的交易
——
企业在
IPO
之前的股权交易可以通过
Linq
来实现,这样一来,在企业
IPO
之时,
Linq
就拥有企业股东和投资人的交易信息,这对于各家基金分析资产价值、决定是否介入
IPO
具有重要价值。
2013-2015
年:
Blockchain 2.5
——代币出现
通过货币桥(代币),将区块链用于政府、医疗、科学、文化与艺术等领域。
Blockchain 2.5
技术,强调通过代币(货币桥)应用来实现分散式帐本、资料层区块链,及结合人工智慧等应用,无交易所的国际汇款网路以
Ripple
为代表,资料层、分散式储存则以
Factom
、
MaidSafe
为代表。
2016-2017
年:
Blockchain 3.0
——更复杂的智慧契约
Blockchain3.0
以
Ethereum
为代表,强调的是更复杂的智慧契约,其与
Blockchain2.5
和
Blockchain2.0
最大的区别在于,
2
和
2.5
均强调代币(货币桥)的应用,可用于金融领域联盟制区块链,用于金融资产的公开透明数字化——但
3.0
强调的是智能合约,强调规则和契约而非代币。
区块链技术源于比特币,但其应用领域却绝不仅局限于加密货币。
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人类文明的核心在于信任系统。
最初我们所选择的信任系统是自己的部落,这里有女人养护孩子和从事采集,有成年男子参加战斗和狩猎,有老人讲述生活经验和生产方法——可惜的是,因为个人的大脑皮层认知能力限制,这个信任系统的范围极其狭窄,总人数上限大约在
150
人左右,这被称为“邓巴数理论”。
随着城市、分工和文字的出现,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并伴随着建立起一套“中心化的信任系统”——我们相信国王和他所领导政府,相信基于文字所颁布的一套法律系统,这样人类文明发展突破了
150
人左右的邓巴数限制,创造出了无数灿烂的文化。
国家并不是最大的中心化信任系统,那些信奉某个圣人教导的宗教,比国家这个信任系统更为庞大,在人们的脑海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这个信任系统如此庞大,一直到今天,人类的无数的冲突和困扰都来源于此。
如果说人类有一个比宗教更强大的信任系统——那毫无疑问就是金钱系统。
从公元前
1000
年到现在,东西方无数的国家和民族,他们可都为金钱操碎了心,因为相信黄金、白银和青铜的交换价值,他们努力生产劳动,努力把所有的实物财富兑换成黄金、白银和青铜,然后再用这些黄金、白银和青铜,去交换所需要的商品——基于这一套信任系统,人们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贸易,直到把商业交换扩展到全球范围,几乎整个人类都被卷入其中并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