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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
独立出品 【人物】
文 |
喻书琴
沙威人崇拜叛徒,他们享受多次款待朋友直到对方丧失防范后突下杀手的背叛所带来的极度快感。杀掉死者后,他们会砍断头颅,挖出脑髓,烧烤肉身,享用“人肉盛宴”……他们认为犹大是大英雄,耶稣是大傻瓜。当失望的年轻宣教士夫妇准备离开时,发生了一件事情。
“用友谊喂肥”
在荷属新几内亚的伊里安查亚丛林中,约有400个沙威部落,部落间接二连三的战事令生灵涂炭,由于卫生条件太差,痢疾、雅司病、丝虫病、肝炎、霍乱、脑膜炎、登革热、腮腺炎等流行病经常肆虐,更悲哀的是,这些部落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与现代世界背道而驰——
他们的生存文化充分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斗争哲学,但这种斗争哲学的最精华部分还不是沙场交锋、明枪实战的能力;而是口蜜腹剑、笑里藏刀式的智慧。他们称这种智慧为“用友谊喂肥”。
什么叫用友谊喂肥?即他们常常会盛情邀请邻村或邻族的人来本村本族赶赴宴席或参加舞会,在前几次,甚至前十几次的交往中,他们会热烈欢迎,友好款待对方,然后等对方完全丧失防范之心后,在最后一次将之突然杀掉,以感受放长线钓大鱼式的背叛行为所带来的极度快感。
杀掉死者后,他们会肢解其尸体,砍断其头颅,挖出其脑髓,烧烤其肉身,最后在歌舞狂欢中享用“人肉盛宴”,将死者的颚骨作为赏赐挂在自己的脖子上跳舞,将死者的头盖骨骷髅枕在自己的头上入睡……谁能将这种背叛友谊的“艺术”运用得最出色、最高明、最有蛊惑性,谁就将成为该族最伟大的英雄!
不仅他们的生存文化让人心惊胆寒,他们的死亡文化也同样让人胆寒心惊!在沙威传统中,如果母亲生下双胞胎,父亲必须杀死后出生的那个婴儿,因为他们相信双胞胎中的老二是个邪灵,想附在老大身上并危害部落;此外,如果有人暂时失去知觉,哪怕他脉搏尚动,呼吸尚存,完全可以救活过来,亲属们也会弃之不顾,尽快将之埋入坟屋。
是他们冷酷无情吗?不,是古老的迷信借着女巫的专横作祟。这种古老迷信认为,暂时失去知觉之人的灵魂已经离开肉身了,只是处在所谓“奥尔梅”的状态而已,但依然与死人无异,需要立刻埋葬。而村里的女巫无疑就是诸神灵的代言人,只要她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得听从,否则必然会招致诸神灵的惩罚。在这种迷信思想下,埋葬了几千个无辜受害者的冤魂;
更令人发指的是死者的葬礼。葬礼上要举行一种叫做“及分阿生”的哀悼仪式,该仪式真是恐怖之极,亲属们必须在充满苍蝇、蛆虫和尸体腐臭味的坟屋里嚎啕恸哭多日,然后必须在坟屋下面奋力跳舞,任凭尸体上的苍蝇、蛆虫雨点般打落在他们身上、最后还要将尸体一拳打烂,接着必须用这脏兮兮的手直接拿东西吃!哪怕参与葬礼的人自己都觉得恶心之极,也得遵从所谓诸神灵的旨意!
生,竟是如此杀气腾腾,不得和平;死,竟是如此阴恻森森,不得安宁,然而,这群沙威人就在这样一种残酷的生存文化与死亡文化中,毫无指望地延续着!生,竟是如此杀气腾腾,不得和平;死,竟是如此阴恻森森,不得安宁,然而,这群沙威人就在这样一种残酷的生存文化与死亡文化中,毫无指望地延续着!
谁愿意来解救处在这样的生存动荡与死亡阴霾下的沙威人?
第一所沙威人的基督教堂
他们纷纷称赞犹大是英雄
英国。71岁高龄的凡恩教授向他的学生,700名年轻的准宣教士们发出呼吁:“你们将遇到令人迷惑的风俗习惯和信仰,但你们必须去深入了解……我们的上帝已经迫不及待,想在那些残酷、黑暗的地方建立他爱的王国,谁愿奋身前往?”
“我要去!”
1962年,在上帝爱的呼召下,美国宣教士唐·理查森带着妻子卡罗尔,还有5个月的儿子,义无反顾地来到这样一个猎人头、食人肉、枕人脑的危险地方,并在沙威人一块废弃的老村庄上建起了他们的新家——一间用西米树叶搭盖起来的37平米的“茅草盒子”。夫妇俩与鳄鱼、蟑螂、苍蝇、蟋蟀、老鼠、蚊子以及成千上万喜欢钻入衣袖里的飞蚁为伴,与嗜杀成性的石器部落为邻。
理查森夫妇冒险进入沙威世界
被理查森夫妇的友善所打动,更是被他们所带来的现代物质文明成果(飞机、枪支、日用品)所吸引,沙威人起初的惧怕与敌意逐渐消散了,而且,这些平素互相仇杀的部落还在夫妇俩的小茅屋周围纷纷安家落户,和平共处,这简直是个奇迹!当然,吸引这些部落聚居在一处的原因非常实际——每个部落都将理查森夫妇当成斧头、刀片、镜子、鱼钩等现代物品供应的来源,希望能借着毗邻而居得到更多实惠。
然而,这个奇迹的基石是脆弱的,因为靠物质利益的吸引无法换得持久的和平。部落之间又开始冲突不断、争斗不息。尽管理查森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充当战事调停人,多次参与对伤员的营救,多次苦口婆心跟他们讲道理,也无济于事。甚至,当他学会沙威语言后,给他们传福音的时候,他们也几乎完全漠然置之,觉得这是一种与他们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发生的故事,与我何干。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理查森讲到犹大背叛耶稣的故事,试图引发他们的同情心时,他们却纷纷称赞犹大是了不起的大英雄,而耶稣则是自作自受的大傻瓜。沙威人的价值观不正是以背叛为荣,以忠诚为耻吗?
对于这样一种是非混淆,善恶颠倒的价值观,该如何扭转乾坤?该如何赢得这一代沙威人?理查森意识到,单靠朗诵福音篇章远远不够,需要在本土文化中找到某个可以切入的契合点。
作为一名宣教士,他相信世界上每个民族都存在能够隐喻真理的文化习俗。这些文化习俗通常会成为该民族认识、归顺上帝救赎的伏笔和引线。比如,希伯来文化相信“羔羊的牺牲”这一传统,传福音时便可以强调耶稣正是那无罪的羔羊;再比如,希腊文化相信“逻各斯”(“道”)是生命之源,传福音时便可以强调耶稣正是“道成肉身”的那一位。然而,在完全异质的沙威文化中,既没有“羔羊救赎”的概念,也没有对“逻各斯”的体认,似乎看不到任何契合点,可以使福音能够进入沙威人根深蒂固的旧思想里。
真的看不到希望。最后,理查森彻底心灰意冷,觉得与其让这些部落聚居在一起,彼此残杀,活在血海深仇里,还不如让他们回到原来各自的村庄,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于是,夫妇俩提出要离开这里。
用沙威人感同身受的方式诠释福音
沙威人并不愿意理查森离开,这意味他们会失去和外面那个奇妙的大世界的唯一联系,于是,他们商量数夜后向理查森发誓从此不再争斗,缔结和平。
真的吗?理查森知道他们的誓言多么不可靠,多么容易背叛。不过,这一次的确是真的!因为“在沙威人中间,每一种表示友谊的方式都不可信,只有一个例外。如果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儿子交给敌人,那么,他一定是可信赖的!唯有这种情形,能够证明其不容置疑的绝对善意。”
为了表达这种绝对诚意,两个部落中各有一位父亲带着沉痛而悲壮的心情交出了他们的一个儿子,这个婴孩被称为“和平之子”。每一个人都把手按在两个婴孩身上,象征着他们从此将受“和平之子”的约束,不能向对方使用暴力。每一个人相拥庆祝,交换名字,象征着从此和睦相处,不分彼此。
亲睹这种古老的仪式,理查森才意识到沙威文化冰山中的另一角。原来它由两根柱石支撑,一根是该文化中的暴力与背叛因素,主要指“为屠杀而暂时喂肥”的理想;另一根则是该文化中的和平和信任因素,主要指“通过和平之子缔结合约”的理想。而这第二根柱石正好可以成为福音的切入点。
沙威人的“和平之子”
理查森开始用沙威人能够感同身受的方式诠释福音——为了和平,你们给出了自己最爱的儿子,而同样为了和平,上帝也给出了自己最爱的儿子,还是祂唯一的儿子;你们的儿子只是两个部落之间的和平之子,而耶稣则是所有部落、全人类的和平之子;你们给出的和平之子不够强壮,孩子万一意外死亡,交出孩子的那一方就不再受“和平之子”的约束,可以任意妄为,重新挑起战争,而上帝给出的和平之子却是完美的,强壮的,大有能力的,昔在今在永在的;你们把儿子交出去时,一定要在敌方部落中找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才敢放心交托,而上帝事先就知道人类会蔑视和杀害祂唯一的爱子,没有任何人值得托付,但祂还是义无反顾地交出去了,因为上帝实在太爱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