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是啥?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保持收费不变,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简政高效。
关于不动产权证的解答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仔细瞧瞧这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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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张不动产权证书最醒目的变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这串号码如同这套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通过它可以锁定该套房产的宗地信息,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安全。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