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两票制背景下的CSO解决方案》研讨会
时间:6月17-18日 地点: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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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点苍鹤
发生在圣诞平安夜的上海医院回扣门至今还记忆犹新,今天开始,上海市又将迎来一场风暴,此次正是针对药品回扣,卫计委将组织有力措施,重拳出击。
5月26,日,上海市卫计委官网挂网挂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整治药品回扣的实施意见》,《意见》下发上海市各医疗卫生、人社、药监、有关大学等单位,下决心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全力整顿药品回扣。
上海药事管理放大招
《意见》对于整顿药品回扣的主要措施包括:
1)完善处方审核和点评制度;
2)强化技术防统方;
3)规范自费药;
4)加强医疗场所管理,规范医药代表行为
5)建立不合理用药约谈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
6)进一步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工作
前两点不算新鲜,此次是重点提出,完善加强。但对于自费药品的管理却是放「大招」,包括对其采购、使用和考核,都做出了相对完善的监管措施。
自费药品全流程管理
【采购】规范自费药的采购,全部纳入阳光平台采购,医疗机构不议价不得采购,议价高于上述价格将予以主动警示。全面实行「品种直接挂网,价格议定成交」的挂网采购办法,成交价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的采购价。
这也意味着上海开始启动自费药品的集中采购,并在上述5省市的全国最低价左右联动下成为全国更低价(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目前上海的药品采购大体上是公立医院医保药品与GPO双轨制运行,自费药品基本上处于边缘、松散管理的状态。如果按此《意见》执行的话,上海将逐渐建立起门类齐全的药品采购体系,自费药采购也将更加规范运行。
【使用】 处方自费药需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严禁诱导或强迫患者使用自费药品。逐步降低自费药品费用比例,并将自费药品费用比例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医疗机构内部管理部门应对每月外配的自费药品或器械使用情况进行院内公示。
这一措施使得自费药品不能「浑水摸鱼」开出处方,并明确了自费药品也将进入医院药占比考核,单独进行公示。使用管理更加严格和透明。
【打击体外循环】各办医主体应对医疗机构投资企业、出租场地经营药品器械加以清理整顿,杜绝医疗机构出现规避执行自费药品管理的「体外循环」现象。
这一条剑指某些医院出现的院办「便民大药房」,以及出租场地给社会经营者进行「定向处方」、利益回流的体外循环。此前,有很多披着「医药分开」外衣,但事实上是进行体外循环的医改,简直是场闹剧,但上海能有这样的认识和勇气直指问题的核心,我们表示非常钦佩。如果能够执行下去,一些进行处方定向分流的「院外销售」将遭政策重创。
医药代表:注意「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担心被拉黑!
建立医药代表定时定点接待制度,严禁医药代表进入临床诊疗区域、医护人员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对在规定时间、地点以外违规进行业务活动、统方等行为的医药代表,一经查实,应将其所属企业纳入医院采购黑名单,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管理。
建立不合理用药约谈制度
对开具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及超常处方和带量采购药品执行不到位)的医师及相关负责人等开展约谈。
进一步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工作
建立不良记录信息逐级报送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采购合同时,必须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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