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信研究
“一号在手,投资无忧!”此微信公众号为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权威发布平台,力求信息及时、准确,是您投资好帮手!
目录
51好读  ›  专栏  ›  中信研究

【化工】青岛港8月起危化品禁限转,环保高压持续

中信研究  · 公众号  ·  · 2017-08-07 07:56

正文

——王喆,黄莉莉,联系人:袁健聪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微信形式制作的本资料仅面向中信证券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资料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行为。若您并非中信证券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信息。


本资料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还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和配合。若有任何疑问,敬请发送邮件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8月1日,环保部发布信息表示,第三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结束。据环保部公布,截至第三批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问责4660人。7省市总共开出了超过3.6亿元的“环保罚单”。目前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市反馈督察意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环保督察活动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更加深入和更为广泛推进。

 

青岛港8月1日期拟对涉港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口作业实施“禁、限、转”措施。天津港事件后,原天津港60%~70%的危险货物转至青岛港。然而近期青岛市委、市政府经讨论后决定于8月份开始实施“禁、限、转”措施,内蒙古(之前大部分进出口需求在天津港和青岛港实现)和山东地区贸易相关化工品生产企业原料进口成本和成品出口成本均受到较大影响。

 

评论:环保督察全面覆盖化工行业且力度超出市场预期。2015年初起中央成立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始了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环保督察行动。从“督查”到“督察”字眼上的变化意味着中央政策由过去的查企指导转变为督政监管的实质性变革,也表明了中央对于环保问题的极大重视。本次督察,不论是涉及公司数量还是问责人数和处罚金额都创造了历史的新高,可以说其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已经大大超出市场预期。

 

青岛港限制危险货物,利好江浙化工企业。由于青岛港的“禁、限、转”政策,山东和内蒙古地区众多进出口相关化工产品成本线攀升,将推动此类化工品价格在近期内小幅上涨。在此背景下,由于危险品货物运输南移,江浙地区化工厂商在保证其自身进出口成本稳定的同时,获得化工品价格提升的红利。

 

众多产品供给端受环保整治冲击。我们认为,随着环保督察在全国范围的全面开展,包括粘胶短纤、PVC、纯碱、炭黑、草甘膦和吡啶等几乎所有化工产品供给端都会受到严重限制,对于上述产品着重关注其各自产能比例较高且密集度较低地区,对应各个产品分别为新疆、新疆和山东、山东和江苏、山东和河北、四川和江浙以及山东和河南。

 

龙头企业产能优质,将实现供给端利好。短期来看,由于成本的骤升和监督机构的严厉核查,上述子行业的龙头厂商在保证自身不受环保督察影响的同时,也将获得供给端出清的红利。长期而言,本次环保督察的严厉性和全面性将降低小产能复产和新进产能的进入速度,在各行业需求状况比较稳定的大背景下,产品价格将进入比较稳定的周期。龙头厂商业绩具有比较稳定的上涨预期。

 

风险因素:环保督察开展不及预期;宏观经济低于预期。

 

投资策略与重点公司推荐。我们认为此次环保督察范围广、力度大、执行力强,超出市场预期;青岛港“禁、限、转”政策更在短期内推升部分化工品价格,利好江浙企业。我们看好以下受益于环保高压令行业供需格局继续改善的子行业及相关标的:1)粘胶短纤、纯碱:推荐双龙头三友化工;2)PVC:推荐鸿达兴业和新疆天业,建议关注中泰化学;3)炭黑:推荐黑猫股份;4)草甘膦:推荐江山股份、兴发集团;5)吡啶:红太阳。



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研究部已于当日发布的《晨会》报告,具体分析内容(包括相关风险提示等)请详见《晨会》报告。


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

特别提示:


本资料所载的证券市场研究信息是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研究部编写,仅供中信证券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在新媒体背景下观点的及时交流。中信证券不因任何订阅本公众号的行为而将订阅人视为中信证券的客户。


中信证券研究部定位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卖方研究团队,所提供的卖方研究服务主要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类型的投资者在分类结果和分类结果和评级结果评级结果与卖方研究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前提下,在接受卖方研究服务前,还应当联系中信证券机构销售服务部门或经纪业务系统的客户经理,对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或损失进行充分的了解,在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


关于本资料的性质。本资料的性质为“投资信息参考服务”,而非具体的“投资决策服务”。该项服务通常是根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需求或特点,基于特定的假设条件和研究方法所提供的中长期价值判断,或者依据“相对指数表现”给出投资建议,而并不涉及对具体证券或金融工具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判断,因此不能够等同于带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投资操作性意见:(1)该项服务所提供的分析意见仅代表中信证券研究部在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因此,相关的分析意见及推测可能会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更改,也可能会因为使用不同的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2)该项服务是一项“标准化服务”,侧重于提供中长期的投资价值判断和相对指数表现。其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每一位使用者的风险偏好、资金特点、目标、需求等个性化情况,也不涉及每一项具体投资决策的“选股”和“择时”判断,因此,不能够将其视为针对特定投资者的、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投资操作建议,也不是或不应被视为出售、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关于使用本资料的注意事项以及不当使用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或损失。(1)本资料的接收者应当仔细阅读所附的各项声明、信息披露事项及风险提示,关注相关的分析、预测能够成立的关键假设条件,关注在关键假设条件下投资评级和证券目标价格的预测时间周期,并准确理解投资评级的含义(如:给予个股“买入”投资评级,并不等同于建议在当前时点/当前价位执行买入的投资操作)。(2)本资料所载的信息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是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对本资料提供的分析意见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以往的表现不能够作为日后表现的佐证或担保。投资者不应单纯依靠所接收的相关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须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3)投资者在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前,还须结合自身情况并配合其他分析手段。投资者在使用该项服务辅助进行具体投资决策时,还需要结合自身的风险偏好、资金特点等具体情况,并配合包括“选股”、“择时”分析在内的各种辅助分析手段形成自主决策。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资料涉及的信息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4)为避免对本资料及其对应的证券研究报告所涉及的研究方法、投资逻辑及其关键假设、投资评级、目标价等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造成投资损失,在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


需要明确的是,上述列示的风险事项并未囊括不当使用本资料所涉及的全部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须充分了解各类投资风险,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使用相关服务。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法律声明:


本订阅号中信研究(原始ID:gh_294e097afc75)是由中信证券研究部建立并维护的官方订阅号。若未经中信证券官方核准,其他任何明示或暗示以中信证券名义建立的证券市场研究信息的订阅号均不是官方订阅号,订阅人在阅读、使用相关订阅号信息前还请务必向中信证券销售人员或客户经理进行核实。本订阅号中的所有资料版权均属中信证券。订阅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中信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订阅号中的内容。中信证券未曾对任何网络、平面媒体做出过“允许报道相关内容”的日常授权。除经中信证券认可的媒体约稿等情况外,其他一切转载行为均属违法。如因侵权行为给中信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中信证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