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5日,欧盟法院就案件C-233/23(涉及谷歌母公司Alphabet等)作出裁决,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如果拒绝其平台与另一家企业的应用程序实现互操作性,从而使该应用程序更具吸引力,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然而,如果所涉及的应用程序类别没有模板,且授予互操作性会损害平台的安全性或完整性,则这种拒绝行为可被视为合理。
本案涉及意大利能源巨头Enel集团旗下的Enel X意大利公司(管理着意大利超过60%的电动汽车充电站)与谷歌之间的纠纷。Enel X推出了名为JuicePass的应用程序,帮助驾驶员查找和预订充电站。为了方便驾驶员导航至充电站,Enel请求谷歌使其应用程序JuicePass与Android Auto系统兼容。Android Auto是谷歌开发的系统,允许用户直接在车辆内置屏幕上访问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第三方开发者可以使用谷歌提供的模板将他们的应用程序适配到Android Auto上。然而,谷歌拒绝了Enel的请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确保JuicePass与Android Auto的互操作性。因此,意大利反垄断局对谷歌处以超过1.02亿欧元的罚款,认为其行为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谷歌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向意大利国务委员会提起上诉,后者将案件提交至欧盟法院进行初步裁决。
欧盟法院裁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开发了数字平台的企业,如果拒绝该平台与第三方企业开发的应用程序实现互操作性,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本案中,谷歌开发的平台并非仅用于满足自身业务需求,而是旨在供第三方企业使用。尽管该平台对于第三方企业开发的应用程序商业运营并非不可或缺,但它确实使该应用程序对消费者更具吸引力。因此,谷歌的行为同样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同时,法院也指出,如果拒绝互操作性是因为所涉及的应用程序类别没有模板,且通过此类模板授予互操作性会损害平台的完整性或安全性,或者出于其他技术原因无法确保互操作性,则这种拒绝行为可被视为合理。然而,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开发此类模板,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适当金额。在此过程中,需要考虑请求开发的第三方企业的需求、实际开发成本以及平台企业从中获得适当收益的权利。
此外,法院还强调,即使开发应用程序的第三方企业及其竞争对手在所属市场上继续活跃并扩大了市场份额,且未从与平台的互操作性中受益,拒绝接入也可能产生反竞争效果。因此,需要评估这种拒绝行为是否阻碍了相关市场的竞争维持或增长,同时考虑所有相关事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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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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