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祝福,“祝”字
在甲骨文中
可以直接省写作“兄”吗?
实际上“祝”与“兄”并无关联。“祝”字原本写作“口”下加跪人形(上图右),而“兄”字写作“口”下加直立人形(上图左)。“祝”字后增“示”旁,象人跪于神主前祷告。
在金文中,“叔叔”的“叔”就可以写作“叔”吗?
我们所见青铜器铭文中,皆借“弔”字表示。
古人作品中的字例就可以照抄吗?
那就大错特错,上图中的“凥”字实际上是“处”字,“居”还是用“居”,在篆刻中经常用错。
在古文字书法、篆刻创作中,
不少人都会因为用字的问题摸不着头脑
,即使是书法专业硕博导师也会对此慎之又慎,唯恐一不小心就写错字。
虽然各类实体或在线字典工具书不少,但经典的《说文解字》只能解决小篆的问题,甚至还有误释;《金文编》以及各体字典字形很多,但限于字体单一,无法把握文字发展的脉络;手机软件或网页在线检索十分便捷,但可靠度相对较低,需要使用者自己判断。
面对以上的各类问题,我们亟需
一本权威、实用的古文字工具书,既能纠正前人之误,阐明字形的源流演变,也能提供正确范本、更多示例。
由古文字专家曹锦炎教授历40载一线教学讲义
整理编写的
《古文字源流讲疏》,
是一份为
书法、篆刻专业实践者、古文字专业研究者
量身打造的新年礼物!
108个部首
、
730个字例
,
2万余个
甲骨、金文、盟书、刻石、古玺、陶文、楚简、秦简、汉简字形,
厘清古文字构形原理、字形演变、发展脉络
,解决临摹、创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你
写对字、写好字
!
权威古文字专家曹锦炎教授一线教学讲义,
历40载整理编写、补充、修缮,
30万字终成其稿!
1985年9月,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开风气之先,创办了全国第一个书法专业。时任西泠印社社长的沙孟海先生兼任浙江美术学院书法专业教授,
他强调,作为一个书法家,作为书法篆刻的学生,一定要打好文字学的基础!
因年事已高,
沙先生嘱托其私淑弟子曹锦炎教授代为开设文字学课程,并为此课程教材题签。
经几次试讲后发现,美院书法学生需要的古文字基础主要用于创作,而非研究,
重点应该是古文字构形
。而且他们对大篆书法兴趣浓厚,囿于金文拓本选择有限,无法一览商晚期到西周金文书法发展全貌。
鉴于此,他将“古文字学讲义”精简,扩充第二讲“古文字形旁及其变化”的同时,开始搜集大量甲骨文、金文拓本及其它古文字资料,又伴随新资料的不断涌现,讲稿随时补充、更新。
教学相长,在与学生的互动中,曹锦炎教授将40年的课程讲义,花费三年时间,重新整理修订、打磨内容、补充完善,成为
第一部以大量古文字字形材料为基础,对其部首及字例作梳理讲述的实用教材!
2万余个甲骨、金文、盟书、刻石、古玺、陶文、楚简、秦简、汉简字形,
收录最新研究资料,纠正错误观点,
解决古文字书法篆刻创作如何写对、
写好核心问题
曹锦炎教授一直强调,不能以隶书或楷书的字形倒推古文字的写法,要注意古文字的
时代性
和
地域性
,即便是许慎《说文解字》也经常误解文字构形。
因而他十分注重一手资料的收集,尤其是新出土的战国文字,尽可能完整展示字形发展脉络,
给出最贴切、合理的解说和使用建议
。
我们在甲骨文、金文、楚简、篆刻创作中常常出现或者容易忽视的问题都能在里面找到答案!小编在此试举一二。
因
同音假借
造成的书写错误比比皆是,金文也不例外。
开篇提到“叔”字借“弔”表示。其实“弔”和“叔”的本义都不是“叔叔”的“叔”,这个词义在古文字中借“弔”的字形表示,后世又借同音的“叔”字表示,这一用法遂固定下来,沿用至今。
(叔)字的本义指大豆,被借用作后“叔叔”的“叔”,表示“大豆”义的字增义旁“艸”,写作了“菽”。
可见,字形的使用还有其
时代性
。
又如“员”字,《说文》小篆从贝、口声,而甲骨文、金文实则从“鼎”,《说文》籀文保留了这个写法。因“鼎”与“贝”的字形在文字演变过程中逐渐相近,楚简“员”字“鼎”旁已讹同“贝”,汉简帛书也从“贝”。
所以,
文字的形旁也会随时代变换。
此外,
地域性
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如“老”字的“耂”旁,春秋时期山东地区金文书写便极具特色。
常见的“老”字写作
,而山东地区写作
、
,上部形体区别较大,其他从“耂”旁的字也一样,“孝”字写作
。而《说文》“耂”旁无此地域性写法。
因此,在书法篆刻创作中,同件作品用字最好采用同一地区的文字构形。
以楚简风格创作,常会遇到“似是而非”的情况,笔画上的细微区别可能就是南辕北辙。
如楚文字
、
,即“兔”和“象”二字。“兔”字第二笔末尾上扬;“象”字则作下垂状。书写尤需注意。
“象”·《郭店简》(左),“兔”·《清华简》(右)
古文字创作中大大小小的“坑”不少,战国文字尤甚,楚简中偏旁减省、繁化、草化、替换、增添饰笔等变换字形的方式更是屡见不鲜,这也是《说文》无法预见之处。但
其中丰富多样的字形结构和形态也为创作者提供了新的选择。
新资料的发现既填补了文字演变链条中的缺环,纠正了曾经的错误观点,也为书法史研究提供了新视野。
宋元明清文人斋号印中亦常以“凥”为“居”,直到包山楚简中有“居凥”连言,推翻了汉代以来以“凥”为“居”的观点,原来“凥”实为“處(処)”字异体。
處字金文从虎、从几;古玺“虎”旁省为“虍”;楚文字从人、从几,由“處”字省体“処”改写而成“凥”。
《说文》将“凥”“処”单列,以“處”为“処”之或体,实误。
因此,在篆刻创作中,最好不要照搬沿用,“某某居”还是用“居”字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