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
作者:马进 来源:甘肃社会科学
提要: 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即: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分别是回族对其族源形成的历史必然性的回应和适应,对其族体发展的客观现实性的回应和适应。就宗教心态来说,回族的日常交往以认主独一为本,表现了健全的宗教心态。就生活心态来说,回族的日常交往以真诚为本,表现了健全的生活心态。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是回族对善的独特建构的结果。
关键词: 宗教信仰;日常交往;二元建构
回族就其族源的形成和族体的发展来说,都算得上是中华民族大家庭较为独特的成员。这个独特性就是回族族源形成的外来性、融合性和族体发展的国内化、本土化。由于这个独特的原因,在宗教信仰方面,回族有自己的教门教派。在世俗生活方面,回族有自己的与人相处之道,与社会相处之道。回族日常交往心态一元建在宗教信仰上,一元建在世俗生活上。因此,探讨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对于认识和理解回族历史和文化的特殊性,促进各民族的相互认识和相互理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反映了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这两种心态的形成,是回族对善的独特建构的结果。
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即: 一元建构于宗教,一元建构于生活。分别表现为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为了说明回族日常交往二元心态建构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本文从回族的国家公务员、中小学教师、农民、商人中各选取200 人作为样本,对其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进行了皮尔逊级差相关检测。
( 二) 皮尔逊级差相关检测数据结果分析
1. 回族的国家公务员与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的关联度达到了P<.05 以及95%的信赖水准。回族的中小学教师、商人、农民与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的关联度达到了P<.01 以及99% 的信赖水准。这说明回族的四个阶层与上述两种心态都有关联,即回族的这四个阶层都具有这两种心态。
2. 回族的国家公务员、中小学教师、商人、农民与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的关联度说明,回族既生活在宗教里,也生活在现实里。宗教是天,现实是地。回族的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面对天理,与宗教信仰相关。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面对人世间,与世俗生活相关。
3. 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是回族这四个阶层在日常交往中出现的最经常、最频繁的心态。样本的代表性表明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是回族日常交往中出现的最经常、最频繁的心态。
4. 回族国家公务员与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的关联度低于其他阶层,仅达到P <.05 以及90% 的信赖水准。这说明回族国家公务员的宗教意识比其他阶层淡薄。其原因是国家公务员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求的国家意识。其宗教意识必须服从国家意识。
5. 通过皮尔逊级差相关检测数据结果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是客观、真实的存在。本文的任务是解析这个二元建构的丰富内涵、表现形式以及形成原因,认识这个二元建构的独特性。
本文以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阐述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解释皮尔逊级差相关检测的数据结果。
1. 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这个心态由对宗教的认知构成。对宗教的认知就是将世界以宗教的方式符号化,赋予世界以宗教的意义,以建立宗教生活的根基,形成日常交往的基础。从历史看,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的认知的形成是不由自主的、偶然为之的产物。从现实看,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的认知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环境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结果。即,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的认知,具有无意被接受的特点。构成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的认知,坚持信仰的认主独一的理念。当这个“一”建立后,回族就以这个“一”来认识和理解宗教活动的价值和意义,在“一”的指导下,从事宗教活动。以一驭万就是回族日常交往宗教心态的认知特色。就其根源看,这个认知的产生是历史延续和文化传承的结果。能够减免类似哲学家、艺术家形成认知的那个程序化、阶梯化的繁琐过程,但是丝毫不低于哲学家、艺术家在其领域所表现出来的无人企及的高超的辨识能力。回族的认知在辨识能力方面具有对宗教的直觉敏感性和直观感应性。在日常交往中,回族喜欢接触与伊斯兰教相关的事务,厌恶与伊斯兰教相背离的事务。笔者看到,在祖国的西北地区,回族喜欢女戴盖头,男戴白帽,认为这是穆斯林的标志。回族喜欢到写有清真字样的饭馆用餐,认为这是符合伊斯兰教义要求的饮食行为,是坚持信仰的标志。他们也喜欢去回族经营的商店购物,认为这些商店诚实可信,购物不会上当受骗。回族在日常交往宗教心态方面形成的认知虽然不及哲学家、艺术家形成认知的时间密集和受到的训练严格,但是,依然拥有与哲学家、艺术家相当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而且,回族的这个认知就其形成过程来看,时间更加漫长和持久。回族一生的全部时间,都在为磨炼这个认知而努力。因为,如果以这个认知形成的时间来计算,从回族降生就已经开始,至其生命结束都没有终结。回族的孩子一出生要到清真寺取经名,接受阿訇的祝福。在其成长过程中,6 岁就可以阅读经文, 12 岁就可以到清真寺礼拜。回族归真后,还有来世生活,继续培养和锻炼认知的能力和水平。这是一个有开始而没有结束的工作。由此可见,回族日常交往宗教心态的认知极为重要,因为这个认知决定了回族信仰的确立、民族的延续和个人的定位。回族通过这个认知的形成,建立了日常交往的宗教心态。
2. 回族无意健全宗教心态的形成。由于族源的外来性、融合性,回族的宗教信仰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和选择的不可更改性。在这个背景下,回族在宗教信仰方面形成了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无意指回族宗教心态的形成不仅在族源的来源方面无意,也指回族在族体的形成和发展方面无意。前者表现为选择的无意,后者表现为成长的无意。回族在无意之间通过外来族源带来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也在无意之间的族体形成和发展中传承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回族在这种无意之间受到了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影响,不知不觉形成了自己的宗教心态。就历史方面看,无意是回族对宗教信仰历史必然性的回应和适应,是历史效应叠加的结果。就现实方面看,无意是环境效应的结果。由于无意的历史性和无意的现实性的双重作用,回族形成了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之中的健全,就其历史的延续性看,不仅在对伊斯兰教的掌握方面达到了与其族源起源地的民族相同的水平; 就其现实的客观存在看,回族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动摇,坚持伊斯兰教的戒律不动摇,坚持穆斯林的风俗习惯不动摇。
中国的穆斯林前辈们早就认识到了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形成的特点。从明清时期开始,回族就把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称作天赐,把认主独一的宗教信仰称作天理。王岱舆认为:“天理者,当然也,非关天命,不即圣行。乃天然之成,出自本心,自然而然者也。”[1]由于中国穆斯林的前辈们找不到更恰当、更合适、更准确的词语来表现回族的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形成的特点,只能从儒家文化的现成词汇里借用天理表达上述意思。这足以说明回族的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一方面的确无意,一方面的确健全。
3. 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这是回族在族体本土化、中国化的过程中为了求生存、求发展而形成的心态。这个心态表现为与人相处之道、与社会相处之道有一个立足的根基。这个根基就是以真诚为本,所以回族日常交往的生活心态健全。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的本源来自伊斯兰教,所以根基牢固,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就没有改变,始终支撑着回族的日常交往。伊斯兰教认为,从来天地必有一真境,万物必有一真机,光阴必有一真时,这是自然之真、世界之真。作为人来讲,要仿效自然和世界,也一定要有一个真德,真德的依据便是真主借人来显示世界的真。万物的真、天地的真、光阴的真与人的真德是贯通的,所以,真主所创造的这一切构成了世界的一体化和世界的大用。有先天就有后天,有理世就有象世,但是,后天必然归于先天是因为天地要回到真境,万物要回到真机,光阴要回到真时,人要回到真德,这样,全宇宙才能成为一个真的世界。世界才能返璞归真。所以,从根本上说,人一以贯之的是真诚。
回族形成后,不仅要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还要在本土谋求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回族仅仅依靠宗教信仰还不够。他们必须适应社会的现实,学习生存和发展之道。所以,宗教所要求的回族的认主独一就转化为回族与人相处之道、与社会相处之道的真诚。回族与人交往,在社会生存,以真诚为本,这是他们生活的原则和亘古不变的信条。从古至今,经商的回族从来不为蝇头小利短斤缺两,欺行霸市。开饭馆的回族从来没有因为食物弄虚作假被民众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在祖国大江南北的回族经营的餐饮业保持了良好信誉,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品牌。在西北地区地沟油、垃圾牛羊、假酒假药猖獗的时候,西北回族经营的餐饮业依然生意兴隆,大家明白吃回族的饭菜是放心的、安全的。从这个角度看回族的前辈们从明清时期开始的翻译伊斯兰教经典著作之举,无非是为了给回族提供文化的生存空间,谋取回族在中华民族的一席之地。笔者认为,这个努力可以归结为形成回族日常交往的生活心态。回族日常交往的生活心态一方面必须与宗教信仰相结合,一方面必须与儒家思想相结合。宗教信仰是回族日常交往生活心态的精神来源,儒家思想是回族日常交往生活心态的精神来源正确的证明。回族的宗教信仰必须在儒家思想的航道中寻求自己的发展空间。在儒家思想框架内寻求立足点。否则,回族的宗教信仰,无论多么让人心悦诚服,独树一帜,也仅仅能够被回族接受,却很可能遭到排斥和打击,被列为离经叛道之说,甚至惨遭围剿。王岱舆眼光独到,把伊斯兰教的天命五功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相对应,认为天命五功就是儒家的仁义礼智信。这是将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结合的范例,是回族先贤对回族文化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从回族日常交往看,也把回族的宗教心态与生活心态成功的结合到了儒家精神世界里。
4. 回族的两种心态的比较。回族日常交往的宗教心态是在无意间建立起来的,是对回族族源外来性、融合性的回应和适应。回族日常交往的生活心态是有意建立起来的,是对回族族体形成和发展的国内化、本土化的回应和适应。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是宗教世界观在回族心理的积淀,是以宗教世界观认知现实的表现方式。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是人生观在回族心理的积淀,是以主观与客观结合的态度反映世界的方式。前者是习得的产物,后者是努力的产物。这是两种不同的至善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宗教生活需要信仰之至善,生活领域需要真诚之至善。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分别表现了这两个方面的至善,为回族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持以及谋求现实生活能力运作的空间。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具有以下不同。
其一,这两种心态的形成路径不同。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很大程度上是环境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结果,是回族在不知不觉之中的有形和无形的传承,是在模仿和习得中造就出来的天赐。这种心态是历史、文化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这种心态的形成是客观性大于主观性,客我适应主我的产物。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是自我主动学习和努力的结果,是主观性大于客观性,主我主动适应客我的结果。
其二,这两种心态的特点不同。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具有先天性、传承性和无意性等特点。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则具有后天性、获致性和有意性等特点。相比之下,前者更多的是在叠加环境效应的作用下感悟、感受的产物,后者更多的是在实践中自我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学习、思考的产物。
通过皮尔逊级差相关检测数据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的实际表现、主要特点和运行方式。
1. 回族日常交往心态二元建构的实际表现。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主要表现在回族的宗教生活中。回族的宗教生活就是五大功修的外五功,即: 念、礼、斋、课、朝。回族宗教生活的至善就是认主独一,回族的宗教生活主要的场所是清真寺。因此。为了宗教生活的方便,回族通常都“围寺而居”。回族宗教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认主独一的至善相关联,都是为了这个至善而展开。回族的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源于生活本身,是为适应现实而产生的心态。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以真诚谋求生活的至善。这个至善的要求就是回族要兼修五大功修的内五功。外五功是“天命五典”,内五功是“人道五典”,即: 君臣关系的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处理,夫妇关系的处理,兄弟关系的处理,朋友关系的处理。非常有意思的是,回族的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通过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结合在一起。回族的清真寺就是这个结合的地点。回族的以真诚为至善就是这个结合的观念点。始建于公元996年,在1474年被明王朝命名的北京牛街礼拜寺最有代表性。这个清真寺的大殿分为两层,外面的一层大殿正中悬挂庆亲王手赐的“清真古教”匾额,两面悬挂着清朝同治年间御赐的匾额,分别写着: 掌握天人、纲维礼数。这个大殿类似汉族建筑的大堂,匾额的天人合一、纲常礼教似乎是儒家建的学堂。大殿的内层完全是伊斯兰教宗教化的场所,不论殿顶还是墙壁的文字、雕饰、各处悬挂的匾额均以阿拉伯风格精心处理,用阿拉伯文字写就的《古兰经》中的名言随处可见。当礼拜的回民进入大殿的外层时,心态是生活心态。进入内层,心态就要转化为宗教心态。回族在这里感受了世俗生活的至善和宗教生活的至善,实现了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
2. 回族日常交往心态二元建构的主要特点。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的关联度表明回族不仅具有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而且这两种心态对回族来说都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它们并存于回族的日常交往之中。通过皮尔逊级差相关检测数据结果,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回族的四个阶层之中的哪一个阶层,其二元建构的反映方式并无二致。回族日常交往心态二元建构的特点就是两种心态并存,两种心态分别对应两种生活,但是又互相适应,互相配合,互相转化。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是一个比实际世界美丽得多,清净得多,善良得多的诗的幻想”[2]。
3. 回族日常交往心态二元建构的运行方式。回族按其族源来说是全民信教的民族。但是,由于回族的人口分布问题,特别是城市人口生活在一个多文化构成的“他人在场”,导致回族的宗教信仰的分化。在宗教生活里,回族的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占据主导地位,在世俗生活里,回族的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占据主导地位。回族的一只脚在宗教里,一只脚在世俗里。如果回族只是生活在宗教里,就会把宗教生活当做唯一的生活。如果回族只是生活在世俗里,就会沾染庸俗之气,很难保持信仰的纯洁和真诚,正因为回族两种生活共有共存,回族才能以信仰保持民族文化的高尚,以日常生活显示信仰的高尚。
回族之所以同时拥有日常交往的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和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而且能够把两者结合起来,源于回族对两种生活共存的至善的建构。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之善乃是宗教之善,来自信仰。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之善乃是生活之善,来自生存和发展之道。这两种至善的结合点是回族心目中最神圣、最高贵、最伟大的存在者,这就是真主。康德看到了凡俗生活之中的至善与纯正宗教生活之中的至善分属不同领域,互不相识。宗教中的至善者往往是生活中的糊涂者,生活中的至善者往往是宗教中的低能儿。康德指出: “为使这种至善可能,我们必须假定一个更高的、道德的、最圣洁的和全能的存在者,唯有这种存在者才能把至善的两个因素结合起来。”[3]回族日常交往心态二元建构的两个至善就这样被结合在真主那里。《古兰经》指出: “除真主之外,假如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么大地必然破坏了。”[4]真主是这个世界的一,也是这个世界的宗教之至善和生活之至善的结合,是新的、更高、更大的至善。只有真主“一”,才能做到和完成两个至善的完美结合。为什么宗教至善与生活至善能够在真主那里被结合在一起呢? 原因是产生了“本体之德”的结合、快乐与享受的结合。
1.“本体之德”的结合。回族的宗教之至善是认主独一之善,是信仰之善。这是理性构成的善。“一个依据理性以领导他人的人,其行为不是出于冲动,而是基于仁爱和友好,并且他的内心也是完全一致的。”[5]回族生活之至善则是真诚之善,是道德之善。在信仰之至善对道德之至善,理性之至善对感性之至善的关系中,我们发现了康德所谓的“本体之德”。康德的“本体之德”乃是一个能够结合宗教与世俗之善的具有两面性的合体。一面表现宗教之善,一面表现世俗之善,同时又是两者的源泉、两者之化成。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的两个至善结合在康德所谓的“本体之德”里。“本体之德”之所以能够容纳这两个至善,原因是它一方面是抽象的,另一方面又是具体的。回族日常交往的宗教心态和日常交往的生活心态的至善从信仰方面看是抽象的,从实际表现看又是具体的。抽象的至善是原则,具体的至善则是规定。在原则的指导下遵从规定就构成了回族的“本体之德”。作为一个穆斯林,回族言行既不能与《古兰经》相抵触,也不能与伊斯兰教的教法相抵触。抽象的至善与具体的至善结合的“本体之德”就通过这些规定表现为可以遵守的戒律。
2. 快乐与享受的结合。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构成了快乐与享受的结合。斯宾诺莎指出: “当心灵认知它自身和它的活动力量时,它将感觉愉快。换言之,就心灵是主动的而言,它将是愉快的。”[6]由于回族把认主独一作为自己的信仰,自觉自愿按照真主的旨意待人接物,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对于回族来说就是精神的快乐和精神的享受,对象越是快乐,对象就越是善,享受也就越彻底。回族的戒律较多,常人或许感觉是对人的限制。回族则把遵守这些戒律看做快乐,认为这是在享受真主之恩和作为穆斯林的独有之乐。伊斯兰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 酗酒罪、偷盗罪、通奸罪、诬陷私通罪、抢劫罪和叛教罪。伊斯兰教规定: “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锤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7]“凡为饥饿所迫而无意中犯忌的人,虽吃了禁物,真主也以仁慈之心给予宽恕。除禁食的东西不要吃以外,其余一切美味佳肴尽可去吃,但要有所节制。真主讨厌过分的人,饮酒,赌博、拜像、求签问卜都是不法行为,应予远离。”[8]伊斯兰教禁止拜佛、拜物、算卦、抽签、门口挂镜、请风水先生看阴阳、请巫婆和神汉占卜算命。笔者的调查表明,回族对这些戒律的遵守是建立在快乐与享受结合的基础之上,没有一位回族对笔者说过遵守这些戒律剥夺了他的快乐,也没有一位回族对笔者说过遵守这些戒律失去了享受。相反,所有调查对象都把这些戒律视作回族的法律,认为这是回族的信仰的坚定性、自觉性和独有性的表现,是回族获得快乐与享受的精神源泉。
回族日常交往心态的二元建构体现了回族族源形成的特色和族体发展的特色,也表现了回族对善的含义的特殊理解。天赐、天理是回族无意健全的宗教心态形成的最好说明。族体形成和发展的本土化、国内化则是回族有意健全的生活心态的最好说明。善在回族的语境中,不但具有宗教意蕴,而且具有世俗生活的意蕴,两者结合在认主独一的信仰中,表现为“本体之德”,将快乐与享受结合。通过探讨回族日常交往的二元建构,我们可以看到回族日常交往心态与宗教信仰结合在一起,依靠信仰建立,依靠信仰支撑,借助信仰表现。回族的有意健全的生活心则把宗教信仰转化为真诚,以真诚建立,依靠真诚支撑,借助真诚表现。
参考文献:
[1] 杨宗山,沙宗平,穆卫宾,等. 圣训基础简明教程[M].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0: 122.
[2]( 美) 威廉·詹姆士. 宗教经验之种种———人性之研究[M].唐钺,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7: 88.
[3]( 德) 康德. 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M]. 李秋零,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2: 3.
[4][7][8]古兰经[M]. 马坚,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36, 193.
[5][6]( 荷兰) 斯宾诺莎. 伦理学[M]. 贺麟,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2: 198,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