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2016年,一行三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88号),确定了“金融业综合统计核心指标框架”,该框架包括了5张表,表1为《金融机构法人统计表》,需要统计被定义为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数(家)、从业人员数(人)、资产规模(亿元)、负债规模(亿元)。经汇总后得出树形结构一级分类“金融机构合计”数。其二级分类包括中央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其中,其他金融机构则包括各类特殊目的载体,也就是各类资管产品。
虽然各类资管产品管理人都有独立核算的SPV报表,但要把每支产品基本信息、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终止信息单独准确报送还存在相当大的工作量,好比银监会《G06理财业务月度统计表》也是对一家银行发行的所有理财做了简易并表处理,并不能全面反映不同产品的情况,而多层嵌套的资管产品更是加大了并表的难度。笔者认为要想做好该项统计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数据治理,建立统一编号。现有的资管产品多有不统一的代码,这需要央行统一牵头,制订统一的资管产品代码。更重要的是对底层资产进行统一编号,这其实对于非标准化产品是有难度的,因此要逐步控制并逐步缩减“非标”投资规模。
二是要消除多层嵌套,减少并表层级。资管的穿透从另一面来看实则是一个并表的过程,从底层资产开始逐层向上并表,直至最终投资者。准确的计量每一层级的杠杆比例,并确定最终的杠杆乘数,有助于防控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当然,越少的嵌套,并表耗费时间和难度也会越小。
三是要适时对外披露,打破刚性兑付。对于各类资管产品应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机制,明确披露的范围和内容,一方面有助于同业投资准确计提资本和拨备,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最终目的在于打破刚兑,让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在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