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须知
本须知为我校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所制定,希望立项团队严格遵守。
1、我校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人数多、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2、全体实践人员需认真学习学校的相关规定,遵守团队纪律要求,签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3、团队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情况确定具体应对方案,要求预案明确、详细、具体、可行,分工到人。
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指导老师负责制,每个团队设领队、指导老师一至两名。领队在申报立项、经费报销、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负责指导学生做好相关工作。
5、团队所有成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凡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一律不得开展。尤其是在河流湖泊、水库山区等地域进行实践的团队和个人,禁止开展游泳、冲浪、漂流、攀爬等活动。如有团队成员执意开展的,领队或指导老师要坚决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终止其继续参加实践活动,并督促其返乡。活动时应注意当地地形环境和天气变化,禁止在高温环境、暴雨环境和夜间开展活动。
6、如遇下列危急情况:台风、特大暴雨、洪涝等气候灾害,地震、泥石滑坡等地质灾害,交通事故、团队成员突发疾病、遭遇盗窃、人身伤害、队员失去联络等紧急情况时,领队或指导老师应立即组织全体队员运用安全知识脱离危险,保障人身安全,必要时向当地政府组织或群众请求帮助或报警。同时,领队或指导老师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和校团委。
7、各团队成员应尊重领队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
8、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或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队。领队或指导老师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提交团队指导单位和校团委。
9、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活动期间不得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10、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团结和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11、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开展实践。
12、各团队应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不得随意接受贵重礼品。
13、各团队应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等。
各实践团队安全负责人应组织全体成员学习有关实践各注意事项及安全须知,并就本团队实践安全预案进行讨论和研究。开展社会实践期间的各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项目,希望各团队高度重视实践期间的安全问题,并严格执行各项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