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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支付宝旗下“蚂蚁花呗”更名为“花呗”,并正式上线了新版《花呗用户服务合同》。
其中,4.3.4条款规定:
当您违反与服务商的约定时,为维护服务商的合法权益,在您的同意下可向与服务商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催收公司,及服务商认为可向您传达信息的亲戚朋友、联系人等披露您的违约信息;若服务商与您的亲戚朋友、联系人等关联方存在纠纷未能协商解决的,服务商可能会自行或通过催收公司、律师事务所、法院、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权机关与您联系,请您帮助服务商或上述机构向您的关联方转达相关诉求,上述转达以您自愿为基础,并不会让您承担任何额外的法律义务或责任;
新版合同让人不寒而粟,不仅所有的信息曝光在光天化日,就连违约也要通知亲戚朋友。难道我们将来欠一分钱,也要让所有的亲戚朋友都知道,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首先我们来看,花呗为什么会有如此规定?
花呗是一款很好的场景化信贷产品,深受网购一族的喜爱。它的特点就是先消费后还款,这一点与信用卡相似,所以也存在着坏账风险,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为了方便联系到客户,或者不如说为了方便催收。
使用花呗就要同意这样的规定,这样的规定细则难免会让人感觉到“套路”。被人直接问候家人和朋友,这样的体验谁想要?
再来看,信用卡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翻开招商银行的信用卡章程可以看到:持卡人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归还欠款时,发卡机构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的使用。
对于逾期不还,通常银行的做法是短信提醒、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那会不会同样催收到家人和朋友呢?在我们办理信用卡填写表格时,有一栏叫做“紧急联系人”,多数情况我们会写配偶或父母,而且只有一个联系人,并不是所有的亲戚朋友。同时这个联系人所起到的目的只有一个,作为银行紧急时联系使用,也就是说联系人的责任只是联络。
要清楚一点,无论信用卡还是花呗,债务是当事人的,其他人没有偿还责任。在联系不到当事人时,可以指定一人为紧急联络人,而不必惊动更多的人。
除了紧急联系人,可能还会涉及到担保人,而担保人与紧急联系人的责任大不相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人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而由于信用卡一般不需要担保人,因此银行为了能够在发现信用卡有风险时,及时联系到当事人,增加了紧急联系人一项。
花呗的这则规定,且不说到底会联系到我们多少亲戚朋友,这样的规定就让人不爽。或许有警醒的意图,或许有更深的意味,但最终是为了减少风险,降低逾期坏账率。那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
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花呗的受众更多的是年轻群体,80、90后用户占到了约80%,而购买占比最高的是女装、饰品等女性用品,那么是授信审核时是不是应该加强这部分人群的审核。另外,应当综合考虑年轻群体的偿还能力,在做增量的同时也要严格审核其还款能力,在授信额度上严格控制,以降低逾期坏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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