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涉及小颗粒海藻保湿面膜等产品。要求相关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调查并整改,同时要求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这些产品,并追查违法行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中指出,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小颗粒海藻保湿面膜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关键观点2: 国家药监局要求立案调查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关键观点3: 化妆品经营者需停止经营并调查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
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2025年第3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小颗粒海藻保湿面膜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月6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远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