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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局局长张宏森“客串”解说员解密电影审查

影视全版权  · 公众号  · 电影  · 2017-03-14 18:44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3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央视《共同关注》特别节目《行走长安街》对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在这期节目中,张宏森亲自“客串”解说员,向观众介绍了神秘的电影局审片室、接待室甚至包括他本人的局长办公室,同时也透露,审查一部片子至少需要10人,能达到2/3同意票数方可通过。


意见很不一致的电影要进行二次审查


据张宏森介绍,电影局日常的审片室就位于总局办公楼内。他把审片室比作“中国电影和外国进口的电影走向市场、走向观众的最后一道门”。


从画面可以看出,审片室并不是很大的一个厅。但张宏森介绍,这个主体放映室,可以审查各种技术规格、各种技术版本的电影作品,电影审查委员会平时主要就在这里工作。

究竟有多少人参与一部电影的审查呢?张宏森透露,审查一部片子的电影审委会委员一般不低于10个人。在10个人的意见发生争执时,以2/3的票数作为基本参照标准,“如果发生严重争执,审委会要展开讨论,要展开二次审查,最后取得共识。”


与此同时,张宏森强调:每一个审查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以个人的审美爱好作为评判一部作品的尺度,而是要依法、依规来进行审查。


审委会成员少于5人的审查是无效审查


电影审查要依法依规,那究竟有哪些具体的法规可依呢?张宏森介绍,3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15条到第19条,全是关于电影审查的——涉及关于电影审查内容的一些相关的标准、程序、行政许可的期限等等,“应该说规定得非常详细”。他还举例,比如说明确了电影审委会成员不能少于5人,少于5人的审查是无效审查;明确了我们行政许可的时限是30天,30天之内必须要做出审查通过与否的决定。


随着《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电影局同时取消了三个证:第一是电影摄制的长期许可证;第二个是电影摄制的单片许可证;第三个是内部的审查证件,即电影技术审查的合格证。


三证全部取消后,电影局统一用电影工业许可证作为唯一的许可凭证。据了解,这一许可证由出品方向电影局制片处申请,没有获得电影工业许可证的电影,严禁上映、参赛、参展等等。张宏森介绍,制片处的任务非常重,“重到什么程度呢?他们去年梳理了5000多部故事影片的备案。在工作最繁忙的时候,他们的电话每一分钟响一次。”


电影审查遇到的更多是艺术问题


这些年,越来越多的观众发现,很多可能过去觉得在审查上不可能通过的电影,出现在电影银幕上。在回答央视记者这“是不是意味着电影局的审查标准在不断地放宽”问题时,张宏森明确表示:这个说法不太准确。


他进一步解释:“我们有一种说法,导向问题金不换,原则问题不让步。”据他统计,事实上在审查的大量影片当中,原则性的问题和导向性的问题并不是突出的问题,遇到更重要的问题是在艺术表达上和艺术展现过程中的一些非专业,或者说是一些急功近利的低俗化倾向,乃至于是一些细节上,或者说是一些镜头上和个别段落上的一些瑕疵。


在张宏森看来,电影审查不仅仅是一个拦截和阻挡,也不仅仅是一个控制和管理,同时是一个和艺术家共同探讨艺术进步的巨大空间,是一个提升艺术质量和艺术水平的非常有效的平台。

来源:综合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