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梳理公布的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有这样一则案件。
25岁的小刘事业繁忙,精神压力大,机缘巧合之下通过朋友认识了一名外籍“心理治疗师”马某。
据马某介绍,其在国外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认证,对心理疗愈十分在行,其采用古老的“亚马逊疗愈”方法,治疗一次只要二三千元,效果非常好。小刘心动不已,立马联系了马某参加“治疗”。
按照马某的安排,小刘和几名参加者坐在一起互相自我介绍,分享经历和创伤。随后,马某为每人分发了一杯饮料,介绍称这种饮料来源于亚马逊流域的一种植物。喝完后,马某让小刘等人各自躺下,称很快就能看到自己受到创伤的经历,并且能感受来自各方的关爱。
小刘等人照做后,果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舒畅”,飘飘欲仙。仅一年时间,小刘就花了上万元来参加疗愈活动,以求不断获得这种快感。
据通报,2020年5月至案发,马某为贩卖牟利和自行吸食,多次从境外购买含有麦司卡林成分的绿色粉末(俗称“圣佩德罗”)、含有二甲基色胺成分的褐色液体(俗称“死藤水”)以及含有N,N-二甲基-5-甲氧基色胺成分的褐色晶体(俗称“青蛙毒素”),并为逃避我国海关检查,以虚假品名报关,从境外邮寄入境。
在走私毒品入境后,马某通过聊天平台组建群聊,宣称自己是心理治疗师,每周在家中举办治疗抑郁、冥想等心理疗愈活动。在心理疗愈活动中,马某会把“死藤水”“圣佩德罗”冲水稀释给参加治疗的人饮用,“青蛙毒素”像香薰一样点燃,让味道发散在空气中,并告诉参与者这些饮品可以治疗精神疾病。
马某将这些具有致幻效果的毒品作为他提供“心理治疗”的主要手段,他深知饮用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幻觉,因此要求每次参与治疗的人员签署免责协议,并在他的住所留宿一晚,马某每人每次收取人民币15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费用。参加疗愈的人员对马某的身份及治疗效果深信不疑,以为致幻产生的心情舒畅是治疗产生了效果,因此靠着朋友间的互相推荐,来参加马某“心灵疗愈”活动的人也越来越多。
2020年12月,马某在住所被抓获。经搜查,在马某某处查获麦司卡林5062.91克、二甲基色胺1828.84克、N,N-二甲基-5-甲氧基色胺8.57克。
到案后,马某辩称被查获的这些毒品在其母国没有被禁止,自己从境外购买的这些东西并不是毒品,自己是通过举办“心理治疗”活动,给治疗人员服用,而未贩卖这些药品。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在我国境内应当适用我国法律,被告人马某在我国生活已十余年,在购买物品时已意识到所购买的物品是违禁品,故报关时一直采用伪报、藏匿的手段逃避海关检查。“圣佩德罗”、“死藤水”、“青蛙毒素”系国内尚未被熟知的新型毒品,又称为“第三代毒品”,迷惑性强,危害性大。我国明确规定,麦斯卡林、二甲基色胺、N,N-二甲基-5-甲氧基色胺均属于我国管制的精神药品,此案中三种毒品均具有与海洛因相当的成瘾性和依赖性。马某所谓的“心灵疗愈”“心理治疗”实质是吸食毒品,参与治疗的成员都没有接受到谈心、干预等正规心理治疗的手段,而是饮用马某提供的含有致幻效果的毒品饮料,并支付相关费用,马某是以心理治疗为名向他人贩卖毒品。因此,被告人马某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应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一中院对本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判决马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此前,亦有人在网上爆料称其被邀请参加16万元一次的“大闭关”修行。结果在“修行”中产生幻觉体验,并伴随“时间知觉错乱",事后怀疑组织方给大家服用的黑色药丸中存在致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