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淄博市环保局首次发布《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筛查高排放车辆公告》。其中,93辆车因排气存在超标嫌疑,需要在公告发布30日内进行治理并到辖区机动车尾气环检站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的要求,淄博依托4套固定垂直式和一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对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进行遥测筛查,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地方标准(《山东省在用车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首次93辆机动车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
2017年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筛查高排放车辆公告
第一期
以上机动车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请相关车主在公告发布30日内进行治理并到辖区机动车尾气环检站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目前4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分别位于:
周村区张楼庄村南G309上,;
昌国路与柳泉路立交桥下柳泉路上;
湖田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门新村东路上;
金晶大道与鲁泰大道交叉路口北金晶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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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一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随时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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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今后每个月淄博市环保局发都将布一期《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筛查高排放车辆公告》。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今年我省7个通道城市共需建设40套固定垂直式、7套移动式遥测设备。省环保厅综合考虑淄博市汽车和重型柴油车保有量情况,确定淄博市再建设5套固定垂直式,1套移动式遥测设备。
12月底前,建设完成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并实现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联网工作。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强化全市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
这93辆车当中有没有你的车?
或是朋友的车?
这么重要的信息
赶快让身边人知道!
责任编辑:文学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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