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开幕后,舆论场上就属白岩松和霍顿最火了。前者因为菲律宾入场时不发一言,给爱国者打了一剂强心针。后者因为说孙杨是吃药的骗子,爱国者又架起了梯子把人家的 INS 给爆了。
白岩松已经火了,但他比朋友圈的广告狗还会借势,索性单方面向霍顿宣战,撰文说:「我们遇到一个混蛋(霍顿)。而混蛋就是混蛋,不会因为他获得奥运金牌就不是了。」
那么思考题来了:白岩松和霍顿谁更混蛋呢?
我的答案是:白岩松。为什么?
首先,他作为国家电视台的解说员,纳税人养的他,居然在某个奥运代表团入场时出现重大漏报、瞒报,此为失职。
其次,他作为一个有知识素养的成年人,应该知道政治不能绑架体育,在如此重要的场合,在国家电视台的岗位上,且代表国家形象的背景下,公器私用,以沉默宣泄民族主义情绪,此为失态。
最后,他作为一个长期战斗在一线的新闻工作者,应该深知我国外交的历史与现实处境。至少应该在韩国(萨德)、日本(修宪)、越南(钓鱼岛)、中国台北(台独)、美国(敌对势力)、英国(美国狗腿子)这些国家或地区出场时都沉默才对啊。他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尽挑软柿子捏,此为失节。
如此失职、失态、失节之人,岂不是混蛋?
再说回霍顿,他讽刺孙杨和我一点关系没有,那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孙杨如果觉得自己受到冒犯了,完全可以要求霍顿给个解释,或寻求其他手段申诉和沟通。如果认为是「毁谤」的话,那么「毁谤」是自诉案件,「吃瓜群众」和「组织」在孙杨自己不主张权利的时候,都无权也无法干涉。
白岩松在文章中说「在没有这方面证据和结果之前,疑罪从无,他无权指责孙杨。」
唉,我必须要给这个「混蛋」普普法了。「疑罪从无」是指「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也就是说「疑罪从无」适用于司法机关审判时,而霍顿质疑孙杨是一种私人质疑。你可以说霍顿这小子没6、大嘴、不靠谱、不厚道,但道德这东西是律己不是律他的,在「私权领域」,霍顿如何评价孙杨,那是他的言论自由。
中国泳协还出面向澳大利亚泳协发了一封抗议邮件,声称霍顿的行为「伤害了中澳游泳的感情」,强迫人家道歉。这就滑稽了,一来孙杨是最该表态的人,你不能越俎代庖;二来,你说的那些中国官腔、套话,人家完全听不懂,什么叫「中澳游泳」啊?指代的是什么啊?包括伤害了玉渊潭冬泳大妈的感情吗?
其实,说句在现在这种气氛中显得特别政治不正确的话,霍顿说孙杨是吃兴奋剂的骗子,这个事实基础没错,尽管孙杨方面声称是为了治疗心脏病误服的,但是霍顿也没理由相信这单方面的说法,他基于事实完全可以有自己的解读。
最后再说一句,中国游泳队有着不光彩的历史,大规模、成体系的服药。到现在,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他们的信心也尚需建立,何况外国人。所以,他们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去证明自己。而破除举国体制、唯金牌论,就是最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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