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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红古区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的通知

红古发布  · 公众号  ·  · 2025-01-08 15:00

正文


根据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开展2025年度红古区企业培训中心备案工作,现将2025年度红古区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流程公布如下:

一、备案条件

1.在红古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或吸纳就业人员100人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且有意愿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和省、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规范的组织管理机构,培训中心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4.具有必备的培训基础能力,具备相应的教学设备、培训场所,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等要求;

5.具备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每个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教师,其中理论教师与实习指导教师各1名。理论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与教学职业(工种)相应专业(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明确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习指导教师须具备本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备案资料

(一)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须提交的资料

1.《兰州市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红头文件复印件,规章制度复印件;

3.管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专职管理人员需提供个人社保证明;

4.理论师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备注:(1)具有与教学职业(工种)相应专业(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明确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实习指导教师师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备注:具备本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简介及照片资料;

7.培训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卫生防疫等);

8.企业吸纳就业人员100人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9.企业一个月内的征信报告(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备案受理时间

红古区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自2025年1月7日起,向兰州市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提交备案资料。

四、备案程序

1.申请

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向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备案申请。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资料一式两份,企业留存1份,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留存1份。

2.审核

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3.公布

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审核通过后,由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在红古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向市人社局报备后,方可按程序实施培训。

五、红古区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业培训办公室 电话:0931-6212669

兰州市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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