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病变引起的高血压常见原因有颅脑外伤、脑出血、颅脑肿瘤及颅内感染等,尤其以颅脑外伤及脑出血常见。其共同特点多因颅内压升高引起高血压。
关于自发性脑出血血压管理目标,我国参考AHA/ASA2015版指南,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建议:
(a)收缩压在150-220mmHg和无急性降压治疗禁忌证的脑出血患者,急性期收缩压降至140mmHg是安全的(Ⅰ类,A级证据),且能有效改善功能结局(Ⅱa类,B级证据)。
(b)收缩压>220mmHg的脑出血患者,连续静脉用药强化降低血压和频繁血压监测是合理的(Ⅱb类,C级证据)。但在临床实践中应根据患者高血压病史的长短、基础血压值、颅内压情况及入院时的血压情况个体化决定降压目标。
(c)为了防止过度降压导致脑灌注压不足,可在入院时高血压基础上每日降压15%-20%,这种分布阶梯式的降压方法可供参考。脑出血急性期推荐静脉给予快速降压药物,可选择乌拉地尔、拉贝洛尔、盐酸艾司洛尔、依那普利等。
重症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管理专家共识(2015)建议:
(a)目前尚不明确能够降低动脉瘤再出血风险的最佳血压水平,动脉瘤处理前可将收缩压控制在140-160mmHg(中等质量证据,强推荐)。
(b)处理动脉瘤后,应参考患者的基础血压,合理调整目标值,避免低血压造成的脑缺血(低质量证据,弱推荐)。
降低血压同时应保证脑灌注压(CPP)≥60mmHg。
一切有利于降低颅内压的措施,如限制液体入量、利尿、巴比妥类镇静、过度通气等均有助于降低血压。对机械通气的患者,应维持PaCO2在30-35mmHg,以利于降低颅内压。
避免应用可能增高颅内压的降压药物,优先选用乌拉地尔。
本内容摘编自2016年中国心胸血管麻醉学会及北京高血压防治协会:《围术期高血压管理专家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