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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对外开放治理与涉外法治保障圆桌论坛”在重庆举办

西南政法大学  · 公众号  ·  · 2024-06-19 23:01

正文

近日,“高水平对外开放治理与涉外法治保障圆桌论坛”在重庆圆满举办。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知名高校的13位专家学者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治理与涉外法治保障这一主题开展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并作专题报告。

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共同探讨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进程中国际法学人的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专题报告内容涉及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的演进及特征、区域贸易协定最新发展与中国因应、美国对华贸易设限及中国应对策略、我国自贸区法治建设的困境与突破等方面。 论坛采用线下主旨演讲与线上同步视频直播举行,超过4000人在线学习观看。 本次论坛 由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对外开放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承办,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协办。


高水平对外开放治理与涉外法治保障圆桌论坛现场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对外开放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徐泉教授主持论坛


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对外开放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徐泉教授主持,他对各位专家学者莅临山城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坚持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载入党章并写入宪法,是中国处理与世界关系的核心战略路径,本次论坛的举办旨在为各方搭建一个观点交流、开放互动、创新学术发展的平台,探索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治理与涉外法治保障提供建设性的思路和方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治理创新学院院长赵龙跃教授作报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治理创新学院院长赵龙跃教授作《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的演进及特征》报告,将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的特征概括为政治化、碎片化、产业化和边缘化四方面倾向,并对如何处理好大国之间制度型博弈、参与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国际规则、强化国际经贸规则的执行、监管和评估,推动国际组织的改革和完善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钟英通副教授作报告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钟英通副教授分享了题为《世贸组织中的诸边化趋势及其规制》的报告,分别探讨了诸边化趋势的形成与特点、诸边化趋势的潜在问题以及诸边化趋势的规制等内容。提出国际格局的变化是导致国际经贸规则诸边化的重要因素,在WTO中的投射体现在单个成员或少数成员独立推动谈判进程的可能性越来越低。鉴于WTO采取的“协商一致”的决策实践,成员阻止多边程序的能力依然存在。通过分析该趋势存在的问题,提出确保诸边协定透明度、保障诸边协定开放度等规制基本思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作报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刘敬东研究员作《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的理论思考》报告。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涉外法律体系从建立走向成熟,涉外领域立法保持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当前中国涉外领域立法工作以国家安全为重点,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目标,不断强化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有机街接,并持续推动中国法的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

东南大学法学院肖冰教授作报告


东南大学法学院肖冰教授作《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美国取向与中国因应》报告,从规则改革的规律性、美国在改革中的角色、美国对华战略三个方面介绍了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背景。深入剖析了美国在国际经贸规则改革中的三大取向,并指出中国应当摆脱“应激陷阱”,坚持改革开放,强化包容合作,并在策略上兼顾实体化解与程序平衡,以进取法律主义回应挑衅单边主义。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丁如副教授作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丁如副教授报告的主题是《美国对华“护栏条款”的原理分析与中国应对》。从历史上半导体产业的国际竞争和当下各经济体在半导体产业的“补贴竞赛”入手,介绍了研究背景。从制度内容展开,分析了“护栏条款”在美国《芯片与科学法案》中的内涵,并详细阐释了美国芯片补贴的三重护栏,接着从制度原理的角度分析了护栏条款与出口限制、投资限制的互动与影响,并从规则视角研判国内与国际规则规制“护栏”的局限。最后,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指出中国的应对路径。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云博教授作报告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云博教授以《中国式现代化涉外法治中的“高标准经贸规则”》为题,分别从当前我国有关高标准国际规则的理论与实践、高标准国际规则的内涵分析、不同类型及领域高标准国际规则的判定以及中国式现代化涉外法治建设的思索四方面展开。提出理解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首先要思考什么是“高标准”、应当由谁来判定“高标准”以及应当依据什么来判定“高标准”。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主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涉外法治中的“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并发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涉外法治战略学术研究和形成中国式涉外法治战略学派”的倡议。

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作报告


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以《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法治瓶颈:“法律特区”与“特区法律”》为题,首先指出自贸区制度创新要求是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提出在自贸区制度创新过程中要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应当拓宽政策空间,提升制度张力。目前自贸区发展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法制保障的滞后性、部门协同的被动性、改革深度的限制性等。为了进一步推进自贸区制度创新,可通过“减负”与“增亮”: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借鉴普通法系的判例法理念,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实现一种协商沟通、互动试错、柔性包容、开拓创新的规制进行不断完善。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徐泉教授作报告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徐泉教授作《国际经贸规则的形成机理与结构性特征阐释》报告。国际经贸规则应当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认知,并从大历史观的视角对国际经贸规则的形成与演进进行考察,阐释了国际经贸规则的形成机理,指出有两条主线贯穿其间,一是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的拓展与扩张,二是一国国内规则向国际规则的外溢与演进,指出在西方的主导下,国际市场的形成和规则的建构存在相互嵌入相生相伴正相关关系,并且国际经贸规则按照单边、区域、多边三条路径在同步推进实施。提出国际经贸规则治理体系具有四大结构性特征,分别是运行结构的中心与外围、治理体系的等级制结构、制度规范的非中性特征以及价值导向的权力与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作专题分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韩立余教授围绕《经济制裁:中国立场和运用》进行了内容分享。如何从概念界定提升对经济制裁的认识,指出经济制裁的政治目的和措施目的。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相关立法,分析了中国对经济制裁的反制立场,并指出我国采取反制措施应掌握的原则:不干涉他国内政,作为维护权益的手段,使用反制和其他限制措施。最后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多重视角探讨了中国的反制措施与应对,指出中国反制措施及防范任重道远,斗争精神不可或缺,作为法律人,更应当正视法律的规范性和价值性,正确对待法律的工具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郝荻博士作专题分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郝荻博士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引入过渡期条款研究》进行了专题分享,阐述自贸区立法引入过渡条款的意义,即有利于加强自贸区改革的法治引领作用、增强自贸区立法的系统精准性授权、提升自贸区制度型开放的主动性等。在具体的方案上,提出可通过聚焦方向确定但当下改革难度的领域、着力自贸区系统集成性改革、为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履行设置恰当期限、为过渡期内的规则履行附加限制性条件、为过渡期的条款引入设置“安全阀”。

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崇利教授作报告


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崇利教授作题为《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之变:以中美“体系外建制”为视角》的报告,分析了现行自由主义国际经济治理体系面临的变动压力、危机和原则之变,引出体系外建制的概念,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和印太经济框架是中美各自体系外建制的代表性路径。着重分析中美体系外建制的取向差异,认为中国“体系外建制”的取向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不足的“增效”性质,叠加有为政府的作用、扩大合作生产性和改善合作的分配性,而美国“体系外建制”的取向具有防止市场失灵的“止损”性质,强调现行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呈现非传统权力变迁与国际经济秩序更替制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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