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促进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利益一致,进而实现共担共赢。因此,股权激励只有激励“对的人”,才能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在实操过程中,企业应根据其业务特点与所处的发展阶段,确定激励范围,并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调整激励重心。
1、初创期企业
初创期企业规模一般较小,短期发展目标明确,通常以通过技术突破使产品顺利上市为发展前提。企业的人员构成也相对简单,主要以技术人员为主,甚至由技术人员兼职市场和管理工作。因此,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需重点激励那些掌握企业核心技术或核心资源的领军人物和有潜力的技术骨干。
2、发展期企业
进入发展期的企业在业务上,产品已经较为成熟,商业模式也得到验证,而如何提高内部运营效率,进而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成为了下一步发展的关键。在这一阶段虽然技术人员的作用仍然十分重要,但随着企业的继续扩大,不断吸纳多元化人才,尤其是管理人员和市场人员的作用愈加凸显。因此,处于发展期的企业需要重点激励管理层、技术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
3、成熟期企业
成熟期企业进入大规模生产和销售阶段,业务也由单一产品走向多元化产品组合。从内部管理上,企业的治理结构完善,组织结构稳定,人才队伍稳定,相关制度也十分健全。但是随着业务的扩张,对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因此企业在这个阶段激励重心应侧重于企业管理层。
4、转型期企业
企业进入转型期意味着其原有技术和产品处于停滞或衰退状态,基于原有业务体系的股权激励对企业的再发展的作用有限。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企业来讲,寻找新方向,开辟新领域才是关键发展命题。因此,股权激励的重心需要放在直接关系到企业再造的关键人员身上,比如投资并购负责人、核心管理层和新项目研发人员。
另外,除了企业内部员工外,外部核心合作方(如供应商和经销商)也可以被纳入激励范围中,以此增强绑定性,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