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东表示,
规划融合的话题在规划治理的语境下讨论才有意义,而不是在传统的规划技术和规划专业背景下讨论。
“规划融合”用得非常好,没有用经常讲的“多规合一”。每一个行业和部门都有规范事权,都有权力依法依规编制本部门的规划,指导本部门的发展和建设。多规合一是不存在的,如果规划可以合一,相当于各个部门的决策权都可以取消。以下观点,更多的是侧重于规范治理层面不同的规划之间如何融合。
规划融合对于区域规划和城乡居民点规划来说是不同的概念。
在国土、省域、市域和县域尺度,区域规划的问题是资源如何统筹调配。在城乡居民点层面的空间规划融合,更多的是各行业的建设行为如何科学有效地利用空间资源。
在治理层面,要分清保底线的空间规划融合与指导建设的空间规划融合。
保底线方面,从资源和生态的保护角度,更加强调一张蓝图管到底。在指导建设方面,每个行业和专业都有运行规律、科学技术基础和基本社会运行逻辑支撑。我们要对不同规划意图和治理意图的规划融合进行区分。
战略引导的意图落实和落地实施的意图落实要加以区分。
战略引导性的规划意图当然要强调它的整合性,放在大盘子里从更长远,更全局,更整体的角度做集中统一的决策。落地实施的角度,因为每个项目、地块的开发利用都有其特殊性。它可能就要更强调个性化的东西,而不是在一本规划里提前限定的过于刚性死板。
技术融合、政策融合和行政管理体制的融合要严格区分。
技术层面的融合不是很难,对规划院来说从技术层面进行空间规划,没有绝对的工作壁垒。但从政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事权,工作要高度精细化。有效地把各种各样的政策资源、行政资源和管理资源整合、协同发力,而不是大一统到某一个部门。
在规划治理的融合上,静态和动态的治理行为要兼顾。
规划融合绝不是在某一个规划里一次性地把各种规划调节完毕,不能通过一本规划把所有的冲突化解,冲突是贯穿规划始终的。实施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的冲突,规划的融合问题是贯穿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持续地融合,而不是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考虑规划的融合问题。
空间规划融合,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空间规划治理的现代化不是短期行为,不是自然资源部组建了,统合事权,就代表工作结束了,而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动态过程。只要国家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建设对空间规划治理有需求,冲突和矛盾就会始终存在。
规划融合贯穿整个工作周期,规划改革创新是持续动态的过程。
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 副院长
/
总规划师
袁牧
最后,袁牧表示,清华同衡具有全产业链和和跨专业协同的综合优势,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尝试多种规划的融合,在新时期的背景下清华同衡将为不同规划和规划目标、规划理想的融合做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