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一年一度的“三一五”又快到了。
自从阿里巴巴上月底首次提出“
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
”以来,这些天,关系国计民生的“
打假
”,也早已成了全民热议的话题,更得到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广泛关注。
说起来,在我泱泱中华天朝上国,假货其实也不是新鲜事。
因为我们的老祖宗们,在制假售假上,向来也是花样百出。
比如宋朝的时候,就有明文记载掺水兑酒这回事。
古时候喝酒,也是讲究品牌的,山西的杏花村美酒就是宋朝著名白酒品牌。
北宋末年的王应麟,在《困学纪闻》中记述,一位酒肆的老板,去山西批发杏花村美酒,那个时候远途运输不发达,回程的路上不小心打碎了几坛子,这样一来,这位经销商的批发生意就不划算了。
不过店小二出了个主意:往酒里掺水。老板一听,这办法好!于是便往每坛酒里掺水二斤,兑水假酒就产生了。——和现在的假酒,唯一的差别在于,那个封建农业社会里,还没有工业酒精这回事。
酒可以掺水,茶也可以掺假,并以假乱真。
想要喝西湖龙井?简单,只需在劣质的毛茶里掺杂“龙井味”香精,还有什么往散茶里掺枯草,往茶粉里掺米粉,手段不一而足,捞到一票是一票。
别说酒茶了,其实花也可以动手脚。
不过那个时候的“假花”,也不是当下的塑料花之类,而是“插花”。
卖假花的贩子挑着担子,沿闹市街区叫卖盆花,看上去非常新鲜红艳。
买花人兴高采烈捧着花盆回家,没成想没过多久,花就开始发焉枯败,围着花盆抚弄花朵百思不得其解,一个不小心,居然把花枝拔了出来。原来,这些花都是插进花盆里去的。
那古人如此花式造假,难道没人管吗?
并不。古代不仅打假制度健全,法规详细,而且执行起来非常严格。
早在上古时期的周朝,国家就已经开始逐步规范市面上流通的产品质量。
《礼记·王制》说,“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度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
翻译过来就是,家用器具不合规矩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布匹质地和尺寸不合规定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染色不正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
而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首部“打假法”,出台于唐朝,叫《唐律疏议》。
就判罚力度来说,这是一部重典,执法相当严厉。譬如《唐律疏议》中说,凡是有制造、销售伪劣商品者,一经发现,不但立即没收,并且要对触犯者“杖八十”。
事实上,挨上八十大板,即使是壮硕的大汉,挨了打之后也得过三十天才能恢复行走,身体瘦弱一点、抵抗力差一点的,打个二十几下很可能就一命呜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