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短缺药已经上升为国家高度,深受重视。截至目前,包括宁夏、贵州、云南、江苏、内蒙古等省份已经相继发布了短缺药品清单。30个省份均建立会商联动机制,确定500多个短缺药品监测哨点,梳理139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绝大多数已经恢复生产供应;加强短缺信息分析处理和上报,解决诸如青霉胺、鱼精蛋白、赫赛汀等100余种药品的供应问题。
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已经联合发布两批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基本实现了短缺药生产全国区域覆盖。第一批明确上海医药、中国医药、成都倍特分别牵头组建联合体建设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第二批确定远大医药和广州医药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东北制药牵头组建的联合体、华北制药和石药控股牵头组建的联合体,共计3家联合体集中生产基地。
另外,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通过协调解决小品种药文号转移、委托生产、集中采购、供需对接等问题,支持企业集中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推动落实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目标任务,计划到2020年,实现100种小品种药的集中生产和稳定供应。
国家医保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将采取鼓励短缺药品供应、防范短缺药品恶意涨价和非短缺药品“搭车涨价”的价格招采政策。允许经营者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按挂网价格采购或与经营者进一步谈判议价采购。医疗保障部门不再按药品价格或费用高低制定公布低价药品目录清单。
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发布 “第一批鼓励仿制药目录”中,有33个短缺药被列入,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将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2019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公布了短缺药品配送不得限制配送企业,不受“两票制”限制等措施。
此次国家卫健委再次发文强调,短缺药问题或会进一步加快解决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