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强调“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代理是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核心组成和基础性业务,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专利代理机构超过6000家,商标代理机构超过4.1万家,国内专利、商标申请的代理率达到九成左右,成为保护创新成果和提升品牌价值的重要力量。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低价竞争的困扰。由于专利商标代理服务专业性较强,需求不够精准、定价不够合理等问题在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项目的质效和代理服务的质量。倡导行业良性竞争、树立“优质优价”导向、弘扬工匠精神,已经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要“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机制,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标准》,于2024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
《标准》制定的工作思路是突出一个导向,明确三方面标准。
首先,突出一个导向就是质量导向。《标准》贯穿了质量导向的要求。一方面,以优价保证优质,将价格因素的评价权重参考范围明确为10%-15%,引导从“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促进代理服务优质优价。另一方面,以精细保证优质,鼓励采购人针对不同服务类型、重要程度和时限要求,分类确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实现需求的精细化和管理的精细化。
其次,明确三方面标准包括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机构和人员要求、履约考核参考标准。一是让采购人清楚代理服务都有哪些内容和要求。包括总体的合规、保密等共性要求,以及国内和国外、申请和无效等不同类型的代理服务,针对每一项服务内容都明确了质量标准。二是让采购人清楚怎么选择代理机构。包括从机构资质、信用等级、人员稳定性等方面“看”机构,从领域背景、执业年限、服务经验等方面“看”服务团队和人员。三是让采购人清楚怎么考评代理服务。提供了涵盖机构情况、服务质量、服务体验等方面的参考标准,列举了一系列具体数据指标,通过可感知、易操作的考核机制,有效保障代理服务质量。
《标准》明确了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要求,包括使用说明、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人员要求、商务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履约考核参考标准等七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使用说明,提出标准适用于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适用的采购人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公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人可结合采购实际需要对标准文本所列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作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相关指标提出更高要求;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发布采购需求信息,并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特别强调,价格因素的评价权重参考范围为10%-15%,避免低价竞争。
第二部分是采购项目,描述采购人对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需求事项的应用场景、工作内容、拟实现的目标等。
第三部分是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包括总体要求、服务内容及相应的质量标准。其中,“总体要求”基于专利商标代理服务的特点,从服务的依法合规性、及时高效性、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原则、文件管理、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提出总体性要求。“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采用列表方式,详细说明了专利代理服务和商标代理服务中的服务内容、质量要求、文件要求、期限要求等有关事项,同时强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从而形成个性化需求和服务机制。
第四部分是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从代理机构及人员服务资质、信用等级、人员能力、人员稳定性等方面提出要求,特别是对团队负责人、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及流程服务人员提出工作经验、信用等级、语言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以指导采购人科学合理选择代理机构,保障采购人获得专业化、高水平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
第五部分是商务要求,包括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类型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六部分是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采购政策。
第七部分是履约考核参考标准,明确了信用等级及人员稳定性、服务质量、服务体验和效果三个方面的考核标准。评价指标既包括机构和人员信用等级、人员稳定性、期限管理等客观性指标,也包括基于专利申请数量、授权率、驳回率、视为撤回率、专利权无效宣告成功率或商标申请数量、异议数量、通过率、复审及无效宣告成功率等数据综合评价确定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综合性指标,以提升履约考核的公平性、全面性和科学性。
需要指出的是,大型国企、民办高校、上市公司、创新型企业等需要大量采购代理服务的创新主体,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进行采购和管理,提高专利商标代理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