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实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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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网络平台“同意或付费”模式≠有效同意取得

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实务评论  · 公众号  ·  · 2024-04-18 17:47

正文

导读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主席Anu Talus指出:“在线平台在采用‘同意或付费’模式时应给予用户真正的选择权。我们现在使用的模式通常要求个人要么交出所有数据,要么付费。因此,大多数用户为了使用服务而同意处理数据,但他们并不了解自己的选择会产生哪些影响。数据控制者在任何时候都应注意避免将数据保护的基本权利变成个人必须付费才能享受的功能,应让个人充分了解其选择的后果。”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认为:在开发替代方案时,大型网络平台应考虑为个人提供无需付费的 "同等替代方案"。这种免费的替代方案不应包含任何精准营销行为,例如,采用一种涉及较少或不涉及个人数据处理的广告形式。

获得数据主体同意并不能免除数据控制者遵守GDPR第5条规定的原则的义务,如目的限制原则、数据最小化原则和公平原则。此外,大型网络平台还应考虑遵守必要性原则和相称性原则,并有义务证明其处理方式总体上符合GDPR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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