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1年普利策奖。
入选《时代》周刊1923——2005百家小说
入选美国国会图书馆评选的88部‘塑造美国的图书’
美国图书馆借阅率的书,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
可能是出于对当今社会上各类娴熟的、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的恐惧,实话说,刚开始看到一本小说的腰封上写着这么多宣传语,我感到了深深的不安。过去的阅读经历告诉我,相信腰封上的话,最后往往只会倒了自己的胃口。不过当我小心翼翼的翻开这本书后,事情的发展开始出乎我的预料;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决定:一定要让我的学生们好好读读这本小说。它完全配得上上面那些溢美之词,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让我获益良多。
2.
小说以主人公“琼·路易丝”,一个6岁的亚拉巴马小女孩的视角带我们领略了“大萧条”时代的美国南部乡镇社会。这里有白人也有黑人;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也有几代都不识字的底层平民;有热心的邻居,也有与社会隔离的隐士;有种族歧视的大众,也有坚持正义与公理的少数。
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冤案:勤劳热心但身患残疾的黑人小伙子汤姆·罗宾逊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子。琼·路易丝的父亲阿蒂克斯作为镇上最好的律师被指定为他辩护。于是,整个镇子的平静,以及琼·路易丝的生活都被这个不同寻常的案子彻底打破。琼·路易丝和她的哥哥杰姆在这个过程中开始了解复杂的成人社会,看到了其中的黑暗与肮脏,也了解了人性的光明与温情。
3.
整部小说的语言平淡近乎流水账,情节上也并不复杂,但其中有两处让我感到了深深的震撼。
第一次,是父亲阿蒂克斯将他为什么要坚持让琼·路易丝和她的哥哥杰姆去为邻居杜博斯太太念书的原因告诉她们的时候。杜博斯太太年事已高并且身患重病,对吗啡上瘾,用阿蒂克斯的话讲,“如果你像她病成那样,随便用什么缓解病痛都是可以的”。但是出于一种近乎固执的心态,杜博斯太太选择在死前要戒掉吗啡,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因此阿蒂克斯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为她念书,希望能够帮助她缓解痛苦,而最终,她成功了。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的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
阿蒂克斯的这段话我想我会永远记得。
真正的勇敢并不是对他人凶狠,而是敢于坚持自己、战胜自己。
4.
第二次,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为无辜的黑人小伙子汤姆辩护失败后离场时。对,没错,他失败了,尽管他用尽了浑身解数,从各个角度来证明他的委托人是无辜的,但是他依旧败给了人们心中的偏见。但是某种程度上,他又成功了。当他匆忙的离开法庭时,二楼的黑人们全体起立,其中一位黑人神父对他女儿,也就是在主人公琼·路易丝说了一句话:
“琼·路易丝小姐,请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阿蒂克斯或许在法庭上失败了,但他赢得了几乎所有人对他的最尊敬,他对于正义和公理的坚持已经超越了人们的偏见,甚至在顽固的而又保守的南方农民所组成的陪审团中都获得了支持。虽然我并没有看过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但我完全能够理解格里高利·派克所扮演的阿蒂克斯为什么会力压美国队长、超人等经典形象,被评位好莱坞影史上最伟大的100位英雄之首。这样的一位律师,没有发达的肌肉,没有神奇的超能力,甚至没有超人的智慧,但是他
为正义而与人性中的黑暗进行的抗争
却更显的伟大而真实。
5.
可能一个教育工作者读书时的职业病,任何和教育有关的内容都会引起我的敏感——虽然这本小说时刻透露着的是对现代教育体制的嘲讽与不信任。小说生动的刻画出了一个新入职的教师——卡罗琳小姐的形象。虽然着笔不多,但是却让我感同身受:同样对教育满怀热情,同样对自己掌握的最新教育理论充满自信,同样在走上讲台之初就被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
小说中主人公琼·路易丝并不喜欢学校,尤其是卡罗琳小姐遵照最新的教育理念而不让她这个儿童去阅读时——尽管我们的路易斯小姐觉得“阅读就像一个人的呼吸,即使不喜欢也不能不做。 ”其实这多少也是我刚入职时面临的问题:我认为孩子需要的,孩子往往不屑一顾。以前我只能安慰自己:他们只是还没长大,长大了他们就能理解我的一片苦心了。但是当我看到小说中的情节时,我突然意识到:只想着要怎么对孩子好其实是件很自私的事情,因为你从来没想过孩子是否真的需要你给他们的这些“帮助”,又是否能够接受你帮助他们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