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房子
想着可以落户?就读周边配套幼儿园?
注意注意!
你买的项目的土地用途
是住宅,还是仓储或办公?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翔安区人民政府今天在《厦门日报》刊发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性质的通告》
提醒购房人
审慎投资非住宅建设项目
翔安区人民政府
就辖区内截至2017年5月底
25个建设项目用地性质进行通告提示
买房前,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一)约定为应整体持有或整体转让的工业、酒店、商业等性质的房屋,不得分割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销售。
(二)约定限制销售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销售。企业购买房屋的,应按规定履行房产税收等方面的义务。
(三)SOHO办公项目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项目不配套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等价格按照商业价格收取,不支持燃气入户。
(四)对于工业、办公、酒店、商业等非住宅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
请购房者提高警惕!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厦门日报 编辑:梁辰 表格:宁晨阳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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